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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哈政办综、2016 56号各区 县,市 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驻哈部队。经市政府同意 现将,哈尔滨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24日 哈尔滨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程序 明确职责、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国务院.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 哈尔滨市地质环境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发生的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 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指挥部组成,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 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哈尔滨办公室 哈尔滨铁路局 市建委,市住房局。市旅游委。市农委,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市红十字会,哈尔滨警备区。市政府新闻办为成员单位的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 1、2.指挥部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 确定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 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 协调哈尔滨警备区、武警总队.武警黄金第一总队迅速组织参加抢险救灾 指导区,县,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确定新闻发言人 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工作,2.1。3。成员单位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 向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提供地质灾害发生状况、地质灾害的监测等资料信息。提出应急处置与救灾措施建设.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时间.地点 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及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 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 随时依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处置的对策,措施,并报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发布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或排除险情和灾情进一步发展,市民政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工作、指导区,县,市,政府做好救灾款物发放和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协调灾区县,市,区财政部门.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资金的落实、并做好资金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协助灾区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火灾,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 消除隐患.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灾情信息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市水务局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 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证供水工程免遭破坏,组织抢修受损毁供水、水利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信息,并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市建委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做好对在建工程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相关防治工作、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除患,确保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负责提供地质灾害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对与地质灾害有关的地震趋势进行监测预测、市住房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 保证房屋。重大工程免遭破坏。组织抢修受损毁的房屋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市旅游委负责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组织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 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工作,协调灾区主要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监测设备的紧急调用.市农委负责组织农民生产自救,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市环保局负责协调灾区环境质量监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监测及应急监测设备的紧急调用,哈尔滨警备区负责协调指挥驻哈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 进行工程抢险,哈尔滨铁路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铁路交通干线的安全 确保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人员输送和救灾物资运输、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 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人员输送和救灾物资运输,哈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电力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电力设施。保证应急指挥电力畅通、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哈尔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使应急指挥系统有线 无线通信联系畅通,保证图像监控系统的信号传输通道畅通,市发改委负责重大救灾项目协调落实和监督管理 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市政府新闻办,市网信办。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工作部门和市属主要新闻媒体、负责抢险救灾应急新闻报道组织协调工作,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新闻发布和媒体记者管理与服务工作,按照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授权.邀请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发布权威信息,接受媒体采访、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言论,有效引导舆论。会同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拟定对外报道口径 收集整理媒体的报道情况和关注焦点.分析,研判舆情走势 及时组织境内外媒体及网络媒体正确客观报道处置工作。2、1、4。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汇集。上报险情及应急处置和救灾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 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批示和部署.协调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成员单位.有关区。县 市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之间的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及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和影响进行评估.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发展和救助情况.地质灾害灾情统计和救助工作信息发布、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灾害损失情况进行会商 分析和评估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市政府.参与地质灾害救助工作中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2.2 现场指挥部组成和职责、2 2。1,现场指挥部组成.成立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任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 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并根据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实际设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调查监测组,医疗卫生组,基础设施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由牵头部门职能处室组成、每个工作组设1名联络人员,2 2。2 现场指挥部及总指挥职责 现场指挥部职责.向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险情,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查清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及时报告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协调驻军。武警及外来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接受救灾物资。资金和装备。转移安置灾民、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向社会公告险情。灾情信息,根据险情和灾情采取有效措施 防范次生灾害和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颁布临时规章,规定 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实施管制,限制,征用等应急措施.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职责,领导,指挥,协调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 确定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 协调哈尔滨警备区迅速组织参加抢险救灾、对颁布临时规章、规定及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的一系列现场应急工作进行确认,审批、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及救灾等重要工作,2,2、3,各工作组职责,综合协调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汇集险情、灾情并报告现场指挥部.掌握险情、灾情监测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向现场指挥部提出防治措施建议,传达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 协调各工作间的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落实、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新闻发布.起草现场指挥部文件 简报 承担现场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完成现场指挥部总指挥交办的任务、抢险救灾组由哈尔滨警备区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现场抢险救灾,负责组织,指导遇险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负责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安全措施,抢救遇险人员和转移灾害现场的国家财产,调查监测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进行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查明灾害形成原因,引发因素、影响范围和人员财产情况,确定地质灾害等级、设立监测网络.对灾害点现状稳定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对可能再次发生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提供灾害发生地详细准确的气象预报 水情预报及地震预报,密切监视险情发展.加强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根据监测情况进行预报预警 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提出人员财产撤离,转移最佳路线和灾民临时安置地点的意见、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法理工作。医疗卫生组由市卫计委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调集医疗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调集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人员。指导做好灾区环境消毒工作,预防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的爆发流行 基础设施保障组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协调有关单位调集抢险救灾装备,做好储备物资高度工作 组织公路,铁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和供电。供水、供气,通信 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抢修维护 切实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协调动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和需要。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协助灾区政府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及时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加强对重要场所的警戒。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后勤保障组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制定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搞好灾区生活必需品供应。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紧急安置、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区市场供应.接受安排捐赠,及时做好理赔工作.新闻宣传组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负责对灾情。险情和抢险救灾信息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灾情、险情及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舆论收集分析,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2.3,专家组组成及职责.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聘请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为制定中长期地质灾害应急规划、强化信息系统建设与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提供决策性意见和建议.参与突发地质灾害的灾害评估、灾情分析和应急科学研究等工作.必要时。参加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出席新闻发布会或接受媒体采访,从专家角度介绍地质灾害相关知识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 区,县.市 政府可以参照市地质灾害应急现场指挥部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现场组织机构、3,预警和预防机制、3、1.预报预警信息.3.1、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 预报,预警体系、开展地质灾害调查 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网络,国土资源,建委,水务.铁路.旅游、地震 气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3,1,2 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充分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趋势预报、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 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共享 3,2、预警预防行动,3 2。1,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网络作用 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区的监测和防范 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当地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 设置危险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线路.并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 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 情况紧急时,就强行组织避灾疏散.3 2 2.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和气象部门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同时通过预警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地区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当地政府要依据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 立即将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点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迅速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 3,预警级别及发布、3,3。1、预警分级、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预警级别一级 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3,3.2、预警分级标准 3、3,2、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一级.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10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3,3.2。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二级.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3,3,2。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三级,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3、3,2。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四级.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 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本预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3。3。3 预警信息发布.一级、二级预警信息由省政府批准发布,三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发布 四级预警信息由区 县.市、政府发布,4,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分级、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造成地质灾害程度 应急响应分为I级.II级。III级、IV级 4 2。分级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4 2 1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级、II级,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 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确定地质灾害等级,报市人民政府建议宣布启动应急预案或采取临灾应急措施,同时向省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请求启动省级和国家级应急预案并做好跟踪监测和防灾应急工作,市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提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 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4、2。2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应急响应,III级、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市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采取措施。判定地质灾害规模。发展趋势,并立即将险情和灾情向省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及时报告灾情发展及工作进展,直至应急工作结束。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加强与预报区的联系,密切注意灾情并及时向省政府汇报 预报区地方人民政府应迅速做出临灾应急反应,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监测,随时向当地和上级政府报告.并根据灾害的发展情况.协助地方人民政府组织避灾疏散,防止灾情发生和扩大 避免抢险救灾过程中可能造成二次人员伤亡.4.2、3。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应急响应,IV级,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当地区 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并将险情和灾情向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及时报告灾情发展及工作进展。直至应急工作结束。当地区、县,市.人民政府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群众.对是否需要群众转移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提出决策 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 根据险情,灾情发展情况提出应急对策 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撤离,市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 协助区 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5.应急处置。5。1、事件分级,地质灾害事件分级与预警级别一一对应,地质灾害预警级别分别为特别重大。特大型 重大。大型,较大 中型 一般 小型。四级,相应事件分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分级标准同预警分级标准一一对应、5 2.信息报告,5,2、1,信息报告程序、地质灾害信息报告主体为事发地县级以上政府,地质灾害发生后,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县级以上政府报告信息、确认为一般和较大级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在地质灾害发生后3个小时内向市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报告信息 市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要在地质灾害发生后4个小时内向省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报告信息、确认为重大和特别重大级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在地质灾害发生后2个小时内向市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报告信息,市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要在地质灾害发生后3个小时内向省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报告信息、省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要在地质灾害发生后4个小时内向国务院及国土资源部报告信息,如遇突发地质灾害中的伤亡 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员以及地质灾害可能影响到境外的,无论灾害级别大小 均执行重大或特别重大地质灾害信息报告程序及时限要求、信息报告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5,2,2、信息报告内容 地质灾害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速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时间 危害程度,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规模.可能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 报告内容还应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3 紧急处置。5、3,1,快速启动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后。当地政府及国土部门要立即做出响应,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地质灾害的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报告。5,3。2、开展自救互救,在救援队伍来之前开展群众自救互救 5。3,3,紧急联合开展救援.国土资源,民政,公安 交通运输。部队及医疗等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能采取临时紧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发展 调查灾情险情,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安全区域并密切监视灾害发展动态。设立危险区警示标志,封锁危险区,进行地质灾害应急监测。排查隐患 抢救被压埋人员.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妥善安置灾民并保障基本生活,采取紧急排险措施.情况危急时应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防止二次伤亡,采取临时处置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部队要及时抢救受威胁群众、公安部门要紧急组织危险区内群众实行安全转移安置。民政部门要给转移群众发放食品及衣物,医疗部门要对受伤群众进行紧急医疗救护.交通运输部门建立.绿色通道、保障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及时到位、5.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地质灾害发生后 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抢险救援人员奔赴现场 抢救人员包括、驻哈部队。医疗救护.消防。抢修生命线工程和重大工程等抢险救援人员 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应配备雨衣 雨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备.应急设备包括、推土机 挖掘机,铲车.运输车 挖掘工具等。灾害现场应由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首先进入、对灾害现场进行安全评估。以保证应急救助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无谓的伤亡和损失.抢险工作结束后。经专家检测后抢险救援人员再行撤离、5 5,群众的安全防护 地质灾害发生后,根据应急指挥部安排部署、乡。镇.村干部组织灾害点的群众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 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预先制定的路线,方式,疏散撤离,紧急避难场所一般设在乡,镇,村的学校和办公室。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民政、公安、卫生,人防.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灾区的社会治安 医疗。防疫、技术维护.物资供应等具体工作,5 6,社会力量动员,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依据灾害地点 类别,等级等具体情况,经请示市政府后,明确动员范围、包括机关干部。周边群众,部队.武警.专业团体等人员参与抢险救助工作。5 7,指挥与协调 遵循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国土资源部门为主其他相关部门参与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抢救救灾工作.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全力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5,8,新闻报道 5,8、1。新闻发布机构、市政府新闻办,5 8 2.新闻发布要求。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质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 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地质灾害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5 8.3,新闻发布内容.包括险情。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等。5.8、4。新闻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5 8,5、审查及发布程序,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新闻办审查。经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批后,由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5 9,应急处置终止,5.9。1,经专家组鉴定,评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确认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应按照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5。9 2、特别重大 重大突发地质灾害由省政府,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较大,一般突发地质灾害由市政府,区。县.市.政府或其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6 后期处置,6,1.善后处置,地质灾害发生后.当地政府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避让搬迁。协调处理善后工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 国土资源、建委等部门要做好灾区房屋重建工作,卫生计生,环保等部门要做好灾区污染物的收集。监测及清理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 组织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并将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 6、2.社会救助、民政部门会同粮食。财政等部门负责开展社会救助,财政部门负责对资金进行管理与监督,民政部门负责对物资进行管理与监督,6.3。保险,由保险公司负责 对参加投保的应急人员和受灾人员进行灾后调查理赔。6 4、总结评估.6,4、1 开展评估.地质灾害应急结束后要开展总结评估,评估报告由当地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编写.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由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住房。建设。水务。交通运输 卫生计生等部门编制、评估报告要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逐级上报.6、4,2,评估内容。地质灾害发生基本情况,时间.地点、地质灾害规模、险情灾情,灾害等级等,应急反应情况、应急预案的启动 指挥部的组成。对上级领导指示。指示的落实情况.应急现场处置基本情况,紧急处置措施及情况。人员力量和设备调用,社会舆情控制 引导及信息发布等,后期基本情况 灾害应急处置结果、善后处置及调查评估等,存在问题及原因 应急经验教训及改进建议等 7.应急保障,7.1。通信与信息保障.市各级通信管理部门要保障地质灾害易发区通信设施。建立通信系统维护及信息采集制度。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市.区 县,市,两级地质灾害防灾指挥部门均设有24小时值班电话.传真。地质灾害发生后。应及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向总指挥和指挥部成员汇报,7、2,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部队、武警。乡镇 村屯 社区 应急救援志愿者.要服从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确保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发挥作用 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各类装备、在应急期间由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调配和管理。7。3,应急技术保障。市国土资源局及区。县,市.国土资源局要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方法的研究和开发 同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7,4,应急资金保障。由财政部门负责、根据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指挥部指令及时拨付救灾资金、并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救灾资金发放和监督检查工作。7.5,奖励与责任、7 5.1,奖励,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 需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7,5、2,责任追究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进行追究、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追究责任。8。预案管理,8,1。培训和演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面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增强群众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要对辖区内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及相关负责人进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岗前和常规性培训,要在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在有关部门的参与协助下,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进行1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本预案。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2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 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4,在突发地质灾害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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