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通知、各县 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各委.办 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83号,精神、为确保建设工程防雷许可优化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整合部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一,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由市住建局、市公用局根据各自职能进行监管,气象部门不再承担其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和监管工作,二。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 核电.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由各专业部门负责 气象部门不再承担其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和监管工作,三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仍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二,做好防雷许可工作的落实,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全市各级气象部门不再受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由市住建局 市公用局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 竣工验收备案 此前气象部门已经受理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项目。气象部门仍要继续做好图纸技术审查。防雷跟踪检测 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行政许可等相关工作 未受理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竣工验收许可,统一纳入市住建局 市公用局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全市各级气象部门不再受理公路、水路 铁路.民航.水利 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申请、以上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由各相应部门负责,三、清理规范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许可、一.取消气象部门对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申请许可的受理 二。新建,改建 扩建建设工程防雷的设计 施工.可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 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 四,全面开放防雷装置检测市场.各县区政府要加大防雷检测市场培育力度 全面开放防雷装置检测市场,允许企事业单位申请防雷检测资质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防雷检测等技术服务、满足防雷减灾服务市场需求、扩大防雷装置安全检测覆盖面、使社会检测机构能公平参与防雷装置检测.促进防雷减灾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五,加强协调配合 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一.各县区政府承担本辖区防雷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要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履行防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防雷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要将防雷减灾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防雷安全管理综合执法机制、督促相关行业和部门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全市各级气象部门承担易燃易爆等建设工程的防雷安全监管责任.要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工作。市.县级气象局在开展所承担的易燃易爆等建设工程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时、由同级气象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防雷安全检测。严禁向申请人违规收取相关费用 三,市住建局、市公用局按照相关职责承担防雷监管责任.公路。水路.铁路 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行业管理部门承担本行业的防雷安全监管责任。要督促本行业做好防雷装置维护保养和检测工作。四。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和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程序尽快修改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确保防雷社会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形成系统完善的管理体系。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