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2005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3 建筑
- 4 结构
- 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6 给水、排水
- 7 电气
- 附录A 常用扩散室、扩散箱的内部空间最小尺寸
- 附录B 常规武器地面爆炸动荷载
- 附录C 常用结构构件对称型基本自振圆频率计算
- 附录D 无梁楼盖设计要点
- 附录E 钢筋混凝土反梁设计要点
- 附录F 消波系统
- 附录G 浅埋防空地下室围护结构传热量计算
- 附录H 深埋防空地下室围护结构传热量计算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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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civil air defence basementGB 50038-2005主编部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9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38-2005,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3、3.2.13、3.2.15、3.3.1(1)、3.3.6(1、2)、3.3.18、3.3.26、3.6.6(2、3)、3.7.2、4.1.3、4.1.7、4.9.1、4.11.7、4.11.17、5.2.16、5.3.3、5.4.1、6.2.6、6.2.13(1、2、3)、6.5.9、7.2.9、7.2.10、7.2.11、7.3.4、7.6.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11月30日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和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第十个五年计划》的要求,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对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本规范共分七章和八个附录,其主要技术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建筑;4 结构;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6 给水、排水;7 电气。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依据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本规范将防空地下室划分为甲、乙两类,对有关战时防御的武器以及防护要求、平战结合等方面的条款进行了全面地修改和补充;并且根据有关的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本规范中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了修改。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 上海市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 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 主要起草人:王焕东 张瑞龙 郭海林 丁志斌 葛洪元 陈志龙 姚长庆 范仲兴 柳锦春 曹培椿 夏弘正 于晓音 邵筠 梁敏芬 王安宝 陆饮方 宋孝春 肖泉生 贾苇 朱林华 方磊 孙兰 程伯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