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意见、各市.县、市 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切实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建设天蓝、地绿 水净的美好家园 提出如下意见。一,大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一、着力推进绿色增长低碳发展。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 奖惩机制,树立科学发展鲜明导向。严格落实资源环境总量控制制度,确定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土地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红线、并将总量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市,县,市,区。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继续扩大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循环经济试点,编制全省清洁生产推行计划 开展创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活动.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建设一批可供推广的低碳技术示范工程,二.加强生态空间管制 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调整全省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并由省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切实把自然保护区 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清水通道保护区以及重要湿地、水体、山林等生态功能区严格保护起来,禁止与其主体功能不相符合的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差别化环境管理目标和政策、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和生态安全格局,建立完善河湖水域保护机制。禁止非法圈围河湖、侵占水域岸线.采砂取土及取水排污等破坏河湖生态健康的行为,三,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凡依法应当进行环评的重点流域.区域开发和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建设项目 必须严格履行环评程序,并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前置条件.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凡规划环评批复满5年的产业园区应当开展回顾性评价 评估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对环境风险高,污染重.施工期环境影响大的建设项目应当实施环境监理 确保环保.三同时 制度落实到位,对环评文件未经批准即擅自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擅自作出重大变更,未经环境保护验收即擅自投产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管理部门.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四 加强环境准入与产业政策的高效配合。根据国家产业政策 结合省情编制实施严于国家要求的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控高耗能 高排放项目.对化工,电力.造纸 印染,钢铁行业新 改。扩建项目所需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必须通过同行业减排项目实施等量、减量置换,不得通过其他渠道平衡、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 提高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准入标准,新建,含搬迁,铅蓄电池项目生产能力不得低于50万千伏安时,制定或修订纺织印染、化工,造纸。建材.酿造等重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发挥环境标准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导向作用、各地承接产业转移必须严格执行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标准。严禁高污染产业和落后产能转入。继续引导企业向依法批准设立.符合产业功能定位,环境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园区集中,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和污染集中控制。五 更大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制定实施全省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方案,将淘汰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地区、2013年年底前 淘汰江苏电网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纯凝小机组,年产4万吨以下的酒精生产线.废糖蜜制酒精除外。120平方米以下钢铁烧结机、产能小于20万千伏安时的铅蓄电池生产项目和年产规模小于1万吨的再生铝 再生铅项目 加快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替代污染严重的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染料中间体,加快推进太湖一级保护区内的重污染企业退出,全面关闭除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以外的其他排污口、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安排资金 支持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六.大力扶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支持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发展 对入园进区企业给予财政奖励等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相关地区人民政府制定 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化、规模化项目.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咨询、环境检测等环保服务业领域.制订完善配套管理办法、开展政府购买环境检测服务试点、推进环境检测社会化进程 二,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水平,七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不得低于城市建成区的80.采取淘汰落后、改造提效等综合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大力推进区域热电整合、在集中供热地区 一律不得新建燃煤锅炉并限期关停现有燃煤锅炉、积极开发利用清洁能源 天然气等分布式能源,天然气热电联产优先安排发电 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给予优先上网,电量全额收购、电价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八,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和节水技术改造。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社区 学校等载体创建活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的.三同时 制度。积极推进再生水使用。鼓励各地在城镇地下管网建设改造中 预设再生水配送管网,合理制订再生水价格,再生水生产和使用企业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再生水回用合理服务范围内,对日排水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新建集中住宅区、先行开展再生水回用试点,鼓励在工业生产、园林绿化、道路保洁.车辆冲洗等工作中,大规模使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 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用于景观 绿化等用水 九,加快建设治污减排设施.进一步开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继续执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优先保障用地等优惠政策 逐步增加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主要支持区域供水,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重点工程。并向苏北地区倾斜、全面推进燃煤电厂脱硝和除尘提标改造.对2014年前完成脱硝和除尘改造的燃煤机组。省级环保引导资金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新建燃煤机组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加强自备电厂脱硫脱硝设施的建设和监管 按照。提高标准 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 加快建设危险废物填埋和焚烧处置设施 2015年前 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力争提高50,加快推进区域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置以及餐厨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中心建设。鼓励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泥.2015年前、县级以上城市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全覆盖、十,大力推进机动车和船舶污染减排.认真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在全省范围内推行黄标车区域限行制度,2015年前,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对提前报废的老旧机动车,由各地根据车辆使用年限及类型给予差别化补助.省级环保引导资金给予一定比例支持,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支持应用混合燃料 有条件的重点城市可提前实施机动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政策、大力发展绿色水运,加强船舶污染防治、推进船型标准化建设,支持LNG动力船舶的应用改造 十一,切实加强农业污染减排。鼓励发展种养一体化的循环农业、突出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对规模化畜禽养殖治污工程,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散养户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引导,鼓励分片建设集中处理设施 实施畜禽粪便的统一收集,处理和利用,鼓励发展收集畜禽粪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使用有机肥料、对施用商品有机肥 专用配方肥的、由省级财政按照有机肥料每吨不少于150元。专用配方肥每吨不少于4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试点.具体补贴对象及办法由省农委会同省财政厅制定 大力推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对养殖池塘水净化循环工程.要多渠道投入,加大支持力度。十二、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逐步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标准和覆盖面,积极培育和扶持从事秸秆收集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健全秸秆储运收集体系。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对具有示范引导作用的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给予补助,以不露天焚烧为导向,对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先进地区、经考核后给予适当奖励 对因秸秆露天焚烧。抛河引发严重污染的地区。取消各类创先评优资格 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当地政府的责任 十三、强化减排设施运营和绩效管理 认真落实、江苏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浓度的监管,严格按照处理水量和出水水质核拨运营经费、具体实施细则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严格脱硫脱硝电价管理。定期检查和公布燃煤电厂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情况。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的监督考核和资质管理 对弄虚作假或运营设施不能长期稳定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其运营资质.并在3年内不再受理其资质申请,三、强化环境监管和风险防范、十四、实施新一轮化工污染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海洋,江河湖泊沿岸化工企业的清理整治力度.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仓储和运输码头的布设。强化安全环保措施.按照 优化重组,逐步压缩、减少布点.的原则 综合整治全省各类化工园区.集中区 凡入园进区的化工生产企业必须建设废水预处理设施.污染物达到接管标准后方可接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易排恶臭等刺激性气体的化工企业。要全面排查并加强治理.安装监测报警装置。防止废气扰民 十五、完善环评区域限批制度 对未按期实现污染减排目标。未按期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重点治污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环境违法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项目环评文件并造成严重后果 环境信访投诉集中且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区或企业。集团,暂停审批该地区或企业,集团,除环境影响较小的高科技项目以及民生工程 污染防治 生态保护以外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十六,健全环境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 制定环境风险评估规范 实行环境应急分级,动态和全过程管理,对环境重点风险源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重要环境敏感区。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 落实必要的工程措施 储备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环境高风险企业要予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或搬迁、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依法关停。逐步完善污染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和修复制度.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与二次开发利用、制定,江苏省核电厂辐射环境管理办法,加强核电辐射安全监管。开展重点流域 区域环境与健康调查和研究、十七.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定、江苏省有害废物名录.完善相关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立全省危险废物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2013年前 全省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和处置单位要全部实现产废量.处置量的网上申报、省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船舶全部安装GPS定位装置。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全省新化学物质监督管理档案,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四.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十八 坚持环保多元投入 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 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环保多元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列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严格落实 211环境保护 支出科目,保证环保行政和事业经费支出、逐步增加节能环保能力建设经费.将省级环保引导资金增加到每年12亿元、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企业 股权投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增加对环保领域的投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环境保护项目,十九、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逐步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有序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研究制定水资源费差别化征收标准 根据城乡统筹区域供水进程、加快开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落实脱硝电价政策.对能耗超过国家和地区规定限额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加大惩罚性电价.水价实施力度,按照污泥 垃圾,医疗废物收运和无害化处置以及施工工地扬尘控制要求,进一步完善收费政策.推进征收方式改革、二十,扩大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积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在太湖流域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前,将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广到全省.在电力行业先行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并逐步扩大到钢铁 水泥,石化等行业。力争把江苏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成为体系完善、运转规范,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交易市场,二十一,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制订,江苏省生态补偿办法.逐步建立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大对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的财政转移支付,严格执行水质目标交接责任制,把区域环境资源补偿制度从太湖推广到淮河等重点流域.鼓励各地在辖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补偿工作,二十二。健全企业环保信用体系 全面推行企业环境行为评级制度 加快建设环保信用信息平台 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情况 环境违法等信息纳入省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与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财政资金项目申请 招标投标 银行贷款及证券融资挂钩联动.严格拟上市企业环保核查,加快建立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和环境绩效评估机制。二十三 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鼓励排污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化工.铅蓄电池制造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等企业 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探索环境风险管理的新途径。健全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开展损害鉴定评估试点,为污染赔付提供依据.二十四 扩大绿色采购范围,按照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对节能减排任务完成较好、清洁生产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其产品应纳入政府采购的优先考虑范围 研究实行节能环保服务政府采购,五 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二十五、健全环境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乡镇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和环保机构队伍建设,推动污染减排,环保监管,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向农村延伸、全面提升农村环保工作水平 加快推进环境监察,督查、应急以及固体废物监管等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对承担环保技术支撑的事业单位 应根据其职责任务。配备与之相适应的人员编制 二十六、建设现代化的生态环境监控系统、加快建设全省生态环境监控平台,2013年前,所有县 市 形成PM2、5监测能力。2014年前 建成全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系统 完成田湾核电站外围辐射环境监测系统扩建和流出物监测系统建设 2015年前 省界断面、重要市界断面以及重要敏感水域全部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重点海域海洋环境监测网络、着力提升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水平。各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应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实施第三方运营 二十七.提高环保科技支撑和监管能力,把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作为全省科技创新的优先主题和重点领域,实施一批环保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取得突破性成果.在各级科技成果转化和环保引导资金中.加大对环保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指导地方在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分析 危险废物鉴别.土壤修复等不同领域。建设一批各具特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环保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全面推进监测.监察、宣教 应急。辐射、信息等环保能力标准化建设,使之胜任日益繁重的环境保护任务.2015年前.全省市县环境监测,监察标准化建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二十八,加强环境质量的科学评估。进一步优化环境监测点位 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切实抓好全面小康.基本现代化环保指标的动态监测和科学评估。加强环境监测质量全过程管理.严禁行政干预,保证监测数据的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六、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二十九,实施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计划.将每年6月的第一周确定为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周 各级党校 行政学院,中小学校.高等院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都应将生态文明和环境教育内容纳入培训教学计划、公务员初任和晋升职务培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安排环境形势以及环保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内容,全省环境重点监控企业负责人,每年至少接受1次环保部门组织的环境教育培训、加强企业环保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探索建立资格化管理制度、在新华日报 江苏广电总台等媒体设立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平台 开设环境教育栏目,节目,加大环保公益广告播放量 各市。县 市,都要因地制宜地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和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三十,拓宽环保公众参与渠道,进一步扩大和规范政府环境信息公开 对环境敏感 涉及面广以及公众广泛关注的规划和项目环评。应当通过强制听证等方式充分征求意见,建立政府部门与公众,企业有效沟通的环保协调机制.切实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污染有奖举报 环保圆桌对话、环保义务监督员,环保法律援助等机制、支持各地设立环保法庭,探索建立环保公益诉讼制度,培育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引导和支持公众及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环保活动,江苏省人民政府,2013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