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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交易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办房。2015、45号.结合我市实际 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我市市区存量房交易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房产管理局是我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交易资金监管的行政主管部门、市房屋产权管理办公室负责尖山区存量房网上交易和交易资金监管的具体实施,岭东房产分局负责本管辖区域内存量房网上交易和交易资金监管的具体实施 四方台房产分局负责本管辖区域内存量房网上交易和交易资金监管的具体实施,宝山房产分局负责本管辖区域内存量房网上交易和交易资金监管的具体实施 七星房产分局负责本管辖区域内存量房网上交易和交易资金监管的具体实施。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存量房。是指已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本办法所称存量房交易资金,是指依合同约定,用于购买存量房屋的房价款.第五条,市房屋产权管理办公室委托符合监管条件的银行作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开户行。负责具体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的存储 划转等手续 第六条。达成存量房交易意向的房屋。由交易双方当事人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签订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存量房交易意向的、可以到市房屋产权管理办公室办理存量房网上交易 第七条。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 存量房交易当事人与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机构,即房屋交易机构 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二,买方当事人应将存量房交易资金存入监管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三、交易完成后 由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机构按照约定 通过转账的方式向卖方当事人代付应得交易资金,第八条,申请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 申请人.买卖双方.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交易资金监管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金监管,第九条.共有房屋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资金监管、第十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交易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以及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第十一条。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第十二条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实行无偿服务,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机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利率按取款当日挂牌活期利率结算.第十三条。房屋交易机构对存量房交易资金实行全额监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愿实行资金监管,一,交易双方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二.房屋征收中发生产权调换的.三。因债务纠纷用房产抵债的,四。单位内部调换住房的、五.依法院.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者裁决取得房屋产权的 六,通过拍卖取得房屋产权的,以上六款情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可向房屋交易机构申请解除网上交易合同备案及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一,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房屋买卖合同经依法解除的,二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撤回登记申请的。三.房屋交易登记机构依法不予登记的。四.其他需要解除备案和监管的,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由于买卖双方,或单方 不按规定程序 期限内缴清房款、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手续,导致房屋不能顺利交易或发生争议的。由双方按协议约定协商解决 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若司法机关对监管资金采取冻结,扣划等措施或对双方交易的房屋采取查封等其他限制措施的、由房屋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监管机构对此产生的后果不予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市房产管理局应当加强对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机构和开户银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存储.划转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机构、开户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或者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 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本市所辖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实施,由市房管局负责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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