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统一 科学,依法、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 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适用于绥化市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绥化市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专家组和9个工作组组成、一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主要职责、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绥化军分区参谋长担任、市委办。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 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应急办。市工信委 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水务局 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地震局。绥化广播电视台.市教育局。市粮食局,市农委 市科技局 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 市食药监局 市畜牧兽医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外事侨务办.市红十字会.绥化电业局。武警绥化市支队.武警绥化市消防支队.绥化地震台。绥化无线电管理处、绥化学院,绥化车务段 绥化日报社。中国联通绥化市分公司、中国移动绥化分公司、中国电信绥化分公司,财产保险绥化分公司,人寿保险绥化分公司,省农垦总局绥化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成员单位各设联络员1名。由单位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向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 确定、调整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期 向社会公告震情灾情信息、调整。终止地震预警级别、组织有关县,市,区 和部门查清受灾情况。制定地震应急救援力量配置方案 派出抗震救灾现场工作队,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各类抢险队。协调驻绥化市部队、其他市、地、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 调配和接受救灾物资。资金和装备,部署转移安置灾民.保障灾民基本生活,部署市直部门和有关县。市,区,对灾区的紧急援助,根据震情和灾情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次生灾害和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实施管理.限制,征用等应急措施.二 指挥部专家组及职责、1.指挥部专家组组成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专家组由地震、交通。水务,通信。电力.住建 国土资源,卫生计生 环保、林业,气象 民政。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专家组成.2,指挥部专家组主要职责,承担抗震救灾决策咨询、向指挥部提出处置措施建议.受指挥部委托对有关处置方案.地震应急进行综合评估等 三.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设立9个工作组。1,人员抢救组,牵头部门。绥化军分区,组成部门。武警绥化市支队。市公安局,武警绥化市消防支队.市安监局 市地震局,工作组职责 调配救援力量和装备.搜索营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 实施交通管制.负责清理灾区现场,部门职责。绥化军分区负责组织。协调军队和市内预备役民兵赶赴灾区。参加抗震救灾.武警绥化市支队负责调动所属部队对重灾区或重要场所人员抢救或特种抢险,市公安局.武警绥化市消防支队负责调动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实施重点部位抢险救灾及交通管制,市安监局负责救援安全评估保障.市地震局负责派出相关专家协助各类救援队实施现场救援。并负责管理调配志愿者队伍,2,医疗卫生组,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组成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 市畜牧兽医局.工作组职责,负责医疗救援 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调集医疗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调集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人员 指导做好灾区环境消毒.饮用水源和食品监测等工作。预防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的暴发流行、部门职责,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设立救护场所,组织医疗救治、转送安置伤员。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预警工作.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统一发布。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负责组织震后药品 医疗器械的调拨 并组织生产救灾急需物品.市民政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组织处置遇难人员尸体,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禽畜防疫处置、3,生活保障组.牵头部门 市民政局.组成部门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红十字会、工作组职责。负责制订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搞好灾区生活必需品供应.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紧急安置、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区市场供应,接受和安排省内外捐赠和国际援助,部门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灾民的转移.安置 救济 并调拨灾区简易安置物品.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接收 发放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的物资,市发改委负责灾民生活物资的综合保障。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负责救灾资金的筹集.分配,拨付、管理 市商务局负责调拨生活必需品和方便食品。市粮食局负责解决与调运救灾粮食、市红十字会负责开展救灾款物的募集 接收和分配 4。基础设施保障组,牵头部门,市发改委,组成部门。市交通运输局,绥化车务段。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质监局、市水务局,绥化电业局。绥化无线电管理处、中国联通绥化市分公司,中国移动绥化分公司,中国电信绥化分公司.工作组职责.负责组织调集抢险救援装备 做好储备物资调度,组织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和供电,供水,供气 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抢修维护。切实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部门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基础设施保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开辟救灾绿色通道、保障公路运输畅通.绥化车务段负责调集、调用铁路运输器材 组织实施铁路运输,保障铁路运输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灾区及周边道路 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护交通秩序,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质监局负责组织供水,排水.燃气.热力,路政照明等市政设施的抢排险。组织灾区民用建筑物和锅炉 压力容器等特测设备的安全鉴定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水库。河道。堤坝等水利设施的抢排险.绥化电业局负责组织所辖电网的抢排险 并负责组织协调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用电 市工信委 绥化无线电管理处.中国联通绥化市分公司,中国移动绥化分公司.中国电信绥化分公司负责尽快恢复通信设施,保障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通讯网应急通信畅通。保障指挥部与现场工作队,救援队.医疗队等救灾队伍间的通信畅通。5。次生灾害抢险组,牵头部门.市工信委.组成部门 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绥化电业局,工作组职责.负责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做好次生灾害的排查、防范地震可能引发的火灾 爆炸.环境污染。水利、林业和电力设施损毁,放射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的发生.部门职责,市工信委 市安监局负责相关受灾企业的安全生产监察和军工系统、民爆单位易爆物品生产安全的监控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火灾扑灭及特殊建筑物的抢险救灾。市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的安全监察 市林业局负责林业安全监察。市环保局负责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监测工作、绥化电业局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监察 6,灾情监测组.牵头部门 市地震局 组成部门。绥化地震台.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工作组职责,负责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全力做好余震防御,加强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一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疏散群众,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部门职责、市地震局。绥化地震台负责震情监测预报、震情趋势判定,灾情速报和通报。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抗震救灾现场的技术系统保障,负责向市政府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地震预警和地震应急规模建议、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进行灾区震害调查。损失评估、参与灾区民用建筑物安全鉴定、市民政局负责进行灾区震害调查.损失评估。市科技局负责组织专家队伍进行灾情宏观判断和综合分析。提出灾情演变趋势和相关对策,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监测.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市气象局负责为灾区抢险救灾提供天气监测和预报保障。市水务局。市环保局负责做好河湖水质监测和危化品等污染防控工作、7。治安保卫组。牵头部门、市公安局,组成部门,武警绥化市支队.工作组职责。负责协助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部门职责,市公安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 制定预防和打击震后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方案。武警绥化支队负责首脑机关.金融,仓储、救灾物品等要害部门和重要目标的警戒,各金融单位要协助做好警戒,8,新闻宣传组.牵头部门.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组成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应急办,绥化广播电视台.绥化日报社.市地震局 市教育局 绥化学院、市外事侨务办 工作组职责。负责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准确发布灾情.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部门职责,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组织抗震救灾应急宣传,协调新闻部门,统一宣传口径,会同地震等有关部门拟定应急宣传资料 绥化广播电视台配合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及时获取和发布突发事件的全面。真实和客观信息、绥化日报社负责派出记者及时报道灾情和救灾动态.发布地震信息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公告、市教育局、绥化学院负责组织管理在校学生的应急疏散,安置。心理咨询.宣传教育 市外事侨务办负责因地震伤亡 失踪或被困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员的核实上报工作,9,生产恢复组、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组成部门.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市农委、财产保险绥化分公司、人寿保险绥化分公司,省农垦总局绥化管理局 工作组职责,负责帮助群众抓紧生产自救.对受灾的工矿 商贸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订科学恢复生产方案,积极落实有关扶持资金。物资,开展恢复生产工作.进行灾害保险理赔。部门职责。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统计局,省农垦总局绥化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 对社会工矿、商贸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进行灾害调查统计,指导受灾企业和群众进行生产自救,财产保险绥化分公司、人寿保险绥化分公司等保险公司组织开展灾害保险理赔.三、地震灾害分级按、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地震灾害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一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当市辖区内发生7 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或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事件.二、重大地震灾害.当市辖区内发生6,0至6,9级破坏性地震.或造成50人至299人死亡 含失踪,的地震灾害事件。三 较大地震灾害。当市辖区内发生5.0至5.9级破坏性地震,或造成10人至49人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事件,四、一般地震灾害,当市辖区内发生4 0至4,9级破坏性地震。或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事件四。分级响应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I级、II级、III级 IV级,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市政府启动I级响应,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应对重大地震灾害 市政府启动II级响应,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 指挥和协调我辖区抗震救灾工作、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市政府启动III级响应、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我辖区内地震应急工作、当灾害程度超出市政府承受能力时 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省政府请求国务院或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支援,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市政府启动IV级响应 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灾区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应急工作,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灾区应急救援能力等、对应急响应级别进行调整,五、响应措施,一。地震应急。级响应、1、启动程序,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政府和指挥部指挥长报告震情 灾情、提出启动我市地震应急I级响应的建议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市政府启动我市地震应急I级响应 指挥部成员单位启动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协同应对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配合国家。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2,应急部署.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按其职责配合国家.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部署非灾区县 市,区,支援灾区。根据需要和要求 实行特别管制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3,现场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配合国家,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向灾区派出抗震救灾现场工作队,队长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 成员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灾区县.市。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同志,参加抗震救灾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负责同志组成.服从国家,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二,地震应急II级响应。1,启动程序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政府和指挥部指挥长报告震情.灾情,提出启动我市地震应急II级响应的建议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 市政府启动我市地震应急II级响应。指挥部成员单位启动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协同应对 2,应急部署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灾区进入地震应急期、并确定灾区范围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按其职责开展抗震救灾工作.部署非灾区县 市.区,支援灾区 根据需要和要求。实行特别管制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3.现场指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配合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向灾区派出抗震救灾现场工作队 队长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成员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灾区县.市,区 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同志,参加抗震救灾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负责同志组成 服从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三 地震应急。级响应,1 启动程序、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长报告震情.灾情、提出启动我市地震应急 级响应的建议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市政府启动我市地震应急,级响应 灾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地震应急预案,2.应急部署,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派遣灾情监测组。新闻宣传组协助开展现场地震监测 地震趋势判定 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和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等工作、根据灾区的需求.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派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赴灾区进行救援抢险,协调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应急工作、视灾区需求、请求省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四,地震应急IV级响应 1,启动程序、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长报告震情 灾情,提出启动我市地震应急IV级响应的建议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市政府启动我市地震应急IV级响应.灾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地震应急预案 2,应急部署,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派遣灾情监测组协助开展现场地震监测、地震趋势判定,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等工作、震区人民政府及时收集灾情 民情、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遇有地震谣传事件发生要立刻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并采取平息谣言应对措施.发生地震灾害事件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六、应急处置,一、信息报告。地震发生后.市地震局30分钟内获取地震参数。立即上报市委 市政府和省地震局,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县,市 区,政府要在地震发生后1,5个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信息.市政府要在地震发生后2个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信息、较大和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 县级政府要在地震发生后2个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信息,市政府要在地震发生后3个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信息,发现地震伤亡 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员,市外事侨务办要迅速核实并报告市政府、二,指挥和协调、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开展人员搜救 医疗救护。群众安置等工作,抢修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目标,做好次生灾害防范等工作、灾区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先期开展自救互救 抢险救灾等工作.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地区抗震救灾工作 三、社会力量动员,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加强青年志愿者服务管理、做好青年志愿者相关服务工作 根据灾区需求 交通运输等情况.引导青年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四、新闻报道。统一组织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五。应急结束,当地震灾害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基本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震情趋势判断认为近期无再次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 灾区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基本稳定,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六、总结评估 抗震救灾工作结束1个月内,有关单位总结抗震救灾工作,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交工作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总后向市政府提交抗震救灾工作报告、七,其他地震事件处置,一。强有感地震应急反应.当行政区域内及其附近地区发生强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市地震局加强震情趋势研判、收集震情与社情,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市政府做好新闻及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将应急情况及时报省政府并抄送省地震局,当县,市。区、发生强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市政府督导县、市,区 政府保持社会稳定,将应急情况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地震局,二,地震传言应急反应.当人口密集地区出现地震传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市地震局上报市政府,根据情况派出专家分析传言起因 协助当地政府工作,市政府督导传言发生地政府做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传言.当各乡镇或人口密集村。屯、出现地震传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市政府督导传言发生地县.市,区,政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传言,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省政府,三、毗邻地市发生地震应急反应。市地震局根据震情,灾情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建议市政府采取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八。保障措施,一,队伍保障。市地震局,绥化军分区、武警绥化市支队.武警绥化市消防支队,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等单位要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 武警特勤。公安消防 陆地搜寻与救护、医疗救护等专业队伍建设、开展演练 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各级乡镇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二,物资保障,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市民政局,市粮食局,市卫生计生委 市工信委,市地震局等部门通过新建,改扩建和利用国家物资储备库等方式形成布局合理的市 县.市。区、救灾物资储备,保障抗震救灾工作物资和后勤保障的需要,三 避难场所保障,县.市。区。政府应当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与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馆,停车场,学校操场,人防工程.疏散地域和其他空地设立满足避险需求的应急避难场所、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并根据我市高寒特点.建设室内避难场所。为冬季震后灾民安置做好充分准备.四。技术系统保障、市地震局负责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技术系统的建设,运行与技术更新 建立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和指挥技术系统,县.市.区 地震工作部门应当大力推进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和灾情速报网络。五。通信 电力 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和各级各类救援力量要配置必要的卫星通信和移动通信设备,移动发电和供电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六.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九 预案管理。一、培训和演练、市,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公众地震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面的地震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增强群众的地震灾害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对辖区内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及各级领导进行地震灾害应急工作岗前和常规性培训。在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在有关部门的参与协助下。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进行1次应急演练。二。预案更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本预案,有关法律、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县、市.区.政府应当及时制定和更新相关预案.确保与本预案有效衔接 十.附则本预案所指地震为浅源,中源地震,深源地震应急响应参照强有感地震应急反应.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