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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16,23号,各区 县.市 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 办、局.各有关单位 驻哈部队、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24日 哈尔滨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 1、1,编制目的、统一.科学,依法。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哈尔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市发生地震灾害,以及其他地区对我市造成影响的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震时自动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抗震救灾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专家组和10个工作组组成,市建委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2、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主要职责,2 1,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建委、哈警备区 哈武警支队。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负责人担任、哈警备区,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外侨办.市台办,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审计局 哈广播电视台、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旅游委,市气象局.哈尔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建委.哈尔滨海关。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武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哈报业集团 哈供水集团,哈排水集团.哈物业供热集团,哈中庆燃气公司。中国电信哈分公司,中国移动哈分公司。中国联通哈分公司。中国铁通哈分公司为成员单位 成员单位各设联络人1名。由本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2.1,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或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审定震情灾情信息发布口径,设立新闻发言人 及时向社会公告震情 灾情信息.组织有关区,县、市。和单位收集灾情,制定地震应急救援力量配置方案、派出市抗震救灾现场工作组 市地震紧急救援队,公安消防支队.及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协调驻军、市外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调配和接受救灾物资。资金和装备、部署转移和临时安置灾民,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部署市直部门和有关区县。市,对灾区的紧急援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次生灾害和疫情的发生。2 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专家组组成及主要职责,2.2、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专家组组成.专家组由市地震。公安 消防.武警、住房,建设.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务 卫生计生 环保。通信,电力 林业 气象,城乡规划、安全监管等单位及高校专家组成,2,2,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专家组主要职责 承担抗震救灾决策咨询,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处置措施建议,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委托对有关处置方案,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综合评估等、2、3.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2.3、1.抢险救援组。牵头部门。哈警备区,组成部门、哈警备区、哈武警支队 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安监局。市建委。团市委.市红十字会。主要职责,制定实施抢险救灾力量配置方案.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搜索营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实施交通管制,清理灾区现场,2,3.2,医疗卫生组,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组成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团市委。市红十字会。主要职责 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调集医疗物资 对伤员进行救治和转移安置。组织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人员 做好灾区卫生防病工作,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做好伤员 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与心理辅导 2。3,3 群众生活组、牵头部门,市民政局.组成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审计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局、市红十字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职责,制定实施受灾人员救助工作方案和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及时向受灾人员提供衣被 取暖,临时住所等应急救助,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2,3 4、涉外事务组.牵头部门。市外侨办、组成部门,市外侨办,市民政局,市旅游委,市台办.哈尔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哈尔滨海关,市红十字会。主要职责.负责对外联络、处理涉外事务、接受和安排国外捐赠。2,3、5,基础设施保障组、牵头部门。市建委,组成部门,市建委,市发改委 市工信委 市住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哈尔滨铁路局.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哈中庆燃气公司,哈供水集团,哈排水集团,哈物业供热集团,中国电信哈分公司。中国移动哈分公司 中国联通哈分公司 中国铁通哈分公司 主要职责,组织抢修基础设施 组织生产,保障灾区物资供应。协调运力保障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2,3、6、次生灾害防范组.牵头部门、市安监局,组成部门、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哈中庆燃气公司、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主要职责,组织做好灾区安全隐患和次生灾害的排查工作 防范次生灾害发生、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2。3 7。震情监测组 牵头部门.市建委、组成部门。市建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 监视震情发展,分析判断地震趋势 提出地震应急措施建议和趋势判定意见 监测预警地质灾害隐患、加强河湖水质和污染物监测防控,2。3。8,治安保卫组,牵头部门、市公安局、组成部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哈武警支队,主要职责,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 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2。3 9,新闻宣传组 牵头部门 市委宣传部,组成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建委、市文广新局 哈报业集团 哈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组织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灾情,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 加强舆情收集分析 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2。3,10,生产恢复组、牵头部门。市工信委,组成部门、市工信委.市发改委 市国资委,市财政局.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安监局.市统计局、主要职责,核实受灾工矿商贸和农业损毁情况 指导制定科学恢复生产方案及重建规划,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 开展恢复重建工作。2 4。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主要职责及各成员单位职责。2,4 1,指挥长主要职责.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持召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部署抗震救灾工作,批准地震应急响应级别,派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现场工作组及需采取应急措施、向省委。省政府,市委 市政府报告震情、灾情。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 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2 4、2,副指挥长主要职责 1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协助指挥长指挥抗震救灾工作。研究落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市直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抗震救灾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市建委负责人。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地震应急响应级别。派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现场工作组及需采取应急措施建议.开展震情监测,分析会商工作 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工作方案和措施建议,汇集震情 灾情等信息报市委,市政府并通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3、哈警备区副司令员,组织协调驻哈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对受灾地区及人员实施紧急救援、必要时 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决定向省军区请求市外驻军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和空军开展人员和物资的空投。空运工作。4.哈尔滨武警支队负责人、组织协调哈武警支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对受灾地区及人员实施紧急救援,必要时.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决定向省武警总队请求市外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5,市委宣传部负责人.统筹指导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正面引导社会舆论,6.市发改委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推动实施重建规划.7、市民政局负责人,汇集灾情,救灾。捐赠等信息报市委。市政府并通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8。市公安局负责人 组织实施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管理 预防和打击震后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2、4、3,各成员单位职责,哈警备区负责制定所属部队实施抢险救灾力量配置方案.组织协调市内驻军、民兵预备役部队赶赴灾区参加抗震救灾工作 必要时、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决定向省军区请求市外驻军参加抗震救灾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做好抗震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配合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宣传口径,引导社会舆论、会同市建委等有关部门拟定应急宣传资料。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地震应急期间及灾后重建期间市政府有关规划 规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市外侨办负责疏散。安置灾区工作生活的国 境 外人员。及时向省外办通报相关情况.协助省外办接待和安排国外来华救援,新闻采访及科学考察人员.按照规定办理外事手续.协助市民政局 市红十字会处理国际捐赠事宜 市台办负责台胞、台属。台资企业处理相关事宜,协助接收,统计外来物资 赈灾资金 市发改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推动实施重建规划.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受灾出资企业做好次生灾害的抢 排险。排查安全生产隐患,防范次生灾害发生,指导和帮助受灾出资企业恢复生产 对企业受损及损毁情况进行核实.市工信委负责组织民爆单位对危险源及易燃易爆物进行排查,防范次生灾害发生 负责组织.协调地震应急物资的生产 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负责调查核实统计规上工业的灾情。指导规上工业抗震救灾.恢复生产和重建工作.做好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保障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统计灾区校舍.教学设备受损情况。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调配教学资源 指导灾区学生尽快就学.市科技局负责组织专家组开展相关工作 进行灾情综合分析 提出相关对策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在灾区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和疏导 维护交通秩序,协助市民政局组织遇难人员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震后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核查受灾人员受灾情况,做好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工作。帮助受灾人员进行倒损房屋恢复重建,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全市救灾捐赠工作 管理。分配社会救灾捐赠款物等 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做好遇难人员丧葬事宜 市司法局负责灾区司法行政系统特殊单位警戒及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监控和安置、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集,管理救灾资金、落实震后有关扶持资金.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及管理工作。市人社局负责生产恢复及重建期间灾区群众的社会保障.震后表彰嘉奖等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灾区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监测。灾情分析 趋势预测,灾情速报,加强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市环保局负责防止灾区放射性物质泄漏,进行环境污染监测,河湖水质监测和污染物防控。市建委负责派出相关专家协助各支救援队实施现场救援、负责监测震情 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灾情速报和快速评估工作、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保障.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和地震应急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现场震情监测 宏观异常考察。地震烈度和灾情调查。地震科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震害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协助市政府新闻办拟定应急宣传资料。组织受损供水,排水.燃气.热力。路政照明等市政设施的抢险.排险 市住房局负责组织灾区民用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对供热设施进行防护、巡查、抢险和排险,保障灾区供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对公路,码头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协调运力、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市农委负责对灾区农作物及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灾区群众恢复农业生产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制定实施灾后动物防疫方案,防止重大动物疾病和人畜共患病发生、市水务局负责水库、河道,堤坝等水利设施的抢,排险及水利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市林业局负责灾区森林火灾的防控排查工作、市商务局负责调拨抗震应急物资.粮油的储存 调拨和紧急供应及对灾区商贸损毁情况进行核实。市文广新局负责重大文化活动期间和重点文化场所的地震应急工作,负责及时报道灾情和抗震救灾动态 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医疗救援 卫生防病工作,设立救护场所 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及转送安置.调集传染病防控和卫生监督人员、开展灾区防病消毒 疾病监测,生活饮用水源检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做好伤员,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和心理辅导,协助民政部门组织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协调有关部门保障救灾期间药品、医疗器械的调拨。市审计局负责对救灾资金,物资筹集接收 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市统计局负责灾区各项受损情况的统计汇总.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救灾物品进行质量监管及灾区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市粮食局负责为灾区群众提供必要的粮油保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和食品安全风险监督检测,风险评估、预警。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市安监局负责调动所属各类危险化学品,矿山救护队参加抗震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受灾企业做好次生灾害抢险.排险.排查安全隐患.防范次生灾害发生、负责对灾区受灾工矿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受灾企业恢复生产,市人防办负责组织灾区人防工程的抢险.排险,市旅游委负责疏散、安置灾区旅游的国内外游客、市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监测,预测。预警服务、为抗震救灾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其他相关气象资料、哈尔滨检验检疫局负责入境救援物资的检验检疫 登记管理等工作、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提供灾区影像资料和分析结果,哈尔滨海关负责办理国际救援物资入关等手续、哈尔滨铁路局负责调集、调用铁路运输器材。组织实施铁路运输。组织铁路抢排险。保障铁路运输畅通,哈尔滨武警支队负责制定所属部队实施抢险救灾力量配置方案、组织、调配市内武警部队赶赴灾区参加抗震救灾工作。必要时 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决定向省武警总队请求市外武警部队参加抗震救灾工作,负责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 储备仓库 救灾物资等重要场所和物品的警戒工作 各金融单位协助做好警戒工作。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调动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实施重点部位人员抢救或特种抢险工作、负责组织次生灾害引起的火灾扑灭及特殊建筑物的抢险救灾工作 团市委负责管理与调配青年志愿者队伍参加抗震救灾工作、组织青年志愿者参加伤员救治.心理辅导和遇难人员善后处理等工作 市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开展国内外救灾款物的募捐、接收,分配和发放政府间捐赠资金,其他社会捐赠资金 参与应急阶段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组织志愿者参与伤员现场救治,心理辅导。参与灾后灾区重建工作 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所辖电网的抢险.排险及电力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协调应急用电,哈报业集团负责及时准确发布灾情,地震信息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公告。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全面。真实和客观报道信息,哈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对抗震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抢修广电基础设施 哈中庆燃气公司负责燃气管线 场站等设施的巡察.抢修及排险,防止相关次生灾害发生。哈供水集团负责所属范围内供水管线、场站等设施的巡察,抢修及排险 防止相关次生灾害发生。哈排水集团负责排水管线。场站等设施的巡察.抢修及排险 防止相关次生灾害的发生,哈物业供热集团负责所属范围内供热管线,场站等设施的巡察、抢修及排险、防止相关次生灾害的发生 中国联通哈分公司、中国电信哈分公司、中国移动哈分公司,中国联通哈分公司负责实现灾区现场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之间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组织和协调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和恢复重建,保证通信畅通。3。地震灾害分级。地震灾害划分为一般 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3、1,一般地震灾害、我市发生4、0至4.9级破坏性地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事件。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3,2,较大地震灾害 我市发生4 0至4。9级破坏性地震造成10人至49人死亡.含失踪,或毗邻地区发生5。0至5,9级破坏性地震、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事件.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3、3,重大地震灾害.我市发生5。0至5,9级破坏性地震或毗邻地区发生6。0至6。9级破坏性地震 或造成50人至299人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事件.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3.4、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我市发生6。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或毗邻地区发生7。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或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我省上一年度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事件,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4。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IV级.III级 II级。I级,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IV级响应。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支持下.由灾区区县,市,政府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市相关单位根据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应对较大地震灾害 启动III级响应.由市政府成立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需要省政府支持的事项,由市政府提出支援请求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和重大地震灾害,分别启动。级和II级响应。由市政府成立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先期处置抗震救灾工作 省政府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后,接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工作。地震灾害涉及2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上一级政府负责 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灾区应急救援能力等.对应急响应级别进行调整.5,响应措施 5 1,IV级响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召开会议。部署地震应急工作,派遣现场工作组、开展现场地震监测,灾害损失调查评估。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和正确引导舆论等工作 救援,医疗队伍集结待命,视灾区需求、协调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协调市直单位指导、帮助灾区开展相关应急工作.市建委派遣现场工作队。协调灾区地震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指导灾区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工作。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告震情,灾情及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信息,及时掌握社会舆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受灾调查和核实,评估灾害损失 5 2。III级响应,灾区区县.市、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职责迅速响应,实施先期处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地震应急工作。派遣现场工作组 组织.指挥和协调现场抗震救灾工作 抢险救援组 派遣地震应急救援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各类专业现场救援队伍。协调驻军和武警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和被困群众。指挥灾区政府迅速组织群众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动员社会组织 志愿者及社会公众参与地震应急与救援行动.协助各类救援队开展紧急救援工作,医疗卫生组、迅速组织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 协调伤员的转移,接收与救治、组织开展卫生防疫、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群众生活组 迅速启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临时住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和安置灾民 迅速启用救灾准备金和各类救灾物资,保障灾民食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需求、涉外事务组。妥善安置在灾区的国,境,外人员.及时向有关国家和地区的驻华机构通报有关情况,及时办理国,境,外救援队伍。专家和救灾物资入哈事宜,办理和安排国、境,外新闻记者到灾区的采访事宜.基础设施保障组,迅速组织工程抢修抢险专业队伍。修复毁坏的公路、铁路 供水 供电,燃气以及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组织生产、保障灾区物资供应.协调运力保障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次生灾害防范组.指挥迅速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关闭人员密集场所,停止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定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危险区域和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志.并采取紧急防控措施,震情监测组,加强地震监测、做好震情趋势判定工作.组织震情会商,派出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进行地震现场震情监测。宏观异常考察,地震烈度判定 地震科学考察等工作.提出地震应急措施建议和趋势判定意见,监测预警地质灾害隐患、加强河湖水质和污染物监测防控,治安保卫组,依法采取紧急措施。维护社会秩序 维持社会治安。加强对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监狱,看守所等重点目标的警戒,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新闻宣传组、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告震情。灾情以及地震应急救援的动态信息.及时掌握社会舆情,平息地震谣言、误传事件、生产恢复组,迅速收集灾情信息 了解震害情况,核实受灾工矿商贸和农业损毁情况.指导制定科学恢复生产方案及重建规划.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开展恢复重建工作.专家组 对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处置方案、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抗震救灾处置措施建议,5 3,I级响应与II级响应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 协调成员单位和灾区区县,市,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职责迅速响应,协同应对。先期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并将应急处置情况报省政府.待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立后。接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6,应急处置。6,1、信息报告,地震发生后.市建委12分钟内完成地震参数速报。立即上报市委。市政府 黑龙江省地震局。初判为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后,灾区区。县.市.政府要在地震发生后2个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信息 市政府要在地震发生后3个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信息、初判为较大和一般地震灾害后.灾区区,县。市,政府要在地震发生后3个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信息 市政府要在地震发生后4个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信息 发现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员。市外侨办或有关单位要迅速核实并报告市政府,6、2 指挥和协调,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群众安置等工作。抢修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目标,做好次生灾害防范等工作,灾区区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先期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等工作 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地区抗震救灾工作,6,3。社会力量动员,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加强青年志愿者服务管理 做好青年志愿者相关服务工作、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引导青年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6,4、新闻报道,统一组织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6。5、应急结束、当地震灾害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基本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震情趋势判断认为近期无再次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基本稳定。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6、6 总结评估 抗震救灾工作结束一个月内,有关单位总结抗震救灾工作,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交工作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总后向市政府提交抗震救灾工作报告.7,其他地震事件处置、7 1、强有感地震应急反应.当市区和大型水库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强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市建委加强震情趋势研判,收集震情与社情、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区县.市,政府做好新闻及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将应急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建委,当县城和乡,镇。地区发生强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所在地区县 市,政府督导乡镇政府保持社会稳定、将应急情况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建委,7 2.地震传言应急反应。当人口密集地区出现地震传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市建委上报市政府。根据情况派出专家分析传言起因.协助当地区县.市、政府工作 市政府督导传言发生地区县.市 政府做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传言、当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或人口密集的村.屯.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所在区县、市 政府要督导谣传发生地乡镇政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谣传。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建委.7 3 对毗邻地区发生地震的应急反应,毗邻地区发生地震造成我市境内社会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或者面临毗邻地区人员大量进入我市境内避难的情况,区县,市、政府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建委,市建委根据震情。灾情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建议市政府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市政府部署和组织有关的应急工作,8,保障措施,8、1 队伍保障。市建委,哈警备区、哈武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卫生计生委,市安监局要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武警特勤、公安消防,陆地搜寻与救护 医疗救护,矿山和危化品救护等专业队伍建设,开展演练,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各级乡、镇 政府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 依托社会团体 企事业单位,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8 2,物资保障.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筹措救灾物资所需资金,市民政局,市粮食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等部门负责通过新建。改扩建和利用国家物资储备库等方式形成布局合理的市,县 市 救灾物资储备.保障抗震救灾工作物资和后勤保障需要.8,3,避难场所保障.各区县,市.政府应当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与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公园 绿地.广场、体育场馆.停车场,学校操场,人防工程,疏散地域和其他空地设立满足避险需求的应急避难场所 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各区县 市.政府应当根据我市高寒特点,建设室内避难场所,为冬季震后灾民安置做好充分准备.8、4、技术系统保障,市建委负责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技术系统的维护 运行与技术更新,完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和指挥技术系统、各区县、市,地震工作部门应当大力推进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和灾情速报网络 8.5 通信,电力.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和各级各类救援力量要配置必要的卫星通信和移动通信设备,移动发电和供电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8,6。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预案管理.9、1,培训,演练 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公众地震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面的地震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 增强群众的地震灾害防灾意识和自救 互救能力 要对辖区内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及各级领导进行地震灾害应急工作岗前和常规性培训 要在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 在有关部门的参与协助下.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进行1次应急演练 9,2 预案更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更新本预案、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3 预案中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4,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5 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7.市建委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各区县、市,政府.市抗震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及时制定和更新相关预案。确保与本预案的有效衔接,9 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0、附则 本预案所指地震为浅源,中源地震。深源地震应急响应参照强有感地震应急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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