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增强市,县区政府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促进我市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吉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源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 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以及水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辽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1 4.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5,事件分级、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详见附件1 2 组织指挥体系。2。1、市级组织指挥机构、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指导协调和环境应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和市政府决策部署,成立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详见附件2。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影响.市环保局或事涉县区政府可报请市政府批准。或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 成立市政府工作组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 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共享、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制定本单位的环境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管理和落实,对需要国家、省层面协调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由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请求.或由市环保局向省环保厅提出请求。2、2 县。区、级组织指挥机构。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跨辖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由有关辖区政府共同负责、或由市政府负责.对需要市级层面协调处置的跨县 区 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由有关县区政府向市政府提出请求,或由有关县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市环保局提出请求,各县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2.3.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各县区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安监,交通运输.公安 住建,水利,农业.卫生计生。林业 气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 编制预案,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3,2.预警。3.2,1,预警分级,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险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用蓝色 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按照环保部相关规定执行,3。2.2。预警信息发布,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本级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 各县区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 报纸、互联网 手机应用,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辖区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将检测到的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下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3,2,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 市,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 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 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 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 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3。2.4.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 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3,3,信息报告与通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 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 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 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事发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 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接到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时。市环保局要及时通报相关县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立即向省政府报告。1.初判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2,可能或已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环境事件、3、可能造成国际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4、境外因素导致或可能导致我境内突发环境事件,5、市政府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4。应急响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 各级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4。1、响应分级,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级 级,级和 级四个等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省环境应急指挥部分别启动,级 级应急响应。并牵头负责应对工作、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接受省环境应急指挥部领导、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启动、级应急响应.并牵头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事发地县区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级应急响应。并负责做好应对工作、各县区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市政府请求支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 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当成立省、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后 市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接受省。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4 2.响应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现场污染处置.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 封堵,围挡,喷淋,收集。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当地政府组织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以确保切断污染源。事发地政府应组织制定综合治污方案 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4。2、2 转移安置人员、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 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 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健康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 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条件。4。2.3 医学救援,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 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4。2.4,应急监测,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 及时准确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4、2.5。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 流通和食用 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4。2,6.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通过政府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 广播、报纸 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 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4,2,7,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 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3、市级应对工作.4。3,1,部门工作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市环保局结合工作实际或事发地请求等因素 根据工作需要、可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督促当地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 原因调查等工作.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方面提供队伍,物资.技术等支持,4、3、2,市政府工作组应对,当需要市政府协调处置时.成立市政府工作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了解事件情况、影响,应急处置进展及当地需求等,2,指导有关县区制定应急处置方案,3。根据有关县区请求、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4.对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沟通协调,5。指导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及损害评估工作、4、3,3.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应对,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根据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和市政府决策部署。成立市环境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急处置工作,2。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3,研究决定有关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4.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5,视情向相关市。县区通报,6、组织开展事件调查 4 4,响应终止,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 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政府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5 后期工作.5 1,损害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 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工作按照环保部相关规定执行、5、2,事件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 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牵头、可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 5,3 善后处置.事发地政府要及时组织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6 应急保障,6,1 队伍保障.各级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公安消防部队。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相关方面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要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任务 发挥环境应急专家作用,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定、污染损害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市,县区政府应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强化救援队伍与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管理 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6,2,物资与资金保障。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需要,市。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给、县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当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年度更新信息逐级上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市 县区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市。县区政府应会同通信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和铁路部门要健全公路、铁路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 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6,4.技术保障、增强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等装备建设、加强应急监测和动态监控能力,支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依托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实现信息综合集成 分析处理、污染损害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7,附 则 7、1,预案管理.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并将本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市环保局备案、预案实施后。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7、2,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7、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2,辽源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附件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一.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二,因环境污染疏散 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三。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四、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五,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六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七,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一。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二、因环境污染疏散 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三、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四,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或高几率死亡,省级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五,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六,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七 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三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一,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二,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三,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四.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五.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六、类放射源丢失 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 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七 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一.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二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三。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四,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五,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 放射性物质泄漏 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放射性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六.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注 1,类放射源分类标准按照.关于发布放射源分类办法的公告。2 放射性同位素指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3.射线装置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4。铀矿冶指含铀系放射性核素矿石的开采.选矿和水冶过程或处理活动的简称,5 伴生放射性矿是指含有较高水平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的非铀矿,如稀土矿和磷酸盐矿等。附件2.辽源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辽源市环境应急指挥部主要由市环保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商务局 市卫生计生委、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 市食药监局。市气象局,国网辽源供电公司,辽源军分区.辽源武警支队等部门和单位以及事涉县区政府组成。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县区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市环境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一。污染处置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安监局。辽源军分区、辽源武警支队及事涉县区政府等参加,主要职责 收集汇总相关数据 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 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 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 协调军队,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急处置,二,应急监测组 由市环保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气象局。辽源军分区等参加.主要职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 做好大气,水体 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协调军队力量参与应急监测,三,医学救援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及事涉县区政府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监测食品饮用水中放射物质含量,评估人体受照射剂量、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四.应急保障组。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应急保障的需要、由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确定的部门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 市工商局、市气象局,国网辽源供电公司及事涉县区政府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 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开展应急测绘、五、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环保局 市文广新局及事涉县区政府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 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 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及时澄清不实信息 回应社会关切,六、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及事涉县区政府等参加,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 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