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燃气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规范我市城镇燃气经营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一、整治目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部门,企业职责、健全燃气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制售假劣,违章占压、野蛮施工等查处惩治力度,进一步规范燃气经营市场,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和行业技能培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确保燃气生产使用安全,二。整治内容1 大力查处非法经营燃气行为。坚决遏制掺混二甲醚 擅自设点 倒灌倒卖、非法运输 无证经营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2 打击瓶装气违规灌装行为 加强对钢瓶安全管理整治,对钢瓶充装,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和查处 严格执行,一瓶一码、充装规定 3。加强对燃气老旧管网 管道占压等燃气管网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章占压燃气管线 损毁,破坏。偷盗燃气设施的行为,4.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入户检查情况等的监督检查、5。加大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6.强化各县 区,管理委员会。对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适时举行应急救援演练、做好燃气应急抢修工作。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燃气使用安全.三、职责分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燃气行业检查及对燃气企业的督查指导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挂牌督办、勒令停产停业等方式予以整改.充实完善燃气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配备足够的燃气监管 执法人员,指导和推动乡镇,街道,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检查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及时制止违法经营和占压,损毁燃气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共同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按照规划合理布局供应站点,加强对燃气企业。供应点的监管、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 并依法对无证经营等燃气非法行为进行查处,做好联合执法工作的组织,宣传,协调等工作,市安监局,负责协调地方政府与联合执法组的配合工作.协调各区安监局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整改、市质监局.负责燃气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计量监管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制造等环节的安全监察 依法查处充装过期钢瓶.无条形码标识钢瓶和不合格钢瓶及在充装过程中掺杂使假的行为.市工商局,负责燃气流通环节的商品质量和经营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燃气经营环节中掺杂使假及无照经营燃气的行为,市公安局,负责对阻碍执法行为人员的查处,对情节严重的进行从重处罚.保障执法工作顺利进行.负责燃气生产 供应.使用等场所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为非法经营者提供场所和违规大量储存燃气,倾倒残液.偷盗燃气、倒卖报废钢瓶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燃气道路的运输管理,依法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车辆从事燃气运输的行为、市城管局.负责组织督促县区对占压燃气设施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拆除 市法制办。负责对相关部门燃气行政执法行的法制监督工作。市消防支队。负责燃气生产、供应,使用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指导.四。工作步骤专项整治从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底、分四个阶段实施、一。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 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对市区内的瓶装燃气经营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排。重点排查燃气设施。老旧管网,管道占压等燃气管网安全隐患、对瓶装燃气非法供应点、非法充装、销售不合格钢瓶的站点 非法配送燃气车辆等进行摸底,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1月20日、在调查摸底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规模较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对规模较小 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由各执法部门结合日常巡查,监管.执法 作好清理整顿工作.三、复查评估阶段、2016年1月20日至1月30日。各部门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于2016年1月2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有重点地组织复查、并于1月25日前将整治总结上报市政府、四 长效管理阶段,整治期内、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定期或不定期集中专项整治及各部门巡查制度 对瓶装燃气的无证经营.使用超期瓶充装燃气,非法运输燃气,清理违法占压,损毁燃气管线和燃气的质量抽查列入日常监管.对集中清理整顿和日常监管工作中查处的经营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形成持续高压打击态势、巩固整治成果、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增强合力、为加强对我市瓶装燃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公安局 工商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 法制办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抽查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作意识,健全联席会议.统计分析.情况通报。检查总结等工作制度 选派法律意识强,有经验、懂技术的执法人员参加执法检查 增强执法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二。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各地 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好本企业的安全自查工作、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 因落实不力引起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要以此次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 结合本行业.本企业近期和往年同期生产安全隐患的特点、着重组织对事故隐患较大,管理薄弱,问题突出.隐患整改不力。多次或重复出现同类隐患的单位及部位开展专项自查自纠、以点带面,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确保源头治理到位,四、广泛发动、确保成效。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燃气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增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自觉性.同时,加强社会媒体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