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朝阳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7 9号。要求。切实解决城市垃圾,上山下乡,问题。结合国家农村垃圾治理验收工作部署和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垃圾治理责任体系.强化财政支持力度.补齐设施不足短板。满足城乡垃圾治理需求,深入做好城乡垃圾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建设美丽朝阳打下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2017年6月底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 到2020年年底,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三 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各县,市,区要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的投资机制、共同推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县 市,区要结合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情况、统筹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任务目标.分步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三。因地制宜,分类整治。对建筑垃圾较多的、可采取覆土绿化、对有机垃圾较多的 可增加防渗处理 对处在垃圾围坝的水利工程要实施打捞清理。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实施搬迁处理.特别是对生态,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实施搬迁处理、四,补齐短板 完善设施。各县。市,区要充分掌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有效利用财政投入,完善垃圾处理设施,满足城乡垃圾治理需求,四、主要任务 一 全面排查 1,对象和范围,排查对象,城乡垃圾乱堆乱放形成的各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河湖和水利枢纽内一定规模的漂浮垃圾。垃圾类型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 排查范围,全市所辖区域.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道沿线。风景名胜区.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以及河湖和水利枢纽管理范围、2.组织与实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农业、水利等部门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 分级负责组织对陆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河湖及水利枢纽漂浮垃圾进行现场排查工作.制定排查工作方案,2017年4月底要完成排查工作。3、排查结果核查.市住建委、市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将随机抽取部分县。市,区数据,对排查的数据以及漏报、瞒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排查结果核查工作于2017年5月底前完成.4.建立工作台账,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工作台账 全面掌握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位置,主要成分,规模等信息,工作台账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二。分类整治,1,现场勘察,委托专业技术力量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逐一进行实地勘探、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测,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勘察工作于2017年7月底前完成 2 编制整治规划,各县,市,区要统筹规划.按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位置,主要成份 规模以及垃圾治理成本制定分类整治规划。分类整治规划应明确年度实施计划。目标任务,整治模式、整治要求及保障措施,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3,实施分类整治,各县.市,区要按照本地区分类整治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到2020年年底。基本完成本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三、加强监管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环卫等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会同环保,公安部门对继续违法违规倾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绝不姑息,从严从重处罚,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 黑名单 对乱排乱放垃圾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完善设施、各县。市,区要尽快弥补垃圾处理设施不足的短板.制定项目建设实施计划,按照,加快立项,加快审批、及早建成,的原则,整合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 十三五.期末各县、市,区 乡镇都要建成满足需求的处理设施。五。工作措施.一 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住建、规划。部门要会同环保、发改 财政等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 科学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政策措施,职责分工、资金保障.监督管理等要求、确保非正规垃圾排查整治工作的顺利完成,二 加强组织领导。参照省垃圾治理工作厅局联席会议、建立市级垃圾治理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市住建委。市农委 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畜牧局、市爱卫办,市妇联等1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各县 市 区要比照市联席会议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垃圾治理工作,三、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是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任务目标和时限要求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建立层层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四。保障资金投入 逐步建立市。县 乡,镇,三级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设施建设速度。提高运行效果、五,实施月调度制度、市垃圾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每月调度各县,市,区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公布排查结果的核查情况,对工作进度缓慢或弄虚作假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六。强化队伍建设。各县 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选派精干力量.加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的积极性、依靠群众的力量来推进排查整治工作,七.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激发干部群众工作的积极性.对垃圾乱排乱放的单位和个人、对管理。治理不利的地方要在媒体上曝光。全面形成有利于推进工作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