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测绘单位规划验线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鹤岗市测绘行业,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管理。保证规划审批和管理的权威性和真实性,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办法。第二条。测绘单位在鹤岗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工作,应取得资质认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资质认定、是指鹤岗市测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测绘单位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第四条,有关测绘单位可向测绘主管部门申请获取验线资质.第五条.测绘单位规划验线资质认定应具备条件1,具有测绘资质单位.且业务范围应包括,规划测量。项目,2。具有。1980西安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操作能力 3,具有D 级以上GPS控制网静态采集和解算能力,4、具有GPS、RTK坐标放线能力,同时必须具有GPS。RTK检核系统并且GPS静态采集或GPS,RTK的检核系统应经过上级质检部门的质量检测合格,5 具有2秒级以上全站仪,6。相对位置放线和坐标放线的操作能力。7。在资质等级内。真实有效的拥有相应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仪器设备及办公场所 8。具有良好的信用信息。9,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奖的测绘资质单位优先考虑、第六条,鹤岗市测绘主管部门加强对规划测绘市场监管检查、建立规划测绘市场信用体系、依法征集、发布和管理测绘资质单位信用信息.对有质量问题的单位提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七条、测绘资质单位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三部分构成 1 基本信息是指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测绘资质单位资质条件 年度报告等基本情况信息.2,良好信息是指测绘资质单位受到表彰,取得荣誉,科技创新、社会贡献等信息、3,不良信息是指测绘资质单位违反测绘地理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产生失信行为的信息,不良信息分为严重失信信息,一般失信信息和轻微失信信息.第八条,测绘单位严格遵守城乡规划和城市测绘规范的各项法律法规、对自己的测绘验线成果负责.如测绘单位出现验线成果虚假或违规的、将被录入单位信用档案,并将依法依规取消其规划验线资质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由鹤岗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