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级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操作规程、市智慧办 市财政局.为加强市级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管理 明晰项目管理流程,确定各部门职责分工.根据、南通市市级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列入南通市市级智慧城市建设计划的投资项目 包括市财政安排资金的由市级部门和单位牵头承担建设任务的项目,南通信息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信发公司,承担建设任务的项目.未纳入市级智慧城市建设计划的其他政府信息化投资项目,其具体管理操作流程仍按.南通市市级政府投入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执行,二,部门单位职责,市智慧办牵头负责项目管理监督,市财政局,信发公司.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参与管理.一。市智慧办负责牵头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 负责项目监管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二。信发公司负责其承担建设项目的建设运营以及相关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三,市级项目承担部门和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及维护.包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论证.编制项目估算,概算,招标文件、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决算 结算 项目绩效自评价以及相关档案的管理等。四.市财政局负责由市级部门和单位承担的项目预算资金安排 参加项目论证,拨付项目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和对项目及专项资金实施绩效再评价,三、操作流程、一.计划编制流程,1。每年10月 市智慧办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南通市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组织开展下一年度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计划及资金预算编制工作,2.市级项目承担部门和单位根据南通市智慧城市建设规划 本年度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及下年度建设需求 向市智慧办和市财政局申报年度智慧城市项目建设计划及投资估算 信发公司根据南通市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本年度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及下年度建设需求、向市智慧办申报年度智慧城市项目建设计划及投资估算。3,市智慧办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南通市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汇总编制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预算 并组织专家论证.4。市智慧办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专家项目论证结果。视项目轻重缓急并结合当年智慧城市建设可用财力情况对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预算予以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同意 二.项目实施流程.1 市级部门和单位承担项目实施流程 1,市级项目承担部门和单位在市政府批准年度智慧城市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预算后两个月内 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概算 并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后,将实施方案和概算提交市智慧办和市财政局、2。市智慧办会同市财政局在实施方案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认证.并提出评审意见。反馈给项目市级相关项目承担部门和单位、3、市级项目承担部门和单位在收到专家评审反馈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连同.南通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审批表,见附件,经市智慧办 市财政局审核后。报部门分管市长 信息化分管市长批准同意、4,市级项目承担部门和单位将获批的。南通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审批表 及方案,分别报送市智慧办 财政局 5,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依据获批的。南通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审批表 及方案、下达各对口部门和单位项目建设预算指标,6、市级项目承担部门和单位根据市政府批准同意的项目建设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并于每季度终了后五个工作日内形成季度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提交市智慧办和市财政局 7 市级项目承担部门和单位在项目建设完成后 应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在项目验收后十日内,将书面验收报告提交市智慧办。财政局.8 市级项目承担部门和单位在每年年终前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价 已完成项目.或项目年度总结.未完项目,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智慧办、市财政局,9、市智慧办会同市财政局于每年年终总结当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完成情况 进行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决策依据,2。信发公司承担项目实施流程、信发公司负责承担市政府下达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项目建设方案,估算 概算 组织相关部门论证审查,组织项目实施,具体项目管理操作规程由信发公司制定、并报市智慧办,市财政局备案、本操作规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附件,南通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审批表、附件南通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审批表 项目名称、建设部门或单位,项目简介.包括建设目标.内容.投资概算,建设周期等,并附市经信委组织专家评审的意见及经专家评审的最终项目具体建设方案和投资概算明细。项目建设部门意见 盖章.年.月。日,市智慧办意见。盖章.年,月,日。市财政局意见、盖章、年,月。日.部门分管市领导批示,签字 年,月。日,信息化分管市领导批示.签字,年,月,日备注、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指市财政安排资金的由市级部门和单位牵头承担建设任务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