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第一条。为缓解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城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道路上.每日七时至十九时发生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事故车辆可以移动。且事故各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以下简称交强险 机动车辆商业保险 以下简称商业车险。均在黑龙江省内保险公司投保并在有效期内的.当事人均可自行协商处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除外、一,事故各方车辆均投保了交强险。且车辆损失金额均在二千元以下的。二.事故各方车辆均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的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损失金额超过二千元的。三、事故各方车辆均投保了交强险。且事故全责方车辆另投保了商业车险的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损失金额超过二千元的、第三条、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 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各方当事人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者摄像、对车辆前后45度角分别拍照。并拍摄现场全景和车辆全景.含车辆号牌。及车辆碰撞部位照片。各方当事人互验有效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后立即撤离现场 将车辆移至就近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立即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应当告知当事人保险报案号 并与当事人约定办理理赔的地点、其他车辆遇到事故车辆撤离现场时应当避让。第四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应当填写。哈尔滨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记录书,以下简称.协商处理记录书、并相互签字确认后按本办法的规定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协商处理记录书、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网站下载打印.当事人无 协商处理记录书 的.应当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各持一份.当事人自行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应当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办法,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无机动车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有交强险或者商业车险但不在保险期内的 二.使用假牌.假证。套牌。套证的,三、驾驶人不能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四,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五.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六,车辆有一方不能自行移动的.七。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八 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它设施的。九,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十。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十一,未对现场肇事车辆拍照或者摄像进行固定证据的、十二、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六条.适用本办法处理的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同等责任 无责任。并按下列规定确定当事人事故责任,各方均有过错,无论过错大小均负同等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一方无过错或者有过错但与事故成因没有关系,另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驾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遇红灯继续通行的,二。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车辆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四,驾驶车辆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行的、五 驾驶车辆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六,驾驶车辆逆向行驶的,七。驾驶车辆变更车道时、未让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的,八、驾驶车辆遇有前车左转弯.掉头 超车时超车的.九、驾驶车辆追撞前方等信号或者行驶机动车尾部的.十。驾驶车辆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十一,驾驶车辆进入非机动车道或者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十二.驾驶车辆倒车时,与车后其它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十三。驾驶车辆通过无灯控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十四,驾驶车辆通过无灯控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机动车先行的 十五,驾驶车辆通过无灯控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 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十六、驾驶车辆通过无灯控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十七 驾驶车辆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转弯的、十八 驾驶车辆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的。未让无障碍一方先行的、十九 驾驶车辆超车后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驶回原车道的,二十,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 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二十一、其他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第七条、一方负全部责任的.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当同时到与全责方保险公司约定的地点.由全责方保险公司负责对事故各方车辆查勘定损、并按照保险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第八条、各方负同等责任的 应当选择确定一家保险公司.与其约定地点 并同时前往该地点办理查勘定损事宜。原则上与车辆损失较重的一方承保公司约定地点办理、按照保险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保险公司之间相互代为查勘的、负责查勘定损的保险公司应当向事故各方提供相关理赔材料、其他保险公司应当认可其查勘定损结果。第九条 索赔材料齐全的,保险公司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第十条,一方当事人肇事逃逸的.其他方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受害方的车辆损失、由其承保车辆损失险的保险公司、按照条款规定先行赔付,案件侦破后、由保险公司向逃逸方追偿。未投保车辆损失险的、由其自行承担,第十一条 对故意制造或者虚构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款的行为。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第十二条、肇事当事人逃逸的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罚,第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应当在服务窗口免费发放。协商处理记录书,供当事人使用,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