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234号,TRS_Editor P.line height、1,8,font.family 宋体。font,size 12pt、TRS_Editor、DIV、line,height,1.8 font.family 宋体,font size。12pt TRS_Editor,TD,line。height。1,8,font。family,宋体,font size、12pt,TRS_Editor.TH.line.height、1 8 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TRS_Editor SPAN,line height。1 8.font。family 宋体。font,size、12pt.TRS_Editor、FONT。line、height 1,8,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12pt TRS_Editor,UL line height。1。8 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TRS_Editor,LI,line.height,1.8、font,family,宋体、font size 12pt.TRS_Editor,A、line。height。1 8 font,family。宋体、font size、12pt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 市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鲜明导向、扎实推进长江南京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快产业调整优化。一.优化产业布局 重点优化高风险,高排放产业布局。把主体功能区.生态红线.城市规划蓝线及绿线作为产业布局的前置条件、严格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结果进行生产力布局,市发改委、经信委牵头。市国土局 规划局 建委,环保局等参与。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二.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建设绿色低碳环保的现代产业体系、深入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推动石化,汽车 钢铁等支柱产业和纺织。建材。食品等传统产业优化调整,转型升级、向高端.绿色 低碳方向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节能环保产业聚集区建设、形成节能环保产业基地。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发展、显著降低石化。钢铁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在全市工业中的比重。市发改委牵头 市经信委。环保局参与。三,严格环境准入。严格负面清单管理,对重点工业项目实行先进性评估制度、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等要求,形成产业结构.生态空间和总量控制,三位一体 的环境准入模式.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布局重化工园区和危化品码头、严格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中重度化工项目,市环保局 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建委,规划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参与,四,严控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削减煤炭消费量,完成一批燃煤机组燃气改造项目、实施化工园一体化供热方案,到2017年.确保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燃煤消费总量控制在3000万吨以内 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参与 五。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轧钢.水泥。船舶及国家和省明确的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分类有序淘汰相对低端和过剩产能企业、2016年底前,退出钢铁产能200万吨,压减水泥产能165万吨,化解船舶产能10万载重吨。在化工,轻纺、机械等传统产业退出一批低端低效产能、制定拟取缔,十小,企业名单及取缔计划,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取缔任务,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 环保局参与,六 实施清洁化工艺改造,2016年底前。建立化工 原料药加工、印染,电镀,焦化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企业清单和清洁化改造项目清单、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项目,市经信委牵头、市环保局参与,二 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七。实施重点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沿江工业污染源。开展化工.火电.钢铁。水泥,制革 制药.电镀,印染.有色金属、工业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达标情况排查,发布不达标企业限期治理公告、限期治理后仍不达标的依法关闭、2016年底前,完成制革,电镀,印染、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任务.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参与.八。开展重点园区污染专项整治。开展对化工园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沿江工业园区的水污染专项整治、重点防治有机毒物污染.严格控制重金属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排入长江。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参与。九、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量、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废水实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完善工业集聚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2016年底前。完成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市环保局牵头。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按照省,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完成197家企业的VOCs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化工园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完成30家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推广工作 完成汽车整车及车身制造重点企业VOCs提标改造。在重点企业开展VOCs在线监测试点.实施汽车维修。印刷行业VOCs专项整治 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 文广新局参与 十一,实施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10万千瓦及以上电力机组改造任务,推进10万千瓦以下电力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参与、十二。推进非电行业达标排放 继续实施石化。钢铁 水泥等非电行业的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确保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市环保局牵头 市经信委参与,三。提高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水平,十三,加快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2016年底前,建成投运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江宁南区污水处理厂,启动溧水秦源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2017年底前,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新增污水管网长度30公里.市水务局牵头,市建委、环保局,城建集团参与。十四.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17年底前、完成江宁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等6家主要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推进实施城北污水处理厂、江心洲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 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市水务局牵头,市建委 环保局、城建集团参与.十五 推进排水达标区建设.重点推进主城地区污水收集系统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力争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 一湖一河、及河西地区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市建委牵头、市水务局、城建集团.环保局参与.十六。建设海绵城市 以丁家庄保障房片区和江心洲片区为试点.分类推进海绵型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建筑小区.河道水系等项目建设.结合棚户区改造,排水达标区建设、淹水片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出新等项目。统筹实施既有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构建健康的城市水生态系统 市建委牵头.市水务局.发改委,规划局 城建集团等参与、十七,提高生活污泥安全处置能力。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达标改造,市水务局牵头.市建委、经信委,环保局 城管局,城建集团等参与,十八,提升生活垃圾处置水平,加快推进城南、江北大型垃圾转运站的试运行 实施城东大型转运站建设。建成仙林转运站,完善生活垃圾二次转运系统 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加快建设江北 江南环保产业园、启动城东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和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建设。提升餐厨垃圾处理能力.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市城管局牵头,市建委。环保局 城建集团等参与 四、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九,提高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能力,结合镇村布局优化、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因村制宜,逐步推进 的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方案,在积极引导尾水资源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合理选择城镇污水处理厂延伸处理、就地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处理以及分散处理等治理方式,优先推进太湖流域和美丽乡村示范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017年底前。有条件的地区实现行政村村部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二十.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田.水,路 林 村、五位一体、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水系沟通、河塘清淤、岸坡整治 生态修复等工程、每年重点打造 200,平方公里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在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 溧水区和高淳区等.5,个郊区全面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年度整治任务,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市建委.环保局牵头.市农委.国土局.水务局等参与,二十一、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及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 逐步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高标准农膜。市农委牵头,市水务局、环保局等参与 二十二、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分区管理,2016年底前.完成禁养限养区划定和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工作,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2017年底前,5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成粪污综合利用配套设施 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60,市农委,环保局牵头,五,加强船舶污染控制,二十三,提升船舶污染防治水平、根据全市船舶污染水域环境情况.制定防治船舶污染环境能力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按照标准要求安装配备船舶污水和垃圾收集储存设施,加强对船舶污染防治设施监督检查 严厉打击污染物偷排漏排行为,南京海事局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市环保局等参与。二十四,加快老旧船舶淘汰,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确定超年限商用船舶年度淘汰清单 有序推进淘汰工作 实施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补助政策 长江干线全面禁止内河单壳化学品船舶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市交通运输局,南京海事局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二十五,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大力推广LNG等清洁燃料.内河船和江海直达船应使用符合GB252标准的普通柴油 禁止使用渣油和重油,积极推进岸电设施建设和油气回收工作,2018年1月1日起。全市靠泊船舶使用含硫量小于0、5,的低硫油或使用岸电系统等与排放控制区要求等效的替代措施.南京海事局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二十六,严格危险货物船舶监管、严格危险货物船舶准入条件 支持引导安全保障能力低,污染风险大、经营无力的航运企业主动退出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加快建设危险货物船锚地.散装液态危险货物船舶公共洗舱废站等重点防治船舶污染环保设施.市交通运输局,南京海事局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六,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二十七,开展港口码头装卸站专项调查,开展长江沿线内河港口,码头,装卸站.船舶修造厂废水治理与废弃物处理设施情况调查.2016年底前。依据交通运输部 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 制定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市交通运输局 南京海事局牵头 市环保局等参与.二十八。加强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 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专项整治。港口.码头接收的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要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完善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处理系统、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重点推进港口、船舶修造厂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建设,2017年底前,沿江港口、码头,船舶修造、拆 厂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达到建设要求,污染物经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实现与市政环卫设施的衔接 市交通运输局,南京海事局 市经信委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二十九 推进码头装卸设备、油改电.完成现有的轮胎式集装箱场桥 油改电,工作,2017年底前 集装箱码头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RTG 全部实现。油改电,或改用电动起重机 杂货码头装卸设备、油改电 气 比例达到80、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环保局,南京港集团等参与、七。确保饮用水安全.三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按照 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2016 2017工作方案 要求.开展执法专项行动、推进沿江取水口和排污口布局优化 2016年底前,全面取缔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禁设区域内的排污口。对没有满足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和影响取水安全的排污口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取消、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等参与 三十一。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对燕子矶水源地等5个长江干流水源地和固城湖 三岔水、老鸦坝、赵村水库等水源地.开展饮用水源地安全评估和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实施排污口及污染源整治、确保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 类比例保持在100、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 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三十二 确保供水水质安全,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建设 提升水质安全监测预警能力 定期监测 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源.供水厂出水和供水管网等饮用水安全状况.按季向社会公开 市水务局牵头、市卫计委,城建集团等参与,三十三,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明确全市应急备用水源地选址、提出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方案.划定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启动备用水源地水厂建设 输水管网及相关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2017年底前,建成应急备用水源地,市水务局牵头 市环保局,规划局、城建集团等参与,八,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三十四 强化环境风险源头管理,全面调查沿江工业企业 工业集聚区 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环境隐患排查。以排放重金属 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污染源为重点,完善重点风险源清单,逐步开展重点风险源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 2016年底前 对水源地 环保敏感目标构成威胁的风险源要编制完成风险源转移。搬迁年度计划方案,有序推进高风险企业或仓储设施的转移、搬迁任务 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水务局,卫计委,安监局,公安局等参与 三十五,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 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原油、成品油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危险品车船运输交通安全的专项整治,强化危险品车辆临水路段道路运输和船舶水上运输的安全监管.加强沿江。沿河.港区.水上企业化学品生产 经营、储运过程的风险监管 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监控、推进全市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 试行,中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 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工作,市环保局.安监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南京海事局参与。三十六,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在评估区域内流域环境风险和开展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重大船舶溢油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设置船舶危化品应急处置中心 加快专业化船舶污染应急队伍建设,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市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南京海事局牵头,市水务局 安监局 公安局,气象局等参与。九,全面提升环境质量,三十七,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持续推进生活污染源、农业源的减排。严格控制总氮.总磷以及铅 汞,铬 镉。类金属砷等5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项目 排放总量指标实行,减二增一。新,改.扩建排放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或关闭类项目1、5倍削减量替代。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 建委、农委,水务局等参与 三十八,从严核定水体纳污能力.2016年底前。完成长江等重要水体纳污能力核定.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2017年底前 完成全市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完成全市水功能区规划调整。按照水功能区规划用途 从严核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市水务局、环保局牵头 三十九、强化断面水质达标.实施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2016年底前,完成胥河落蓬湾,秦淮新河节制闸.二干河开太桥,横溪河黄桥.十里长沟化工桥、城南河龙王庙等6个断面的达标方案编制 按达标方案、推进年度任务实施 到2017年,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45 4,以上。丧失使用功能 劣于,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9,1、以内,市环保局牵头、市建委.水务局、城管局等参与.四十、全面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排查建成区内水体,建立黑臭水体档案,按照年度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采取截污.清淤。活水、生态修复等措施.建立长效保洁制度。2017年底前 完成建成区内57条市重点黑臭河道整治任务、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市水务局牵头、市建委。城管局 环保局等参与。四十一.推进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深化长江流域污染治理、实施入江排口规范化整治.严格控制入江污染物总量,整治金川河,外秦淮河。十里长沟等主要入江河流、推进太湖流域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太湖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治太任务.加大太湖流域 5 个重点考核断面、12个重点水功能区的管控力度 加强河流综合整治。确保水质改善,市环保局,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农委.城管局等参与.四十二.提高空气质量达标水平.编制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按照不同污染物达标差距及达标难度,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各污染物分阶段达标。到2017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8、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灰霾天数明显下降 市环保局牵头。四十三,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提高机动车新车排放标准 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实施国一和国二汽油车。国三柴油货车等高污染车限行、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绿色施工,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作业水平,开展城市餐饮行业油烟污染专项治理.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秸秆焚烧.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 完善强制性应急控制措施,提前应急。削峰.有效应对冬春季霾污染和夏季臭氧污染,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建委 城管局、农委,气象局等参与。四十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的作部署 编制.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方案 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动建立全市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市环保局牵头.市农委。国土局。规划局、经信委 建委等参与 十 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四十五,落实生态红线刚性管控 按照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优化调整方案、统一全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标识、在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设立界桩.标牌。强化生态红线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分类分级管控措施.限期清理生态红线区域内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和设施,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建委。农委.规划局 国土局、水务局。绿化园林局等参与,四十六、严格水域用途管制 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实行占用水域等效替代制度 确保水域面积不减少,加强水域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实施河道蓝线管理 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 保证生物栖息地,鱼类洄游通。重要湿地等生态空间,市水务局牵头 市规划局,国土局。农委、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绿化园林局等参与。四十七.强化岸线保护和合理利用,实施长江岸线保护和利用的相关规划.严格保护长江主要湿地.饮用水源地 生态防护林等生态岸线,集约利用生产。生活岸线、合理保护和利用稀缺的长江岸线资源。市规划局牵头。市发改委,国土局 农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环保局、绿化园林局等参与,四十八 保护与修复自然湿地.严格保护长江生态岸线。洲岛湿地 秦淮河 滁河等流域沿岸 以及固城湖、石臼湖两湖湿地 完成省下达的自然湿地保护率和自然湿地保有量年度目标任务,2017年底前.修复各类退化湿地500公顷。市绿化园林局牵头、市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 农委,水务局、规划局等参与。四十九、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与保护,对南京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中华虎凤蝶栖息地实施重点保护.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严控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市绿化园林局,农委牵头、五十,加强渔业生态保护.严格执行长江禁渔期制度 建立健全主要湖泊禁渔制度.长江,秦淮河,固城湖,石臼湖等敏感河流和湖泊实现水生态平衡放养、控制富营养化湖泊、水塘及过度养殖水体养殖规模,推广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模式。市农委牵头.五十一.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在火力发电 石油化工,钢铁等高耗水行业实施节水技改示范工程,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对未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的已建项目 实施限期整改.到2017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到48立方米、万元以下,市水务局牵头 市发改委 经信委 建委等参与.十一、保障措施,五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市有关部门负责人 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园区 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重要信息及时共享.重大事件集中会商,重点案件联合执法督办机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努力形成上下联动 齐抓共管,合理推进的工作格局.五十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是长江生态环境质量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推进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各部门要切实强化协作意识和责任担当。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地方的督促指导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任期内生态环境质量恶化 发生严重污染事件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追究党委 政府主要领导责任 五十四。加大投入力度、将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科学合理安排财政预算资金,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及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环保能力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以PPP等形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五十五.强化监管执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 零容忍,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党委组织领导、政府具体实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完善环保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南京市人民政府,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