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房子符合抗震设计规范吗?符合结构强弱原则吗?

2016-12-14 作者:石上清泉

结构设计的强弱原则

   依据抗震设计规范多道防线设防、延性设计的原则,建筑物在地震时要免于倒塌和严重破坏,结构构件发生强度屈服的顺序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杆件先于节点、梁先于柱、弯曲破坏先于剪切破坏、受拉屈服先于受压破坏。建筑物在遭遇设防地震、罕遇地震时,其抗侧力体系中的构件的破坏过程应该是:梁、柱或斜撑杆件的屈服先于框架节点;梁的屈服先于柱的屈服;连梁的屈服先于剪力墙墙肢的屈服,剪力墙端部纵向钢筋的受拉屈服破坏先于框架。而且梁和柱的弯曲屈服在前,剪切屈服在后;杆件截面产生塑性铰的过程,则是受拉屈服在前受压破坏在后。杆件受力发生变形时,均具有较好的延性,而不是混凝土被压碎的脆性破坏。各个过程的变形中,塑性变形的成分远大于弹性变形的成分,结构就具有较高的耐震性能。

  在进行构件设计时需要遵循以下设计准则:“强节点弱杆件”、“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压弱拉”、“强墙肢弱连梁” 、“强框架弱剪力墙”。
  1)、“强节点弱杆件”——框架梁、柱节点域的截面抗震验算,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附录D的要求,使结构杆件破坏先于节点破坏。

  2)、“强柱弱梁”——框架各楼层节点的柱端弯矩设计值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2.2、62.3、6.2.6和6.2.10条的要求,使梁端破坏先于柱端破坏。
    3)、“强剪弱弯”——框架梁、柱的截面尺寸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3.1、6.3.3条的要求,框架梁端截面和框架柱的剪力设计值,应分别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2.4、6.2.5条的要求,使梁、柱的弯曲破坏先于剪切破坏。
  4)、“强压弱拉”——框架柱的截面尺寸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3.5条要求。框架梁柱的纵向受拉钢筋和箍筋的配置,应分别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3.3、6.3.7条和6.3.8、6.3.9、6.3.10条的要求,使梁、柱截面受拉区钢筋的屈服先于受压区混凝土的压碎。
  5)、“强墙肢弱连梁”——剪力墙连梁截面设计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2.4条要求。为了保证部分连梁先于剪力墙墙肢出现弯曲屈服破坏《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2.13-2条对连梁刚度折减作了规定,连梁刚度折减直接降低了连梁的弯矩和剪力值,从而使得连梁设计既提高了剪力墙结构的空间稳定性,其作为耗能构件,又满足了结构多道防线的要求。
   6)、“强框架弱剪力墙”——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与剪力墙之间的地震剪力分配比例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2.13条要求,使结构体系符合多道防线的概念设计要求,墙体是第一道防线,在设防地震、罕遇地震作用下先于框架破坏,剪力墙端部纵向钢筋受拉屈服先于框架,由于塑性内力重分布,框架部分按侧向刚度分配的剪力会比多遇地震下加大。
   注:参考文献:
    《建筑结构施工图设计与审图常遇问题及对策》魏利金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