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八道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白山市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白山市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为切实改善市区棚户区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品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建设和谐白山,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 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突出重点,成片改造.的方针、采取政府组织 政策引导 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坚持棚户区改造与城区路网建设相结合,与拓展城市空间相结合.与市区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切实提高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居住水平和生活环境。努力把市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惠及百姓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二 工作目标。利用3年时间拆迁,5年基本完成市区棚户区改造任务。自2006年起至2008年 集中改造20片棚户区,总占地面积195万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拆迁居民4 1万户.人口13万人.拟新建住宅小区260万平方米 总投资30亿元。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组织.企业参与的市场化运作原则,采取大片带小片,盈片带亏片、新片带旧片的办法进行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综合开发相结合 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二,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 集中改造具备开发条件,易操作的区域.逐步缓解居民住房难的矛盾.三.坚持以产权调换安置为主 以货币安置为辅的原则.鼓励产权调换安置,四 坚持异地安置与就地安置相结合的原则 积极创造条件实施滚动拆迁.缓解城市拆迁压力.五、坚持福利资助的原则,充分考虑棚户区弱势群体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通过资金和政策倾斜,把政府的扶持政策真正落实到特困群体身上,六。坚持优化设计、综合建设.合理安置的原则.充分考虑后期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合理分散安置特困群体、努力创建和谐小区,七.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积极实施依法拆迁.有情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对无理取闹。阻挠正常拆迁工作的.要依法强迁.八.坚持统筹规划 配套建设的原则 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拆迁政策 统一配套管理、分期实施建设.九,坚持效率.质量 安全相统一的原则 坚持国家建设标准,确保工程建设速度和质量 确保施工安全、三,建设标准 一,根据市区棚户区居民住房的实际情况,居民经济状况和市财力的实际、确定基本户型标准为,36平方米.户,45 平方米。户、45平方米以上的户型、由开发单位自行确定 二,新建回迁住房配套设施应齐全,满足居民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四.资金筹措,市区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通过市场化运作.政府启动的方式解决,政府主要负责大配套和回迁户补偿安置资金筹措等项工作,通过 五个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即、通过省开发银行贷款15、争取财政支持解决5 含省财政补贴部分、政策减免税费让利20,群众个人负担55.降低房屋开发利润点.开发商让利5 五.实施计划、市区棚户区改造重点是,城市进出口 主要道路两侧.主要铁路沿线,市中心区域的棚户区,南岭.大通沟、东平台。西平台等棚户区待列入煤矿棚户区实施改造,2006 年改造项目为、向阳批发市场棚户区,月牙湖棚户区、城西影剧院周边棚户区。怡滨棚户区 儿童公园周边棚户区,卫国西苑二期棚户区。东兴棚户区.东站铁路棚户区、卫国东苑二期棚户区 星泰桥下棚户区、占地面积105.5.万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拆迁居民2,1万户.新建住宅130 万平方米,总投资15亿元,2007.年改造占地面积50、5。万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拆迁居民1、2万户.拟新建住宅小区78万平方 米,总投资9亿元。2008年改造占地面积39万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拆迁居民0,8万户,拟新建住宅小区52万平方米.总投资6亿元 六、优惠政策、对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省政府。凡是省政府权限范围内的优惠政策都给,的原则和对特困户。低保户实施的优惠政策.确定我市相关政策规定 详见.白山市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七,组织实施、一,编制市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和用地计划 市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市区棚户区改造方案 详细规划和资金筹集情况。编制下达棚户区改造建设和用地计划,2006年至2008年,各机关在棚户区改造区域内集资建设的职工住宅项目 可享受棚户区改造的相关优惠政策 各机关在棚户区域外建设的职工住宅项目.5年后可享受原建设年度棚户区改造相关优惠政策 二.组织开发.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城市棚户区改造详细规划与住房建设计划.依法组织开发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投标,其中出让地块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形式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体现公开,公正 公平的原则,市监察局等部门负责对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及开发.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三.拆迁安置 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组织拆迁.落实领导拆迁包保责任制。摸清居民的住房面积,家庭人口.收入等情况,组织拆迁工作人员 分片逐户发信,宣传政府惠民的棚户区改造政策、逐户签订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妥善安置好市区棚户区拆迁居民 按照棚户区改造总体原则。根据市区的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产权调换安置.一是利用现有空置的普通商品住宅作为安置用房.二是先安置.后改造 先拆迁少量的地块 集中建设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后。再进行大规模的拆迁,三是利用省棚户区改造资金 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住房公积金和处理无籍房收益,选择适当区域进行棚户区安置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四。开发管理 开发建设单位取得棚户区地块后 必须签订。白山市区棚户区改造承诺书。对有长期严重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或者违规拆迁,拖期回迁,违法经营,社会信誉较差以及企业信誉评定不合格的开发企业 不得参加今后的房地产开发 五,设计与施工管理。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选用国家与省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按照省里的要求及我市棚户区改造住宅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小户型设计要考虑未来的改造.安置设计方案要经过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棚户区改造项目必须实行建设监理,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 六.统一规划.综合配套 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配套建设,由市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综合协调。集中实施。同步建设 七,竣工验收 工程完成后,要依法组织综合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各开发建设单位应向市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回迁安置方案,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依法验收 验收合格的。方可回迁,交付使用 八、各开发建设单位要按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棚户区改造综合统计报表、市直各部门向省上报棚户区改造统计数据。要统一口径.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九,为保证棚户区改造顺利实施、自本.方案 发布之日起 各部门不再新批棚户区改造区域内的工商企业.现有棚户区内的工商企业一律不得私自转让买卖 各部门不得办理一切相关手续,十 新建回迁住宅小区要实行物业管理、可以由社区组织.房产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物业公司实施,并提倡小区居民实行。自助式、物业管理,为保证小区内社区 物业管理正常运行.开发商要按照开发建设面积的2.无偿提供社区,物业管理用房.同时按建设面积的3。无偿提供经营用房,产权为政府所有 由相关部门代管,所得收益专项用于补助住宅小区特困户。低保户的物业管理及其他费用。八.明确责任 加强领导。成立白山市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改造政策和组织领导。成立白山市区棚户区改造协调小组 负责指导和协调棚户区改造的具体工作,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区棚户区改造的组织 推进、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市纪委 检察院 监察局负责棚户区改造建设的全程监督检查 市发改委 财政局负责配套资金的筹措。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改造项目的土地供应工作 市房地产局负责棚户区房屋产权核准、产权灭籍。公有住房出售 商品房预售,供暖、供气和物业管理等工作、市法院 公安局。法制办、信访局.建设局 八道江区政府 依据各自的职能负责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拆迁和强迁工作,市信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工作、市建设局 规划局负责制定白山市区棚户区改造总体规划、综合协调。组织推进和指导工作。八道江区政府.市民政局、房产局负责棚户区内享受廉租房政策的低保户核查认定、市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税务。银行 电力.法院.公安、经委、消防,人防办、环保局,水利局,广电局,气象局、房产局。发改委。信息产业局等单位 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的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市委 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一认识,积极稳妥地把棚户区改造工作抓实抓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各自的责任分工,统筹兼顾,精心操作 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好市区棚户区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