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建筑业企业在黑龙江省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2 21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外省建筑业企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装修工程等活动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外省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备案管理分为入网备案和单项工程投标备案.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外省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工商注册地不在我省,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而申请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本办法所称入网备案、是指外省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时 须将本企业的基本信息和人员状况录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在网上备案 本办法所称单项工程投标备案。是指外省建筑业企业对某项工程投标时的备案、第五条。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外省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备案管理 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驻黑龙江省办事机构协助做好该省进入我省的省外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入网管理 第六条。外省建筑业企业入网备案须向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入网备案后 方可申请单项工程投标备案,第七条,入网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申请企业在每年度3月和9月登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下载文档进行填报、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一,省 直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出省施工介绍信 国家国资委管理的直属建筑业企业可凭国资委介绍信,二,企业申请报告和企业申请表 三,公司营业执照、四、企业资质证书。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六 公司税务登记证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八 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分包单位工程款和市场行为情况的证明。九、拟进入黑龙江省企业人员名单和建造师、分公司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法定授权委托人等主要工程管理人员的合法人事关系,社会劳保关系,注册关系,第八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省外企业入网申请后、于受理截止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结果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的 准予入网.并核发、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手册 信用手册 用于记载工程项目备案信息 项目部管理和技术人员信息、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履约等情况 信用手册,分电子和书面两种版本.电子版本有关内容通过,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填写上报。经办理机关核对后由系统自动生成,书面版本依据平台生成的信息打印,信用手册.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至次年的3月31日,期满前一个月 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省外企业在黑整体情况进行年度核查,核查合格加盖印章后、并准许保留入网,第三章。投标管理,第九条。外省建筑业企业入网备案后 实行单项工程投标备案制度、经审查符合条件单项工程投标备案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和承接工程,第十条,外省建筑业企业参加单项投标和承揽工程、须登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信息。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填报。投标备案,栏目后上传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有关手续。并带以下资料。一,省。直辖市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出省施工介绍信、国家国资委管理的直属建筑业企业可凭国资委介绍信,二、企业资质证书.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五,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六,项目经理部成员一览表,并附一览表内成员的岗位证书 身份证复印件。七,外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存档备查,在收到完整的工程项目备案信息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备案手续,第十一条,外省建筑业企业在本省承接一个以上工程项目或在不同地区承接项目的、设立的分支管理机构和委托的驻黑龙江负责人必须是唯一的,第十二条,外省建筑业企业中标后,应当在中标后20日内带,中标通知书、并填写 外省建筑业企业进黑施工备案登记表、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 并应提供如下资料,一。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具的,外省建筑业施工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复印件、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查原件 第十三条.外省建筑业企业公司持 外省建筑业企业进黑施工备案登记表.信用管理手册.办理银行开户手续,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备案手续和对施工监管过程中以及进行日常建筑市场行为.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将省外企业是否持有,外省建筑业施工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和取得.信用手册,工程项目是否备案作为日常监督的必查内容。要对中标单位的投标书、项目班子成员进行核对.不允许更换项目班子成员。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须经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于未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入网。未办理。信用手册。未办理人员变更手续,单项工程项目未备案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准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并责令补办相关手续 拒不改正的、按。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九项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提供虚假资料的,不予核验和备案。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第十五条,经入网备案的建筑业企业要认真填写.信用管理手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业务处 科。站要对填写、信用管理手册,的企业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市场行为分别进行评价,综合管理部门要对其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要记录在 信用管理手册 内,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和建筑管理方面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由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第十七条,总包单位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可直接到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具体办法由市。地 自行制定,第十八条.各市 地、每半年要将工程项目承包情况上报省住建厅备案,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二O一三年一月一日日起实行.原。外省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公司等中介机构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备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