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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供热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供热经营许可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保障安全。优质.持续。稳定供热 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内 申请供热经营,实施供热许可证管理 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设区的市,地,县、市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许可管理工作,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负责垦区和重点国有林区的供热许可管理工作。第四条,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以下简称供热单位、必须取得市,地,县 市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供热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第五条、申请 供热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法人资格。二。具备建设单位或者产权单位提供的热源及供热设施。设备的建设审批手续和委托管理手续.三.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供热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1,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供热单位,供热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近专业高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工程、管理,经济等专业类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3人、锅炉。水处理.电工,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2.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下的供热单位 供热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近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工程、管理、经济等专业类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其中,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近专业技术人员.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2人。锅炉、水处理.电工 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四。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1 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供热单位,热电联产供热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其他类型供热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2 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下的供热单位 热电联产供热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其他类型供热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五,没有擅自停热或者弃管记录,六,有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服务标准和应急保障措施,有应急事故抢修抢险预案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修抢险人员,设备.第六条,申请供热许可证的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一,供热许可证.申请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 供热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股东名单。主要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 劳动合同、四.供热单位主要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和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劳动合同 五,供热单位锅炉,水处理.电工 安全员等主要技术工种岗位人员明细表和身份证.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六 自行生产热能的提供热源配置情况材料,应包括供热能力与供热规模的匹配情况的内容。利用热源单位提供热能的提供供用热合同.七,2011年10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供热热源的建设审批手续。在满足安全和环保条件的前提下.由各市,地.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地实际情况确定标准 2011年10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供热热源应提供,热源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八 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合格报告 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供热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 抢修抢险队伍人员名单和设备台账.第七条、市,地。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核发 供热许可证.不予许可的 应当书面告知,第八条 供热许可证 有效期为三年.供热单位应当在,供热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 按照审批程序向供热主管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供热单位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不申请延续的、有效期满后、其许可证书自动失效.申请、供热许可证,延续的。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第九条、已取得 供热许可证,的供热单位分立、合并。转让 出卖.租赁的.应当在20日内向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原,供热许可证 作废。并按照规定重新申请办理。供热许可证、第十条,已取得,供热许可证,的供热单位许可证书载明内容有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供热单位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许可证变更申请.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供热许可证、副本、四 供热许可证、变更审核表.五,与,供热许可证.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1、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地址变更的,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3,技术负责人变更的、提供技术负责人身份证.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劳动合同。4,供热规模变更的。提供供热能力与供热规模匹配的情况材料。第十一条,已取得。供热许可证,的供热单位许可证书遗失需补办的,向所在地的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补办手续 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供热单位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二.供热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表.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四、在当地报刊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第十二条,供热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热许可证、正本.副本格式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规定、第十三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其负责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在使用期内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四条,市、地。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供热长效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已取得.供热许可证,的供热单位的事中 事后监管,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供热单位,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并依据.黑龙江省供热条例 进行处罚.第十六条.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条件审批供热经营许可、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附表 1,供热许可证、申请表2。供热许可证 变更申请表、3。供热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表,4,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近专业清单、附表1 供热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名.称、填 表,日、期、年。月,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供热单位申请、供热许可证,二 本表用计算机打印.纸张为A4纸.三,本表由供热单位如实填写。不得有空项,四,本表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等保留一位小数外 其余均为整数 五。本表中带,的位置、用。选择填写.六。本表须附附件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 本企业此次填报的 供热许可证.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申请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公章、年、月,日一 供热单位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 街、路、道.巷 乡,镇,号、村。邮政编码企业详细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街,路,道、巷。乡.镇、号,村。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 类、型成立时间,年。月,日联,系.电、话传.真企 业.网,址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职务职称企业经营负责人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职务职称企业从业人员状况从业人员人数,人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人持证上岗人员司炉工,人 其中持证上岗,人维修工。人。其中持证上岗。人运行工.人、其中持证上岗.人电焊工,人 其中持证上岗.人收费员,人,其中持证上岗,人电 工.人。其中持证上岗 人安全员。人、其中持证上岗,人其,他,人 其中持证上岗。人化验员.人,其中持证上岗 人。人.其中持证上岗,人。企业财务生产经营状况注册资本万元收实资本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国有资本万元固定资产万元港澳台商资本万元流动资产万元外商资本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企业总收入万元固定资产年折旧额万元供热规模供热面积万平方米供热户数万户供热能力百万千焦管网总长度千米主干管长度千米上年供热量百万千焦企业原许可批准时间 原许可编号注.1。企业填报数据以企业最新年度统计及财务报表为准,2 企业类型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3,本表所有数据不得有空项 如无内容填写应在该项填空处用,无.表示 二.单位简介注。本简介可复制加页.三、单位技术负责人简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像片职务职称最高学历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工程管理资历年电话移动电话工作简历由何年.月至何年.月在何单位 从事何工作、业绩 任何职、本人签字.年.月。日,注、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连续填写,四 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学 历职 称工作年限所学专业所从事专业注。1,本名单可复制加页,2、专业技术人员按所从事专业顺序填写、五、供热许可证.许可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年。月 日,市 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意见、签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附表2、供热许可证,变更申请表。栏目编号变.更 内 容证书内容变.更,前变.更、后1企业名称2详细地址3法定代表人4技术负责人、5注册资本金6营业执照注册号7供热规模8公司类型申请变更单位意见供热主管部门意见,签章,年。月,日、签章 年,月。日附表3、供热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表企业名称证书编号证书申领时间补办供热单位意见、签章 年,月。日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签章、年。月、日附表4.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及相近专业清单专业划分新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本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城市燃气工程本专业热能与动力工程热力发动机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含锅炉 涡轮机.压缩机等.热能工程制冷与低温技术能源工程工程热物理水利水电动力工程冷冻冷藏工程 部分.相近专业国防工程内部环境与设备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飞行器环境控制与安全救生环境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冷冻冷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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