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城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国土资源局 局机关各处室。分局 现将 盐城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希遵照执行,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盐城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国土资发 2008。228号,文件精神.全面 持续推进我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培育土地使用权人良好信用为重点,将诚信体系建设与推行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 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相结合,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以信用档案为基础。信用等级为标准.惩戒和激励为手段的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及运行机制、营造良好的土地市场诚信环境.在今年内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人土地开发利用诚信档案、二,主要工作,建立健全。三公一诚,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土地市场诚信制度.完善土地使用权人诚信档案和诚信信息系统、强化对土地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规范土地使用权人行为,促使土地使用权人诚实守信.营造崇尚市场诚信的良好风气,具体工作如下。一 加强国土资源系统自身诚信建设.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要进一步严格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和土地出让合同实施监管、全面落实土地出让,划拨结果公示制度、带头履行合同。维护公平竞争.塑造诚信政府形象 1,规范房地产用地出让行为,不得超面积出让,捆绑出让 毛地.出让、住宅用地容积率小于1,0 不得约定出让宗地分期缴款且分期交付土地发放土地使用证。出让主体不合法,出让过程设定,量身定做 限制条件等违反政策规定的出让操作.违反规定出让的。立即终止出让行为 及时撤销公告 重新拟定出让方案。否则报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房地产用地出让必须严格约定缴齐地价款后按照开。竣工时限进行开发建设,每宗房地产用地建设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跟踪。有效开展土地市场的动态监测.对超期开竣工的房地产用地发出书面通知,对属于闲置土地的及时发出书面认定告知.土地竣工验收时应对土地出让合同各项约定条款全面复核,对竣工时限 是否按合同建设。配套建设的公建设施 是否超建筑面积等进行复查 严格按出让合同办事、3,严格把关对土地批后的分割发证 房地产用地原则上不得分割,严禁出让宗地在未缴齐地价款的情况下按缴款比例分割发证。包括不能在出让方案中约定分期缴款后分期发证.因特殊情况依法分割的,必须缴齐全部地价款 分割前。首先应征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拟分割地块具备单独开发建设条件的、方能分割发证.不具备单独开发建设条件的不得分割发证、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拟分割地块规划要点的前提下,可将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各项条件包括规划设计条件落实到拟分割地块。特别是按合同规定明确分割地块的开,竣工时限.闲置土地的认定以及有关违约条件 与用地者承诺或签订补充合同,明确以分割后的一个土地证为一宗地,开工,竣工约定和闲置土地认定等等均以分割前的出让合同约定时限为准,使土地竣工验收有据可依,有效防止闲置土地出现。防止房地产开发商囤地,对同一地块进行分割发证或分期开发分期竣工验收的。应明确不改变原出让合同约定,最后一宗地,期,超期竣工的仍按分割前整宗地约定追究违约责任,4 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不含地价 实际操作中也可按已建成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或超过总建筑面积25、判断.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方可准予转让 拟转让分割宗地的.拟分割宗地还需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该地块是否具备单独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单独开发建设条件和整宗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转让条件的方能分割转让。出让宗地分割成数宗地后,以分割后的宗地核算是否符合转让条件。以土地作价入股者,也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方可给予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5、积极推动行业协会和经营主体等社会组织参与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引进公众参与和传媒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二、建立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人土地开发利用诚信档案 夯实诚信体系建设基础。各县 市、应按照 盐城市国土资源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将最近一年内本辖区范围内拥有土地的或正在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权人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及依法履行合同的诚实信用档案、规范土地市场诚信管理,在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推进诚信信息平台的建设,及时披露市场主体诚信情况。请各区及时建立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人土地开发利用诚信档案,在国土部门网站上公布并将完成有关情况书面上报市局用地处 三、加强监管,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制定健全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权人信用等级评价方法,标准、以及诚信等级升降具体措施,在此基础上、根据土地市场诚信记录。将土地市场相关管理工作与诚信等级相挂钩、建立实施失信.黑名单。制度,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如发现土地竞买人或土地使用人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须及时在当地媒体和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的中国土地市场网页上向社会公示 并计入诚信档案、作为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的依据,根据土地使用人土地开发利用诚信档案、进一步严格竞买人资格审查、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查处整改到位前。企业、企业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新设立的企业不得参加土地竞买,各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根据本方案,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方案、全面推进落实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