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科学应对和处置建筑安全生产事故 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处置事故灾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1,3。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对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建筑工程事故的预防和处置 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 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一次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地下空间施工坍塌、深基坑支护 土方开挖边坡失稳造成地面或周边建筑物倒塌 道路.管线断裂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事故等.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险情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质量安全事故。主要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础 地基不均沉降,边坡失稳 主体结构设计 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内外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破坏主体结构及加装设备,任意加层超过设计荷载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他人工修建的边坡崩塌 造成建筑物倒塌事故等、1,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 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建筑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建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1。4,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高度重视建筑工程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1、4,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实现应对突发事件工作规范化 制度化、法制化、1,4.4,快速反映 协同应对,市城乡建设局要与有关单位密切协作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有关单位接到事故信息后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设立市处置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建筑工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和市安监局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公安消防支队 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分管领导组成.主要职责、1。负责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2、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修订和完善工作,3。负责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需要向市政府、省政府,住建部报告事故情况。4,负责指导。协调和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2、2,办事机构。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 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管理站站长担任。成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联系电话、0456,8248802,2,3 工作机构,市指挥部办公室下设抢险救援组和疏散救援组、2,3。1、抢险救援组,由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1.负责参加抢险救援的人员要掌握自身安全防护,救护伤员 抢险抢修的有关规程、标准。要求和相关知识,熟练使用各种防护设备,抢险工具设备和消防设备,2,负责进入现场后划定监控范围,封闭现场,清除无关人员,保证抢险工作顺利进行、3、负责维持现场治安秩序 保护事故现场 配合调查取证.疏导交通、分析事件发生原因 确定抢险方案 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避免事态扩大,2、3,2,疏散救援组 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1 负责掌握自身安全防护知识和救护伤员有关常识.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抢救伤员,疏散群众,2.负责做好详细、准确的工作记录、确保无人员遗漏,3、预警预防机制。市城乡建设局要定期研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4、应急响应 4 1.分级响应,按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四级、4。1 1,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 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4。1,2 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 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1亿元的事故,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 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1亿元的事故.4 1 3。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5000万元的事故、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5000万元的事故.4.1、4。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500万元的事故.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2人及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500万元的事故 4.2,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后,由建筑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主要责任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前.进行先期救援处置工作。同时 立即向当地县级政府所属建设局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由县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所派出的先期队伍对事故进行初步评估判定,组织开展进一步应急处置工作,并将事故信息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报告。4、3.分级响应 重大、级,特别重大、级。事故,由市指挥部统一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立即向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请求支援,积极配合上级工作指导组做好抢险救援工作、较大.级.事故,由市指挥部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开展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 救援,安全保卫和事故处理全过程的信息收集及上报。统一新闻报道和恢复重建及其他相关应急响应工作,一般,级。事故,事故发生地所在县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机构启动本地相关应急预案、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报告情况 在市级派出的工作小组指导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4,事故报告,4.4,1 报告程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建筑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当地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同时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4、4,2,报告内容。4、4、2,1,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 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有关建设。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4.4,2、2,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有关建设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姓名及执业资格 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4。5 相关记录,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作出详细记录,4。6 新闻报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信息和新闻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统一口径,由市指挥部明确责任部门对外发布事故信息、4。7、应急结束,按照、谁启动、谁负责,原则、由有关应急机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5.应急保障。5.1.通信与信息保障,依托现有有线.无线通信系统 构成应急通讯保障系统、确保应急期间信息及时、准确,可靠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5,2.1、应急队伍保障 5 2。1。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对在建工程,由施工单位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对已建成房屋和设施,由房屋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人员组成,协助开展事发现场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5.2.1 2、专家咨询力量 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检.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工程设施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 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5。2.1.3,应急管理力量.由市城乡建设局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理,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5,2 2,各级应急指挥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物资,资金供给.6.后期处置,6、1.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地建设工程应急指挥部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 赔偿及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6、2、事故调查,市指挥部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6.2。1,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各项规定。6,2,2 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况,调查中查明的事实、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发展过程及造成后果 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事故结论,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各种必要的附件,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7 监督管理。7 1。宣传。培训与演练,7 1,1,宣传.应急指挥部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7,1,2。培训、7.1 2.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 由各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下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7,1,2,2。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7 1。2。3、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等多种组织方式 7.1,3,预案演练,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定期举行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响应能力,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并组织演练,对救援器材 设备等应设专人维护.现场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及时处理事故隐患.7,2、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处置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引发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 以及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 贻误工作.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8、名词术语 8,1.新建,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也包括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迁移厂址的建设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厂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条件的建设项目。8,2、扩建。指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扩充的项目 包括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增加新产品能力以及为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产场所或工程的建设活动 对于建设工程,扩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础上高加层,需要新建基础的工程属于新建项目.8.3.改建。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 在原有基础上为提高生产效率 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建产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 使用目的等.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也是改建。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加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的。也属改建项目。8.4,拆除,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活动,9.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黑河市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黑市应急委发,2007、3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