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理标准2017年,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在全市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达到以下管理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管理标准,一、现场围挡标准,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材质应采用砖砌,轻质钢结构,保证围档安全.稳固 整洁,美观。严禁围档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主干道两侧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2,5m 其他道路两侧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1 8m.2,大门净宽不小于6m.净高不小于4m、门头部位应有企业标志。项目名称 门柱应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创优内容.门头应有灯箱或霓虹灯等亮化措施,3、建筑工程主体外侧脚手架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外逸。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二,自动化冲洗设施标准,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自动化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顶部.槽帮.底盘和车轮进行全方位冲洗、车辆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入城市道路.三.安装远程监控系统标准。1。建立远程监控系统、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的扬尘污染情况实施动态监控.2、远程监控系统前端摄像头等设备主要安装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顶端,施工现场出入口及现场周边等部位 施工单位须指定专人对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每个监控点都能正常运行,3 监理.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扬尘实施动态监控、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应与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网 其他县、市,区城区内的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联网,四、材料堆放,土方覆盖.绿化标准、1 严格区分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和办公生活区,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按规定码放建筑材料,构件,料具、采取必要的覆盖并设置标牌 2,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临时存放的土堆应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3。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覆盖 使用过程中要采取有效防尘措施,4。开挖完毕的土方工程。裸露作业面部位要及时固化或用防尘网覆盖、5,对于停止施工的工地。施工现场空地必须采取覆盖或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6.在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材料堆放 土方覆盖,绿化等标准。五 场地内道路硬化标准.1.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作业道路 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区及材料堆放区场地必须全部采取混凝土硬化,禁止使用其它软质材料铺设、2.施工现场要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畅通,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六,场地内垃圾清运标准 1,建筑物内的垃圾要及时清运、要采用密闭器具或临时管道运输、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2 安全网内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定期冲洗安全网 保持安全网的清洁,3,场地内建筑垃圾要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垃圾清运前要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清运.4.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 七.现场保洁及洒水标准。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安排专人负责,雨雪天气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 定时洒水,保洁。保证施工现场无浮土、八 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九,其它作业标准 1。禁止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2,遇四级以上大风时 禁止进行土方开挖、土方运输 土方回填。房屋拆除作业,并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遇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按政府预警要求落实到位。3 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栏、牌,4,鼓励施工现场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等降尘装置,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标准.一 施工现场围挡标准,1。除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外.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坚固 美观的围挡。围挡使用金属定型材料。并确保支撑牢固。挡板不变型 无破损、无锈蚀.2,围挡高度不低于1。8m,顶部设警示红灯,工期在,15天以内或涉及抢险的工程项目应采用市政水马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 5m.并设置施工标志.警示标志,警示灯、3.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实体大门,门头应美化。亮化并有企业标志 严禁透视及敞口施工、在大门口设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公示牌 4、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现场围挡的管理。尚未施工的 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围挡管理单位应做好围挡的维护,保洁工作、每天至少对围挡进行一次保洁 保持围挡清洁 无尘土。无乱张贴。乱涂写 乱刻画等现象.二 现场硬化。覆盖.冲洗设施标准。1,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有效的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顶部、槽帮。底盘和车轮进行全方位冲洗,车辆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入城市道路 2,施工现场出入口,便民通道必须采取合理硬化措施 3,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临时存放的土堆应用防尘网进行覆盖、4,水泥,粉煤灰 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覆盖,使用过程中要采取有效防尘措施.5.开挖完毕的土方工程 裸露作业面部位要及时固化或用防尘网覆盖,6 对停止施工且路面未恢复原貌的工地必须采取覆盖,洒水等有效降尘措施.三。场地内垃圾清运及保洁标准。1,场地内建筑垃圾要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垃圾清运前要适量洒水 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清运,2,生活垃圾要采用密闭器具存放.日产日清,3,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保洁,降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安排专人负责,雨雪天气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定时洒水,保洁、保证施工现场无浮土,四,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五 其它作业标准 1,工程项目竣工后、应清除积土 堆物。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 2、遇四级以上大风时,禁止进行土方开挖、土方运输。土方回填,3.遇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按政府预警要求落实到位,三。拆除工程管理标准,一 拆除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封闭围挡,围挡要稳固,整齐 高度不低于1、8米。二,房屋拆除时应配备专用洒水喷淋设备,边拆除边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机械拆除时应采取高压喷淋,洒水等方式降尘,三 拆除工程完成后 建筑垃圾应在拆除后3日内清运完毕,不得乱卸,乱倒垃圾.清理拆除现场和装卸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拆除后用于房屋建筑的工地围挡标准参照建筑工地围挡。拆除后用于绿化或市政道路建设的采用彩色钢板围挡。不能开工建设的。应及时采取绿化或防尘网覆盖,四,遇有四级以上大风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并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