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城市供水专项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营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指导营口市中心城区给水工程建设、特制定本规划。第二条.本文所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根据现行的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并结合营口市县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 辽宁省,营口市的有关规定.第三条、规划年限、专项规划编制年限近期、基年2015年。近期2016.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远景为2030年以后,第四条,规划范围,本给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范围为 营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中确定的远期 203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41平方公里内,不含北海市辖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和合浦县。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战略规划,2010。2030 确定的远期.203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85平方公里内,第五条,规划内容、给水工程进行专项规划 并对近、远期及远景市政给水设施投资进行匡算,第六条 规划目标、1,水量目标,2020年规划供水规模为83,10万m,d。最高日,63,92万m d、平均日,2030年规划供水规模为105万m、d,最高日,87.5万m,d.平均日.2030年供水普及率达到100,管网漏失水量控制2020年达到12、2030年达到10,以下,2、水质目标.饮用水水质达到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营口市再生水回用标准为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3。水压目标 城市配水管网正常水压按最不利点的给水水压达到0.28Mpa设计,城市室外消防采用低压消防制 消防压力按最不利点以上0、1Mpa考虑.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5.供水管网规划目标,供水管网呈环状布置,以保证供水的安全,可靠性、中心城区逐步形成主次管网合理布局的环状管网系统.支管的布置应考虑近远期结合和分期实施的可能,尽量沿规划道路敷设,以利于施工维护,第七条.规划原则.1 遵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 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 根据营口市政府对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编制规划。2、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按照,适度超前,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合理布局 综合利用,可持续发展.的方针,结合营口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需水量及供水量进行全面规划、3 远近结合。新旧结合、在规划中要充分利用现在的给水设施.4.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力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5,合理利用水资源。注意开源、节流合理开发利用继续深化节水型城市建设.6.给水工程设施用地要按规划期规模控制 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第二章.需水量预测,第八条、需水量预测 2020年预测最高日水量为74,51万m。d 平均日水量为63,92万m.d,2030年预测最高日水量为103.46万m,d。平均日水量为87 50万m、d、第九条、供水规模,近期,营口市供水规模最高日达到83、1万m d 其中生活饮用水为59、9万m。d,非饮用水供水规模达到22。3万m,d.远期。营口市供水规模最高日达到105万m d,其中生活饮用水为74,7万m。d 非饮用水供水规模达到28万m d,第十条。规划建设标准、1,人均用水量标准,最高日综合生活用水定额、近期.2020年 为200 L。cap,d.远期,2030年,为220,L、cap。d、2、供水水量保证率。90.97。水质保证率.100,3。消防用水量标准,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营口市同时发生火灾次数按3次计,消防用水标准为100L S。第十一条,水压规划,居民区供水管网水压应不低于0,28MPa,最大供水水压不高于0 6MPa 第三章 规划实施措施。第十二条,本规划经专家论证评审通过并报政府部门审核批准后、中心城区内各区片如有供水项目建设,应以本规划为前提,保证水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第十三条 规划供水设施建设工程纳入市政府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计划,确保建设资金筹措到位。深化城市供水投资体制和价格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多方面筹措,实行投资多元化政策.鼓励各种投资,主体合资,合作参与建设.同时政府要安排财政。加大投入。第十四条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工程实施项目的法人制 招投标制。监理制。保证工程按时按质完成,第十五条。由政府统一协调。有关政府统一规划,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和规划图纸四部分组成、几部分不可分割 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图纸与文字部分相矛盾时,除特殊说明外以文字部分为主.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条款的说明,解释和论证、本规划作为营口市供水工程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一经批准。即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性文件.如果因城市建设需要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其它专业工程规划时,凡涉及到城市供水的有关内容时,都必须与本规划一致,第十七条.本规划由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实施、解释权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