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港口扬尘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徐交港。2017、157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分 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省委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 及交通综合环境整治。五项行动。重大部署、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苏交港.2017,11号,6月7日市政府主要领导调度会议要求.有效降低港口扬尘污染,市交通运输局 市环境保护局决定联合开展港口扬尘专项治理行动,具体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港口扬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部署、以减少港口扬尘污染排放为核心。落实扬尘治理措施。严格干散货码头许可资质环保要求。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等措施。有序推进港口扬尘综合治理工作,是践行,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 理念。助推全市.两聚一高,打造天蓝地绿水净。建设、美丽徐州.的重要举措.二。扎实推进港口防尘治污的各项工作、一、主要任务1。港区道路.堆场扬尘综合治理露天堆场应根据需要设置防风抑尘网.围墙、防护林等防尘屏障 并采取清扫 冲洗.洒水 喷雾、苫盖等粉尘控制措施,大型堆场另需配备固定式喷淋设施、或高杆喷雾,抑尘系统。所有港口需配备洒水车、不间断洒水,保持地面湿润。作业不产生扬尘。出入口及内部作业路面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出入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米道路清扫干净 规模以上港口应采用湿法机扫、防止积尘。2 装卸设备扬尘控制装、卸料口应安装除尘装置,输送廊道密闭,所有港口现场作业时应充分利用防尘设施,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扬尘,风力达到五级以上或出现重污染橙色及以上预警天气,停止装卸作业、3 汽车转运扬尘防治进出港重载车辆优先使用全封闭车辆 未全封闭车辆应进行密闭覆盖后进出港、在港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设备.自动洗轮机,高压冲洗枪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池等。外出车辆,包括车轮和车架,需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港区,二、工作进度及要求总体目标,到2020年.扬尘防治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大型堆场粉尘在线监测设备得到全面建设,港口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港口扬尘防治水平与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水平。目标相适应.具体目标、2017年9月底前,各地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港口码头粉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辖区内港口经营企业按照。一港一策,的要求.制定港区码头扬尘治理措施和抑尘设施建设计划。2017年底前 全市主要港口80,的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所有散货码头全部达到环保要求,大型煤炭 矿石码头粉尘在线监测覆盖率达到50,到2020年。全市主要港口100 的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大型煤炭 矿石码头粉尘在线监测覆盖率达到100。三、切实强化治理工作的组织保障、一、明确部门职责,在各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要主动作为,按市统一目标任务要求.摸清底数,落实时间要求,细化具体方案,加强绩效考核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和市场机制的作用,要综合运用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多种形式.充分调动港口企业的积极性,督促港口企业根据港口实际.加大扬尘治理的资金投入 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二,联合执法检查 牢固树立全面从严的监管执法理念、全面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等的通力合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对于无港口经营许可证的码头、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禁止船舶靠泊作业.开展月度联合执法,对不按要求整治,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的,按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徐州市有关规定、采取责令整改 罚款、列入黑名单和降低信用等级等措施进行严肃查处,严格干散货码头许可资质环保要求,由交通运输 港口 管理部门将港口扬尘防治工作作为.港口经营许可证.换证核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扬尘综合治理不满足要求的一律不予核查通过,三.严格督查考评、将港口扬尘污染防治任务纳入各级政府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指标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将会同市环保局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发布考核结果,同时建立问责机制。作为部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特此通知,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徐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