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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级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节约财政资金,保障基础测绘成果的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温州市市级基础测绘成果、以下称市级基础测绘成果,的提供,使用和管理,适用本规定、向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市级基础测绘成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市级基础测绘成果包括。一。全市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空间定位网资料数据,二,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模拟地图,数字线划图、数字高程模型 三、正射影像图,航摄像片资料以及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四。地下管线成果资料.管线图和成果表.五,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GIS入库数据,六,其他应当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基础测绘成果,第四条、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级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二,申请的基础测绘成果范围 种类 精度与使用目的相一致.三 符合国家,省相关保密法律法规与政策,第六条。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申请人,需要使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市级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一、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二,单位介绍信。函.或者个人身份证件,三,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的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供使用的决定.准予提供使用的。通知申请人办理使用手续 签订,基础测绘成果使用许可协议,与。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后提供。不准予提供使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并说明理由.应对突发事件需要使用市级基础测绘成果的、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作出是否准予提供使用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市级基础测绘成果的提供、使用.应当按照便民 高效的原则,简化环节和程序。第七条。市级基础测绘成果实行无偿提供和有偿使用相结合制度.基础测绘成果有偿使用的.应当按照.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基础测绘成果有偿使用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接受物价。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八条 市级基础测绘成果用于下列事项的 应当无偿提供 工本费按照物价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一,国家机关规划.决策,行政管理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1、市,区两级政府用于发展规划、决策,行政管理的,2、市。区政府部门用于行业规划,行政管理和社会公益事业的,3,各区下辖镇,街道。用于行政管理 村镇规划的.二。军队,政府及有关部门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公共利益的.1。军事设施 国防建设项目 2.各级政府用于防灾 减灾 灾后重建项目以及突发事件应急,三、财政投入的重大民生工程及其他公益性事业的.1、国家。省。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相应政府的重点工程文件及发改部门项目立项或者核准文件为准 不含经营性项目和收费还贷项目.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以市政府有关文件 纪要或者市领导批示为准、2、市,区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市 区政府下达的相关文件及承办部门签订的责任书为准。3,其他由市,区及下辖镇,街道,财政投入的各类非营利性建设工程项目 以发改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为准、无立项的以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证明文件为准.不含财政补助及收费经营性项目,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以政府有关文件、纪要或者市领导批示为准,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1,市政府部门 区政府及所属部门,乡镇政府建设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并与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协议的 2,国有市政基础设施运营企业用于专业地理信息资源调查、采集,建立专业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协议的.五。市政府所属国资集团公司因下列事项需要使用市级基础测绘成果的、以发改部门项目立项或者核准文件为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以市政府有关文件.纪要或者市领导批示为准,1,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前期准备.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2、城市公用事业.交通,运输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3,开展市政公用事业及其他专项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编制,4、承担教育。文化,体育和卫生等公益性服务项目,六、社会团体以非政府财政投入用于非经营的公益性建设工程项目的,以社会团体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七。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规定无偿提供的其他事项,第九条,政府及其有关单位无偿使用基础测绘成果建设专业地理信息系统的,无特殊原因原则上应当采用温州市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平台为基础数据平台,第十条,被许可使用人应当在许可的范围内使用基础测绘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 被许可使用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 严防失密泄密、第十一条,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更新基础测绘成果目录。依法对基础测绘成果的提供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他人违法使用基础测绘成果的,任何单位,个人可以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第十二条。在基础测绘成果的申请.审批,提供、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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