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市环保局,为落实属地化环境监管责任.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合理划分环境监管网格 全面建立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根据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47号,和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辽环发,2015,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政府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督。辖区内环境监管职责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全市建立起,全面覆盖、分级履职,网格到源 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划分以市、县。乡属地政府为环境监管责任主体的三级网格,明确各级网格和各部门环境监管职责 责任落实到人、二。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原则和铁岭市网格体系,一,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原则,1.实行监管主体属地化原则 各级政府是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行政区划分为网格划分基础。各属地政府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实施监管部门协同化原则。各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要以落实环境监管职责为主线.发挥各环境监管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责任明晰 机制健全、执法联动,监管到位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3.采取监管对象差异化原则。根据企业诚信守法情况,日常监管状况和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 对不同的监管对象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4,落实监管责任具体化原则。各级网格要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人员明确。目标任务明确.二 环境监管网格体系 全市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共三级,具体如下、1。一级网格.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市政府、2.二级网格。在铁岭县 开原市,西丰县,调兵山市、银州区,清河区 铁岭经济开发区,铁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铁岭市凡河新区等9个县级行政区域内建立二级网格 责任主体为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3、三级网格,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县、市,区及其乡镇.街道 可根据二,三级网格的特点、按照行政区划、重点区域。重点监管对象分布等情况自行划分若干本级单元网格,三.各级环境监管网格职责.1。一级网格负责整合市级环境监管力量 建立和运行一级网格 公开环境监管相关信息,直接监管由本级网格负责管辖的单元网格 指导和监督二.三级网格的建立 运行和履职。2.二级网格负责整合县级环境监管力量、建立和运行二级网格 公开环境监管相关信息,承担本辖区内除一级网格直接负责监管对象外的其他日常环境监管任务。指导和监督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3。三级网格负责整合辖区内环境监管力量,建立和运行三级网格,全面配合二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可能存在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的监管责任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向上一级网格报告、四,一级网格各环境监管部门职责 各担负环境监管职责的市级责任部门接到有关环境问题的报告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做好监管信息公开与共享工作 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问题 要及时依法移交。移送 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并反馈结果、对需要多部门联合调查的 由市政府组织实施联合执法、区域执法.1.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协调、监督 管理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环境监管职责、1.负责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源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等。对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企业.个体、落实生态和农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排放污染物进行申报登记,排污费核定和征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调查处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案件.对环境污染突发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 负责对核与辐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现场检查,对放射源销售.使用 运输 贮存和废弃物处置进行安全监管.对放射性废物进行收贮及管理.对辐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对辐射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和应急处理。3,负责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对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和处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产生。处理、处置单位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处置单位。进口废物加工,利用、处置单位落实拆解固体废物情况和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参与固体废物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查处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和电子废物环境违法案件、4。负责对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现场执法检查 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重点单位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管理、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环境案件进行查处.5、负责全市城乡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现场检查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6.负责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2、市公安局.1.负责依法查处涉嫌环境违法的刑事犯罪案件和因环境违法需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治安管理案件,2.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3 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依据有关规定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 协助环保部门对机动车尾气污染进行监督管理,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和泄露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3,市民政局、负责监督管理殡葬服务单位更新。改造陈旧火化设备和祭祀焚烧设备、防止殡葬服务设施污染环境,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负责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与执法检查。5,市交通局,1、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机动车.船.的污染环境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公路建设工程污染防治工作.2,负责危险货物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做好危险货物公路,水路运输许可工作,防止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 3 负责会同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6、市农委.1.负责指导和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等生产资料。防止和减少农业生产资料造成的污染 2、负责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业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对由于采取不当的农业生产措施造成农业环境污染和破坏的行为及时进行现场检查 处理、协同环保部门对其他涉及农业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进行调查,处理.7、市水利局 1 负责监督管理在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违法建造坟墓的行为,2,负责组织开展水资源保护和水土流失的预防,治理及监管工作。依法调查处理渔业污染事故或渔业船舶造成的水污染事故、8,市林业局.负责对林场,含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和植物园、及其生态建设进行监督管理,9、市卫生计生委、1.负责指导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 贮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配合环保部门监督查处医疗卫生机构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2,负责指导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应用辐射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和放射性污染事件的应急应对工作 10。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中心城区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 信访投诉及执法检查工作.对铁岭市凡河新区及铁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个人或个体经营户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 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在防燃,防尘措施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对个人或个体经营户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物质的密闭 防护措施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11,市畜牧局,负责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12,市辽河管理局,负责辽河保护区内的污染防治。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履行国土资源,环保。交通,农业,水利.林业,渔业等有关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各县,市,区在划定二、三级网格时.可根据本地实际调整相关职能部门。五、保障措施 1.为保证我市一级环境监管网格正常运行 市政府决定建立铁岭市环境监管联席会议机制.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各部门之间的联络与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2、各县,乡两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认真组织相关环境监管部门共同推进本地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统一组织、指导,监督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 实施和运行、3,要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机制。强化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运行情况的监督、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4 要加强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 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政务公开制度,利用媒体公布环境监管网格片区,责任人 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5 各级政府要加强基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 环保工作人员不足的单位要增加或调整环境执法人员配备 具备条件的乡镇及工业集聚区应设置环保机构 配备必要的环境执法人员。不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要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执法工作.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监管执法装备,保障基层环境执法用车 6.各地区要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7、县,乡两级政府要制定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责.制定网格运行监督考核措施、建立环境监管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 有效解决环境违法问题。8,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主体和责任人的职责.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解决环境信访问题,排除区域环境安全隐患,各县。乡级政府要抓紧制定本地区的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逐级报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