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招标投标评标办法。试行。临建科字 2015、77号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条例。参照本市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从事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活动、依法应当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 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三、所必需的选址意见书,地质勘察报告等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四条.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以下简称,道路设计.评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第五条.道路设计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第六条、道路设计评标活动应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初步评审、包括资格评审 响应性评审,算术性错误修正、二、详细评审,包括设计技术方案和投标人资信评审 第七条。初步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的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算术性错误修正、初步评审具有唯一性。投标文件存在任何一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的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一.资格评审标准,1,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2,企业资质证书等级满足招标工程要求并在有效期内.3、联合体投标须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4。主要专业设计人员配备齐全,项目负责人、道桥专业工程师。给排水专业,工程师,电气专业,工程师。各一名 5。省外企业应持有,山西省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证 二,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设计周期是否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4 设计质量承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7。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三 算术性修正即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第八条,详细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性.定量标准.对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的评审,包括投标人设计技术方案和资信评审 第九条。不同投标文件之间或同一投标文件出现非正常状况时 评标委员会可依据招标文件或现行招标投标相关规定进行判定并作出处置、第十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起草 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第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推荐的排名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十二条.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招标人应将招标投标书面报告报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