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四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住建质 2017,3号,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 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经研究。结合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现将、苏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四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苏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四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1月22日,附件苏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四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家 省、市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决策部署,我局决定从1月起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四项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 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动.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建筑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行动 建筑施工隐患治理行动、简称、四项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查严治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着力构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降低事故总起数和伤亡人数、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有效遏制较大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实现,三提高一好转、即,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安全主体生产责任意识明显提高。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明显提高.实现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工作目标.三。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建筑安全生产四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和指导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四项专项行动工作。日常工作由局质量安全监管处具体负责,四 范围和内容、一 范围1,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建设工程,2、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二.内容1,强化落实行动、各地住建部门要积极督促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对本单位.一必须五到位 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认真查找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定期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项目属地工程安监机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企业各层级,各部门 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从业人员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按规定实行安全总监制度,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应当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教育培训,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检查与评价.应急救援,重大风险评估。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和安全科技创新费用等安全生产的资金有效投入。不断完善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应当参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企业应当严格安全生产制度管理 重大风险监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科学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科学评估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突发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的能力、2,宣传教育行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贯穿全年 积极宣贯和深化落实.海恩.法则和,杜邦。安全理念,一季度。突出春节后复,开 工期间、在工程复.开 工前.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必须对所有施工从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加强对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的教育培训.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二季度、突出施工企业。安管人员 继续安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契机 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三季度。突出高温天气防暑.防台防汛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利用高温天气给施工安全带来较大影响的时机、加强对一线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教育.四季度 突出施工消防安全、冬季施工安全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和做好防冻工作 3,监督执法行动,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并作为,双随机.抽查的必查内容.一季度 认真做好全国。省,市两会、春节期间和节后复、开.工检查工作。组织节前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结合节日特点深入开展节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行动、加强建筑特种设备监管。用火。用电以及其他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做好现场管理工作.春节期间 无特殊工期要求的建设工地.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应加班,确需加班的.建设单位应报属地工程安监机构备案.节日停工工地在停工前、工地负责人应牵头组织并完成现场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确保设施设备保持安全停用状态、临时建构筑物应进行清理,渣土和材料堆放符合安全要求。加强冬季极端天气的应对。防止大雪积压坍塌临时设施.消除驻留人员宿舍临时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遵守苏州市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施工现场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要遵守值班值守制度.安排主要管理人员和专职人员值班、做好节日期间工地安全保卫工作,并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严格执行节后建设工程复.开,工程序、严格把控复。开、工条件、加大二 三 四季度事故易发期安全检查力度.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重点检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轨道交通工程等重大民生实事工程安全监督 加强在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时间以及对近年来发生事故企业 外省市一些高资质企业的检查,更要突出对企业和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工程安监机构,要通过日常检查、科室互查和季度大检查等监管手段 既要做到全覆盖,又要注重差别化监管。我局将组织上,下半年度共2次的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发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施工现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大检查情况。并跟踪落实整改闭合.4。隐患治理行动.一季度 开展以春季复工和建筑施工扬尘为重点的治理 二季度,开展以深基坑和高支模为重点的治理。三季度.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为重点的治理.四季度,重点开展以施工消防为重点的治理、有效落实施工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 严格重大风险管控管理,建立健全施工安全应急救援体系 不断健全完善事故预防机制,加强施工企业高处坠落风险控制 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防范能力 改善作业环境.严格做到全方位和全过程防护到位、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高发态势。排查治理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 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预防建筑施工坍塌事故发生.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的检查督导.五 工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四项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做好四项专项行动的部署及落实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建筑工地防坍塌事故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及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四项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二.狠抓责任落实 根据 苏州市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住建质。2016,30号、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强化落实阶段各项工作 突出企业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和指导企业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按照.谁检查,谁负责 的原则.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三级签字,制度,全面梳理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分级分类建立专门台帐.施工项目部自查自纠情况自行保存一份、并分别上报企业和当地住建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备案.施工项目部和企业对自查自纠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在自行限期整改的基础上,及时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加强督促整改,严格落实监理责任.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各级住建部门在组织安全检查时 将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作为必查内容 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三。加大检查力度。检查和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加强对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的监督检查、突出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和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安全检查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四。创新监管手段,一是全力推进苏州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管系统使用、运用建筑施工现场监管系统 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强化对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项目经理有效落实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二是发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系统作用,细化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功能,实现产权备案、安装备案,使用登记、现场检测.拆除备案,使用注销等全周期管理,三是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同监管作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已在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暗访暗查、逐步向施工安全方面拓展。在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通报批评,记入相关企业及其责任人不良行为信用档案和行政处罚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及其责任人的责任。五.落实信息报送,请各地住建部门,姑苏区范围内由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制定细化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辖区内。四项专项行动 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络员、在1月25日前将负责人和联络员信息报送至我局 并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辖区内.四项专项行动,12月15日前,将年度。四项专项行动,总结报送至市住建局质安处。联系人.顾永辉、联系电话 传真,6521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