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铁岭市农村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14、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 现将,铁岭市农村亮化工程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月10日 铁岭市农村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统筹城乡发展.我市决定于2014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村亮化工程,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国家 省对此项工作的扶持政策和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2014年6月底前 完成全市63个乡镇1000个行政村路灯的安装任务,实现我市行政村全部亮化的目标,二 建设标准、一、按省里要求。此次农村亮化全部采用太阳能路灯,工程须符合 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总技术规范 GB24460、2009、要求.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太阳能电池组件.蓄电池,灯杆,控制器.LED光源等零配件的安装及底座的土建施工 二、每个行政村在主要道路 公共活动场地和村民通行量较大的地点计划安装30盏路灯 高度为6米。单侧间距40。50米 对远离村庄的零星住户。原则上不统一安装路灯,三,工作要求 一,此次农村亮化工程是一项重点民生工程、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二、各县,市,区政府是此次农村亮化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本区域内路灯安装的日常管理,质量监督。安全保障和工程验收等工作.三,各县,市、区要做好确定安装路灯的行政村,主要街道及灯具数量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2014年4月份开工。6月底前完成全部安装任务。并通过工程验收,四 各县,市。区对划拨资金和配套资金应实行专款专用.并积极筹措配套资金.确保工程如期完工.四,资金来源,此次农村亮化工程所需资金由省,市 县、乡共同承担,五,保障措施、一。建立组织机构.为全面推进我市农村亮化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工程任务 市政府决定成立铁岭市农村亮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申报、确定省以上资金划拨指标.落实市级配套资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协调督办及现场检查 工程验收后按比例进行抽检等工作 并负责此项工作的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 2.各县,市,区政府为此次农村亮化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组织和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3,安装路灯的各个乡,镇,村要做好农村亮化工程的宣传教育工作、号召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为工程开展创造方便条件,保证路灯安装工程顺利实施,4,建立市 县。乡三级信息网络,并各确定一名联络员 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建立月报制度。于每月25日前将工程进展情况上报市农村亮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村亮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上报省农村亮化工程主管部门,县级联络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要于2014年1月底前报市农村亮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 年终考核、市政府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评体系,工程结束后。各县 市 区要进行自检自评,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农村亮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进行绩效考评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