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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促进城区经济发展加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支持政策.为促进经济发展,丰富壮大城区财源,加快产业项目引进和落位.根据,黑龙江省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促进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具体实施意见。中共齐齐哈尔市委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政策、一。支持范围。城区重大产业项目指符合、齐齐哈尔市城区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适合本市需要、新落位市辖各区,梅里斯区除外,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在5亿元以上,不含地方政府投资 投产达效后年缴税金6000万元以上.全口径。的项目、对于已经落位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在符合,齐齐哈尔市城区经济发展规划 条件的基础上。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不含地方政府投资、投产达效后企业年缴税金增加2400万元以上、全口径.的制造业项目、也属于城区重大产业项目,享受相同政策,新引进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现有企业初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现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复评的,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 不含地方政府投资、投产达效后年缴税金新增2000万元以上 全口径、的项目,均享受此政策 二。支持政策、一。土地供给,一般工业项目采取招拍挂方式供地、土地出让金按所在地块土地等别基准地价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或评估价格按孰低原则确定,的70.收取.高新技术企业土地供给政策还可更为优惠、土地出让金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或分年缴纳 最高不超过2年。在出让金未全部缴齐前,其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出租或出让、城区重大产业项目也可以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给土地,土地年租金经有相应资质的地价评估机构评估后、按照评估价格的70.收取,在土地年租金未全部缴齐前、其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出租或出让,二.资金奖励,设立支持产业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分以下五类方式支持产业项目发展,一是增加生产企业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且年缴税同比增长10.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企业实缴税增长部分的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上限为800万元 省级奖励400万元,市区级奖励400万元.其中50,用于奖励业绩突出的经营管理团队.二是重点工业投产项目贴息补助。对年内投产的市重点工业产业项目。按照投产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产生的利息给予全额贴息 省级补助5,限额2500万元。市区级补助差额部分。对投产当年利用自有资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补助,省级补助3。限额2000万元,市区级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补助差额部分,投产达效后,企业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市区级给予3 的贴息 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 的补助 高新技术企业利用贷款或自有资金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的贴息或补助。三是财政贷款贴息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新增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财政给予贷款全额贴息.省级补助5,限额800万元,市区级补助差额部分,四是新增规上,限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对符合城区重大产业项目,年度达到标准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企业,对年度达到标准新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企业,对年度新评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30万元.五是上市补助.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我市的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和借壳上市、以及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上市融资2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万元。省级补助1000万元 市区级补助1000万元,在、新三板、北京证券交易所.挂牌的,给予一次性补助400万元。省级补助200万元、市区级补助200万元、六是收费减免。凡国家和省有上下限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照下限执行。资金奖励政策自项目投产达效后次年兑现市区级奖励和补助部分 市区级奖励和补助政策执行期限为5年、三 基础设施配套,市区两级政府根据项目需要确定红线外基础设施配套标准并负责建设,达到五通一平标准.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和场地平整、按照省工信部门直供电政策,企业可自愿参加电力直接交易、降低用电成本,四,绩效奖励 落位城区的重大产业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100万元、投产达效后再奖励200万元.五、人才奖励,对重点产业急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并对全市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实行滚动支持.动态管理。持续投入 项目主持人及团队最高给予1000万元支持,对于企业现有的和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及其他人才,按照企业当年实缴税金划分为5亿元以上,1亿元,5亿元 5000万元。1亿元。2000万元.5000万元四个档次 当年分别给予每户15个。10个,5个.3个人才支持指标.分别享受根据薪金实际所得,由同级政府给予一定奖励的政策。三 相关事项说明.一 项目未按协议约定期限开工建设或达不到协议进度,按国家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符合收回条件的,政府组织收回已供给的土地 二 企业的投资额度.投资强度。缴税额度,工业增加值.拉动就业等指标。未按协议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企业按协议约定缴回支持资金 三、特殊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具体支持条款由政府与企业商定、本政策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期限为5年.发文之日前已经签订协议的.按具体协议执行,不再享受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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