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7,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和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工作,实现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现就加强市,县。区政府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围绕新型城市化发展和幸福石家庄建设的核心任务.以实现民生幸福为宗旨 理顺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制度建设,加大财政投入 完善配套设施 创新工作举措,努力将保障性住房小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住用安全、环境优美,邻里和谐、安居乐业的宜居文明小区、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服务水平、始终把实现好 维护好保障性住房小区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服务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满足保障性住房小区住户的基本生活需求作为工作的动力,把保障性住房小区居民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把保障性住房小区打造成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宜居家园.2,坚持政府主导,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 统筹兼顾,组织实施.财政投入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尊重保障性住房小区居民群众建设宜居小区的主体地位 积极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形成保障性住房小区服务管理的合力。3。坚持属地管理,形成联动机制,强化属地管理.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小区议事协调机制,形成多方参与,权责明晰。配置合理,和谐有序的服务管理联动机制,二,明确各有关单位在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中的职责,一,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住建局负责保障房小区管理政策及考核考评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指导各县.市.区做好保障房小区后续管理工作。市,县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保障房家庭资格管理.保障房分配和清退.租金定价及部门协调等工作,并对保障房小区后期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住建集团是市区保障房小区管理的责任主体 负责保障房小区的入住管理,使用动态监管。房屋维修养护,公共设施维修更新 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对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及管理、负责入户核查、对保障房家庭使用保障房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人民团体。各县,市,区国土.财政、规划、发改,公安 工信 民政,司法 法制办 交通、卫生,城管.环保,园林,教育 人社。文化.体育、行政审批、综治办等部门,共同做好保障性住房小区的治安,交通.环境卫生、设施管理等工作,解决保障性住房小区居民的子女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出行.社会救助等问题,市、区、县、市.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应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共建帮扶工作,三.各县.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保障性住房小区公共事务管理.加强小区社区服务管理,完善小区特殊人群的专业服务 加大治安联防。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加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的服务管理水平,四 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为保障性住房小区居民提供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绿化管养,公共设施维护。巡逻防范等服务,提升保障性住房小区服务管理水平 协助住房保障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及相关物业的管理.巡查工作 配合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做好相关工作,五,社区居民委员会。在辖区街道办组织下。依法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会协助小区各管理单位作好管理工作 同时积极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发动小区居民共同维护小区环境秩序,支持,配合各级住房保障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小区服务管理工作,三、建立健全动态管理,规范有序的保障性住房小区房屋和公共设施管理体系,一,完善保障性住房产权管理和住用管理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的权属登记和管理.对保障性住房进行动态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保障性住房分配原则,健全保障性住房入住。巡查和退出管理制度,建立住房保障资源 公平善用,的长效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的养护,维修和更新工作,牵头单位 住建部门、配合单位,国土部门,财政部门 二.健全住用管理购买服务机制,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后期管理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入住和退出。使用巡查、租金催缴、举报投诉受理、以及协助宣传和实施对承租家庭的管理及物业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考评办法,提升小区管理质量,营造安全.文明、卫生。和谐的居住环境 牵头单位,住建部门 配合单位 财政部门,三,完善经营性物业服务的运营管理机制 保障性住房小区经营性物业服务实行专业化运营管理,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提高经营绩效.确保国有资产合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可采取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加大投入、确保物业服务质量.牵头单位.住建部门。配合单位,财政部门,四。加强公共设施管理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保障性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公共设施的养护,维修和更新改造,完善配套设施不足 确保公共设施正常使用.保障性住房小区公共部分的经营收益.专项用于公共设施设备的养护,维修、更新改造及其他公共服务事务,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小区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实现小区公共设施养护,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牵头单位,住建部门 配合单位.财政部门。规划部门,四,建立健全智慧服务,自治管理的保障性住房小区社区管理体系,一 建立住户常住登记制度、实行第二住址登记制度,逐步实现以居住地登记的户籍管理模式,属地公安机关应设立公共户口,积极为辖区内的保障性住房的居民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对暂不迁移的。属地公安机关应对其进行第二住址信息采集登记并将信息转递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实现户籍地,居住地双向管理,牵头单位,公安部门,配合单位,街道办,镇政府.住建部门,二.建立特殊群体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保障性住房小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设置分级查询权限,建立户籍地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及市住房保障部门定期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换的工作机制,及时更新保障性住房小区内低保,低收入.残障智障。精神类疾病。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的信息数据、完善保障性住房住用数据信息采集管理 实行一次采集,共享使用.联合管理 实现信息的动态化管理 通过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信息平台与社区信息平台的对接,按照公安机关有关信息共享的规定、实现户籍信息与相关部门系统的共享应用.常住家庭信息与户籍地信息统一管理.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牵头单位,住建部门.发改部门,配合单位,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工信部门。残联等、三 加强小区管理,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 以,栋或单元,200户左右为一格。将保障性住房小区划分为若干个片区网格,明确网格内保障房管理人员 物业管理人员,街道办人员,社区居委会人员各自职责分工、网格内管理人员负责信息采集 民情收集 矛盾调解,治安及消防隐患排查。重点人员服务管理等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工作 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 街道、的社区服务管理目标.建立小区居民租住行为监管机制 对危害小区安全,破坏小区环境,违规使用住房等不当行为进行监管、保障其他居民有合法权益.牵头单位。住建部门、配合单位,民政部门、街道办 四。合理配置社区服务站 根据居民需求和社区实际。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合理配置社区服务站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建立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物业服务企业工作联系制度 及时回应小区居民诉求。协调处理小区问题,牵头单位.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重点涉及.民政部门,财政部门 住建部门,五,激发社区居民自治活力、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主体作用,加强小区居民委员会和楼,组.长队伍建设,培育社区居民骨干、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和互助活动、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开展社区公益项目,培育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卫生,法律.精神文明等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社区氛围。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民政部门 司法部门。住建部门、六.探索建立社区议事协商机制、指导属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牵头探索构建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属地房管部门,派出所。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租户代表等组成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等议事协商平台、制定协商议事规则,对保障性住房小区公共事务进行民主协商、民主决策。对居民之间。居民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协调,协商制定保障性住房小区公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民政部门、住建部门、七,加强社区服务管理设施建设,通过调整场地用途.整合场地资源等多种形式,将保障性住房小区场地资源优先用于托老、康复服务和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性服务事业、并给予相应的租金优惠,解决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分站,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警务室.公交站场等服务管理设施问题.进一步完善社区文化小广场。星光老年之家,文化室等公益性服务配套设施。根据社区实际情况 合理设置残疾人社区康复站。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无障碍通道等服务配套设施,牵头单位、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住建部门 配合单位。公安部门,民政部门。交通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规划部门.残联。八 提升公共居住环境、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及周边道路.场地的绿化、美化,净化程度.及时处置违章建筑、规范车辆停放.加强宠物管理,维护社区公共秩序。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引导保障性住房小区居民积极维护小区的生活居住环境 新建保障性住房小区应按标准配置垃圾站,大力倡导垃圾分类理念、实现小区垃圾减量,牵头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城管部门.环保部门。园林部门.住建部门。公安部门.规划部门。五、建立健全配套完善。互助互为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公共服务体系 一、加快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加快推进落实保障性住房小区居民就业,教育.医疗 生活保障.文娱体育 交通出行等民生实事.重点解决保障性住房小区居民子女入学。困难家庭生活救助、医疗救助,精神病人康复治疗等问题.进一步加大低收入家庭帮扶,救助力度 确保实现.住有所居,学有所教 劳有所得,病有所医,困有所助,牵头单位。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教育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通部门。文广新局,卫生计生部门、体育部门,残联等、二。加强社区安全服务管理 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安保人员配备数量和队伍素质,保障巡查时间,保持治安稳定。加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化解居民群众间的矛盾纠纷。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发动志愿者,义工.参加小区安全防范工作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安全防范职责,按要求落实防范措施,完善物防技防及消防等安全设施 按要求加强小区及周边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及应用、并按照实有人口比例足额配备安保人员、牵头单位、公安部门.司法部门。综治办、配合单位 住建部门,团市委、三,引导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有序进入保障性住房小区 为居民提供个性化 多元化的服务。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重要作用,做好志愿者、义工.注册和志愿服务时间的管理工作.培育保障性住房小区志愿服务文化 营造互助互为的社区氛围.牵头单位。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民政部门,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工商联,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广泛发动。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等社会各界人士、建立联系制度,听取保障性住房小区居民意见 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通过。结对子,等方式 推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保障性住房小区服务 解决小区居民的困难问题 牵头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六、建立健全符合需求。监管到位的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服务和后期管理体系.一.完善物业服务管理机制。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根据保障性住房住用管理要求和住户服务需求、以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标准一般不低于三级标准 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和考核.建立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参与物业服务评价考核机制,牵头单位、住建部门、二、强化保障房小区物业及后期管理考核考评.按照、市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石住建办、2016 361号。文件规定,加强对保障房小区后期管理运营工作的考核。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范化,牵头单位。住建部门、三、加强对住房保障家庭诚信行为的管理 研究出台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家庭诚信信息管理办法.对住房保障家庭在申请。使用保障房过程中的诚信行为进行记录,并根据诚信行为的严重程度累计记分,当达到处罚条件后.对其作出相应处罚、以规范住房保障对象申请和使用保障房的行为、牵头单位。住建部门、七、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一。加强部门协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服务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 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努力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服务管理水平。二.完善规划设计及移交工作.根据保障性住房住户的特点,制定保障性住房小区的设计技术指引,高标准规划社区公建配套设施,将社区管理办公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纳入保障性住房小区同步规划建设。提供完善的医疗卫生.教育、交通出行,信息通讯 治安视频监控,无障碍设施等配套设施、加强公建配套设施移交管理工作,确保各类公建配套设施按规定移交至归口管理单位统筹使用,三,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资金,按规定安排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服务的相关管理经费、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做好有力保障,八.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