泰州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规划服务。绿色通道、的意见局机关各处室,海陵、高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我局自去年4月1日开通工业项目规划服务 绿色通道。以来,已先后为300多个工业项目提供了、绿色通道 服务,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好评.为进一步强化规划服务,打造、和谐规划,服务品牌.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现就进一步完善规划服务 绿色通道,提出如下意见,一 拓展规划服务、绿色通道.受理范围 除需报省批准的项目以及在城市主干道沿街的项目外.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建设项目均可进入 绿色通道,办理、一。市政府确定的需重点服务的工程建设项目及重大工业项目的规划行政许可手续,二,进入城乡规划确定的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内建设的工业项目,以及符合城市规划用地性质的厂内工业技改项目的规划行政许可手续、三.按照城乡规划实施的各类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行政许可手续。四,规划方案已批准.不在城市主干道上的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五.房地产项目竞得土地后的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方案已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二。明确规划服务 绿色通道 办理权限。进入,绿色通道,的规划服务项目,按照下列权限办理 一、经区发改委或开发区经发局审核 备案的下列项目由各分局直接办理,分局长签批、1 投资用地规模在50亩以下或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工业项目的选址。用地及工程规划手续 2.规划设计方案经局批准的工业项目的用地 工程规划手续、3。高港区,开发区符合城乡规划的市政道路,绿化项目的规划行政许可手续。二。下列项目由局业务处室办理.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审核 局长签批,1.市政府确定的需重点服务的工程建设项目。2,经省,市发改委审核。备案的建设项目,3 区级立项 投资用地规模在50亩以上或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4 房地产项目的规划选址.用地许可手续.三.服务保障措施.进入规划服务。绿色通道、办理的项目,按照下列要求给予充分保障.一,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服务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市区的30强工业重点企业建设项目及重大工业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主动上门对接.代理报建、全程跟踪服务。二、前置手续完备且符合城乡规划的项目。实行随到随办,三、须经主管领导签批的事项,应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提交主管领导签批.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主管领导不在位时。由其他领导签批,四 一书两证、由局设在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扎口管理 按照 绿色通道,的办理权限发放.五 严格按照责任划分 审批权限 法律法规和时限要求办理、绿色通道 事项 对无正当理由推拖积压的。或不依据法律法规认真审查出现差错的,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四。服务监督机制、一、分局要建立技术审查、民主决策机制.对涉及居民群众或他人利益关系的项目要依法进行公示。听证,二,分局所办理的项目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市局相关处室备案、并在周工作例会上集中通报上周办理,绿色通道,项目的情况.三,市局机关各处室对分局负有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责任、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工作人员和处室,分局。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1、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完成相关手续办理的,2 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的,3 未按审批权限经主管领导签批给予办理许可事项的,4、应当进行公示、听证的事项、未按有关规定实施的.5、对不符合进入,绿色通道.条件的项目.让其进入 绿色通道,办理或与申请人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行政许可手续,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不符合进入.绿色通道,条件的项目,申请人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行政许可手续的、一旦查实。撤销其行政许可,以上意见从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