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细则,试行 2017年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3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市政发。2017 1号、充分发挥目标责任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推动和引领作用.依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83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考核细则。一,考核项目体系,在结果考核的基础上 增加过程考核,测评考核。同时,增加加分项、调整细化减分项和否决项、结果考核。过程考核、测评考核各100分,考核最终得分以100分进行折算,其中结果考核占70,过程考核占25。测评考核占5 本细则.加分项,和.减分项,直接计入总分、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一、结果考核 结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准,二.过程考核.按照以下七个项目进行考评,分别为 1 资料报送情况.1。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市政府1号文件分解任务进展情况的,每超1天扣0,5分.2.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举报核查情况,挂牌督办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及各类方案。报表等工作资料的.每超1天扣0。5分、未按有关要求报送的,每次扣0,5分,3。由于报送的情况及各类工作资料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甚至错误.导致我市被省政府.含省安委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2、隐患整改及挂牌督办落实情况.1 对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采取措施不力。导致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每次扣5分、2、因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被市安委会、安委办。挂牌督办的、每次扣1分,同一事项被挂牌督办2次及以上的。加倍扣分。3,由县级负责调查的事故结案后,未按规定时限将事故调查报告.政府批复。事故责任人员及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每项扣2分 3。因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被约谈情况、1.县 区 市。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被市政府.含市安委办,约谈的.每次扣2分,2 县,区.市,和市直部门分管领导被市政府 含市安委办.约谈的 每次扣1分.3,县。区、市.安委办负责人被市政府、含市安委办 约谈的 每次扣0、5分。4。因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责任情况。1,给予县 区。市。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党政纪处分的,每次扣3分 2.给予县,区.市,和市直部门分管领导党政纪处分的 每次扣2分,3.县,区、市,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被诫勉谈话的,每次扣1分、4、县,区.市,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每次扣0 5分 5,事故统计信息归口直报情况、1,县级部门未按有关规定向本级安监部门通报事故信息的、每次扣所在县,区。市,5分,市直部门未按有关规定向市级安监部门通报事故信息的 每次扣5分,2,各县.区。市。辖区内发生迟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除依法依规处理外。每次分别扣3分.10分,10分、6。参加安全生产会议情况,1 无故不参会的.每人次扣2分.2 未履行请假手续派人顶替参会的.每人次扣1分、3.存在迟到或早退情况的 每人次扣0 5分,7。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落实情况。未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有关安全生产要求的其他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三,测评考核.市安委办组织负有综合监管职责的部门及有关专家、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各考核单位进行 好,较好.中、较差.差 五个等级测评,最后由市安委办按照,好100分。较好80分,中60分,较差40分 差20分,进行统计汇总,加权换算后计入考核总分。三 加减分项及否决项,一,加分项,1,因安全监管创新性工作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的。每次加5分,受到国务院各部委局通报表彰的.每次加4分。受到省政府.含省安委会。通报表彰的,每次加3分,受到省政府各厅局和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的,每次加2分,受到市安委办通报表彰的 每次加1分,主要依据是通报表彰文件、2、因安全监管创新性工作被市政府,含市安委办、认可并召开现场会推动工作的.每次加2分、主要依据是召开现场会的文件及影像资料,二、减分项,1,因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被、晋安记者行.或其他主流媒体曝光,造成一定影响的,每次扣2分 2,因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国务院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到国务院各部委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4分,受到省政府,含省安委会,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省政府各厅局和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到市安委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3,因履责不力导致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应发现而未发现,被国家 省。市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或查处的 每次扣2分,4、各县 区,市。辖区内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含道路交通、每死亡1人扣5分,发生虽未造成人员死亡 但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每次扣3分。5、市直部门所属行业领域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从考核总分中扣20分.三 否决项。1 各县、区、市,辖区内发生较大以上、含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予以。一票否决,考核结果评为不合格,2,市直部门所属行业领域发生两起以上.含两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予以,一票否决,考核结果评为不合格,四,有关说明.一、过程考核扣分 因同一事项被分别进行扣分的、按最高分值扣分 过程考核总分扣完后.经加权换算,加扣结果考核总分,二、过程考核结果运用 过程考核结果由市安委办每月进行汇总。每半年专题报告市委书记.市长。各位副市长、并在全市范围通报.通报范围包括.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监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单位,本考核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由市安委办负责解释,本考核细则未涉及的内容以.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83号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