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明晰责任。健全体制 强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要督促辖区内建筑施工各方履行主体责任、制定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加大巡查。抽查力度 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人民政府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城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理顺安全监管体制 明确区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充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三.市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工作职责,制定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 任务、措施、明确市,县两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二.加强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根据 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 21号.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4,137号,精神、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各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要根据管理特点.依法或经授权履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职责.明确与当地政府.管委会,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到监管工作纵向到底 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三 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完善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观念 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上岗,实现从.要我安全,向 我要安全.的转变,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四。切实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当前全市在建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对尚未纳入建设部门安全监管范围内的工程及时落实监管措施、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深基坑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严防倒塌。坠落 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发生。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对较大以上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 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要立案查处 二,扎实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要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 集中打击建筑施工生产中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 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严厉查处建筑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进行施工活动的行为 严厉查处拒不执行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停工整改通知的行为、对违法违规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有瞒报事故。事故逃逸等恶劣情节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在建筑施工活动中随意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依法追究项目建设方 承包方等各方责任,三、积极推进建筑企业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要加大力度推动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指导施工企业开展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创建,积极探索制定标准施工的量化考核标准。引导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将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与。本质安全,联系起来.促进建筑工地强基固本 提高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