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淮安市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交通,促进行业稳定。根据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淮安市行政调解办法,等规定 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交通运输行政调解是指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法规授权组织 以下简称交通运输部门、在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与行使交通运输行政职权相关的各类争议纠纷.以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为依据,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等非强制性方法,促使争议或纠纷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快速解决争议纠纷的活动。第三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成立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的行政调解委员会,并确定相应工作机构具体承担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协调等作用、具体职责为 一.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工作的政策规定,使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二,研究解决行政调解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三 定期汇总分析行政调解工作情况、四 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 做好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 加大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督办力度 五、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提高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六 组织调处重大疑难。法律关系复杂的争议纠纷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门是行政调解工作的主体.应当相应成立或明确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应当根据行业的特点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有关制度.制定行政调解工作程序.第五条、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原则,一、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或者调解结果。二、合法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三.平等原则 公正,公平的调处矛盾纠纷、纠纷双方当事人在行政调解中地位平等。四,积极主动原则.积极主动排查,化解行政争议 将行政调解贯穿于日常工作中,贯穿于决策 执行过程中。五 便捷原则.行政调解应当简便,快捷,高效。鼓励采取既灵活多样又诚信规范的方式化解矛盾,第六条 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工作原则,一 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落实工作职责。二。按照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确保调解协议合法的前提下,参考行业惯例,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本单位,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注重说服教育、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做好思想工作.第七条。交通运输行政调解的范围,一,交通运输部门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交通行政管理有直接或间接关联的民事争议或纠纷 三,其他应当调解的争议或纠纷 第八条 交通运输行政调解的争议纠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调解对象与本争议纠纷有利害关系、二,争议纠纷与交通运输行政职能有关 三.争议纠纷具有可调解性,四。当事人未选择其他解决途径、第九条。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受理,一,当事人申请进行行政调解的争议或纠纷、二,经本单位信访部门接待,审查后认为应当纳入行政调解的争议或纠纷 三。收到人民法院的诉前行政调解建议书 四、其他机关或部门移交 送交 转交的属本单位管理权限的行政争议或纠纷、五、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 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争议纠纷.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主动实施行政调解 第十条.申请人申请交通运输行政调解的.可以书面申请 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应提交,交通运输行政调解申请书。附件1、口头申请的,调解部门应做好。交通运输口头申请行政调解笔录。附件2.并交申请人签字确认.第十一条、交通运输行政调解案件由交通运输部门行政调解工作机构 以下简称调解机构。组织进行调解、重大复杂的争议纠纷、可以由各级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委员会组织进行调解,第十二条。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简易程序运用于案情简单、调解结果可以即时履行的争议纠纷。一般程序运用于案情复杂 当场不能解决的争议纠纷.第十三条,交通运输行政调解简易程序具体步骤为,一,调解机构征得争议纠纷各方当事人同意.当场接受申请人提出的调解申请,二.及时告知各方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遵循的相关要求及有关事项,现场组织进行调解。三、争议纠纷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调解机构制作,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协议书,附件3,由各方当事人签字确认。调解结果可以即时履行的 也可以不签订调解协议,由调解人员作工作记录.四,即时履行调解结果、第十四条。交通运输行政调解一般程序的具体步骤为,一,受理、调解机构应在收到申请书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查.进行案件登记.提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意见,分别制作。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受理通知书。附件4,或、交通运输行政调解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5 报本单位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不属于行政调解范畴的,或被申请人不同意调解的 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解决纠纷的渠道。在未启动行政调解程序前,矛盾有可能激化的、调解机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缓解疏导措施,二,调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行政调解后 调解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各方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遵循的相关要求及有关事项 调解过程中,调解机构应当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查明争议纠纷的基本事实和主要责任。分析各方争议焦点,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对各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引导当事人达成谅解 对争议纠纷基本事实有异议的.调解机构可以采取听证,现场调查等方式调查取证、涉及重大,复杂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争议纠纷 调解机构应当制作、交通运输行政调解笔录,附件6 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机构应当制作,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协议书 行政调解协议书经各方当事人认可并签字或盖章后 即对调解当事人具有效力 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机构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履行情况进行回访,督促各方履行约定义务,第十五条,调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回避、一,争议纠纷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二.与争议纠纷有利害关系,三,与争议纠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争议纠纷公正处理的,当事人发现调解人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回避.调解人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调解人员是否回避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决定,第十六条,交通运输行政调解期限.一般在受理后不超过,20个工作日,重大。复杂的争议纠纷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同意可延长。15,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调解时限有明确规定,从其规定.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作出鉴定,认定或者裁决的、鉴定,认定或者裁决所需时间不计入行政调解时限。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行政调解终止、调解机构制作、交通运输行政调解终止通知书.附件7.送达各方当事人、一.经两次协调仍然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二、实施到场调解的 当事人一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调解的、三、调解结果涉及第三人利益,第三人不同意的,四.当事人拒绝接收行政调解协议书、视为调解不成的 五,调解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行政调解过程中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行政调解终止、六,其他原因造成行政调解无法实施的。第十八条。对行政调解或者达成行政调解协议后反悔,不遵守行政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九条,案卷及时归档及抽查制度 行政调解结案的案件,调解机构应在结案后10个工作日内对案卷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各单位的行政调解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对行政调解案卷进行抽查,第二十条、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季度应当对本地区行政调解工作的有关数据和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年度行政调解工作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一并报送、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把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执法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第二十一条,市,县,区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严格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奖惩制度.对行政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要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 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激化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严重影响交通运输行业稳定的重大案件和事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责任。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交通运输行政调解申请书2 交通运输口头申请行政调解笔录3.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协议书4、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受理通知书5,交通运输行政调解不予受理通知书,6。交通运输行政调解笔录.7,交通运输行政调解终止通知书、附件1.交通运输行政调解申请书,申请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被申请人 行政调解请求.事实及理由。特申请。予以调解 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件2、口头申请交通运输行政调解笔录,申请人 被申请人,行政调解请求,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确认,以上记录经本人核对。与口述一致、申请人 申请日期,记录人 附件3.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协议书。案号。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 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纠纷概况,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当事人,调解部门各持一份、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印章.调解员 签名 年,月.日。附件4,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受理通知书 案号.于、年 月、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调解申请 经审查,符合行政调解条件,本机关决定受理你,单位,的行政调解申请。特此通知.单位印章年.月,日,附件5.交通运输行政调解不予受理通知书案号,你。单位.因.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交的行政调解申请,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 决定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单位印章年、月 日,附件6,交通运输行政调解笔录 时间,地点 事由.被调查人、调查人。记录人,笔录、被调查人、签名.调查人,签名 记录人 签名。附件7.交通运输行政调解终止通知书案号.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调解申请。本机关受理后,因.原因 现本机关决定终止调解。特此通知 单位印章年。月.日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