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垃圾运输处置专项整治的通告,为加强城市垃圾运输处置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质量,创建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将城市垃圾,含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下同.运输处置专项整治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产生建筑垃圾,含建设,铺设、拆除.修缮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及绿化开沟挖穴等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泥.弃料及废弃物 下同 和生活垃圾,城市居民以及企事业单位、商业,宾馆,饭店等产生的废弃物,下同,的部门和单位以及从事建筑垃圾 生活垃圾运营的车辆 环卫专业队伍专用车辆除外 二,垃圾源头治理,建设拆除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围挡作业。出入口采取硬化措施。配备车轮冲洗设备和专职保洁员,车辆驶出前,要保证平车装载渣土 密封苫盖、清除轮胎上的泥土。保证,车辆整洁上路行驶。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垃圾集中箱装或袋装、按指定地点临时存放 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露天散放生活垃圾、由所在区环卫专业部门或具有垃圾运输经营资质的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厂.场.任何建设单位均不得私自设立垃圾堆放场,随意堆放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三,运输市场整治 从事城市垃圾运营的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运营证.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 须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四,运营车辆管理,1。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苫盖装置.达到密闭式运输条件,并保证车身整洁 杜绝沿途泄漏、遗撒。垃圾运输车辆必须按期缴纳保险并粘贴保险标志 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运营证,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以备相关部门随时检查.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批准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得超载.超高运输,运输的垃圾必须运往指定地点。不得任意倾倒,不得擅自变更处置去向.五。处罚管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由公安,交通,城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令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2009年3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对违反下列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车辆,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运车辆的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取得道路运输证件不按照规定携带的,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垃圾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的。六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