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14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6-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6、3.1.7、3.4.1、3.4.4、3.4.6、4.1.1、4.1.3、4.1.4、4.1.6、4.8.1、4.8.4、4.8.5、4.8.7、4.8.12、6.5.2、6.7.1、6.7.5、6.8.2、6.8.3、10.1.1、11.2.2、11.2.5、12.1.11、12.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