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 19号,精神 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 改革 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一.优化资质资格管理,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完善有关配套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制定放宽建筑企业承揽业务范围的具体办法 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明确注册执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 精简优化建筑领域行政审批流程,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站式。网上申报审批.提高审批效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云南保监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二、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业守信激励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建筑企业及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认定办法和信息发布制度.继续推进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采集企业。人员,项目和诚信基础数据、不断完善平台功能 丰富业务应用,提高数据质量。与.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云南,云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网站实现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杜绝资质申请弄虚作假.个人 挂证.等现象 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全面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加大诚信信息的应用实践,将企业和个人信用情况纳入招标投标评分体系。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联合惩戒 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投标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三.规范招标投标工作。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放宽有关规模标准,防止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一刀切 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研究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的具体办法 完善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制度、落实招标人负责制 简化招标投标程序,推进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推行网上异地评标.促进招标投标过程公开透明,制约恶意低价中标行为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行业管理办法和评标技术规范。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坚决查处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司法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二。激发建筑业企业发展活力 四.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的国有建筑企业监管考核机制,放开企业的自主经营权、用人权和资源调配权.理顺并稳定分配关系 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步伐 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 引进社会资本,允许管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效途径、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引导民营建筑企业继续优化产权结构。建立稳定的骨干队伍及科学有效的股权激励机制、省国资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局,各州 市人民政府配合,五 大力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建筑业、营改增,改革任务,加强调查研究和跟踪分析。完善有关政策,鼓励建立建材,设备及劳务采购平台 引导企业优化管理模式,健全财务制度,强化内部管控 确保改革平稳衔接.制定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保留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等4类保证金具体管理办法,落实保证金收取。返还等有关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设立违规收取保证金的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事项要逐一登记.认真查处.确认违规的要记入信用档案.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典型案例要及时通过媒体曝光,推行采用银行保函或第三方保险机构承保保函方式.逐步取代缴纳现金,预留工程款形式的各类保证金,加快建立和推广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担保制度,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维修金担保等制度。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制度改革,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持续深入推进清理拖欠企业工程款工作、积极推行企业从业人员上网培训考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地税局、财政厅 工商局、省国税局 云南保监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建立自主创新的工作机制和激励制度,鼓励企业创建技术研发中心,加大科技研究专项投入.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专利和专有技术及产品,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建立技术联盟.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重点解决影响行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鼓励企业根据市场实际、以项目、技术,资金.管理等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加强投标竞标和施工建设等环节的合作.引导和帮助企业在降本增效,做大做强、做专做精。做特做新等方面下功夫.拓宽和提升行业资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科技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省通信管理局、各州 市人民政府配合。七,加强建筑业企业合作交流.积极引进中央企业。大型企业到云南落户,在云南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区域性总部基地.发挥资金 技术。人才优势、带动和促进省内企业发展.全面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境外工程承包企业.加强与中央企业 大型企业的合作、共同有序开拓国际市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商务厅。工商局、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三,调整优化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八.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以工程项目为核心、以先进技术应用为手段,以专业分工为纽带、构建合理的工程总,分包关系,建立总包管理有力。专业分包规范、组织形式扁平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形成专业齐全,分工合理、配套衔接的新型建筑行业组织结构、鼓励和引导企业联合重组、增强融资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先进管理技术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总承包企业。鼓励以技术专长,制造装配一体化为基础实行专业分包 促进基于专业能力的小微企业发展 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要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工商局、国资委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九,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改革工程咨询服务委托方式.研究制定咨询服务技术标准。规范咨询收费行为、引导有能力的企业通过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 开展项目投资咨询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咨询 施工指导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项目运营管理等覆盖工程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培育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示范企业,探索在民用建筑项目中推行建筑师负责制 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工商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四 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 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制等制度。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加大在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限制从业等方面的处罚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各方主体健全质量安全管控机制 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监管局牵头,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一,全面提高质量监管水平 健全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融合 促进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推进数字化审图,提高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水平,从设计源头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作用,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加大抽查抽测力度,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 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试行监理报告制度 由监理单位定期向属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项目质量和安全情况.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推动发展工程质量保险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安全监管局牵头,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工业和信息化委 省通信管理局.云南保监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十二、强化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强化对深基坑 高支模 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以及对不良地质地区重大工程项目的风险评估或论证,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全覆盖、多层次 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以及各责任主体的本质安全水平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监管局牵头 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工业和信息化委 省通信管理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五 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十三 推进建筑市场统一开放,打破市场准入壁垒。清理和取消各地各部门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对建筑业企业设置的不合理准入条件.严禁擅自设立或变相设立审批.备案事项、加强对取消和下放审批、备案事项的监管 确保取消.下放到位,清理规范建筑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切断中介服务非法利益关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 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十四,改进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统一工程计价规则 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满足不同工程承包方式.不同建造方式以及新技术 新工艺的计价需要。提高工程定额编制的科学性、及时准确反映工程造价构成要素的市场变化、建立工程全生命周期的成本核算制度.积极开展推动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各类新型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实现工程造价信息共享,加强工程造价的监测及有关市场信息发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州 市人民政府配合,十五。规范工程价款确定.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和财务评价 政府投资项目要实行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备案和公开。合同当事人应依法履行合同 不得以内部监督审计和考核评价为由、强迫其他当事人同意变更或撤销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和支付事项。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不得办理产权登记和资产转让.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通过经济 法律手段预防拖欠工程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省审计厅。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 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十六 加强建筑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创新体制机制 完善用人办法.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和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发挥高校优势 加快培养建筑业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发掘云南建筑特色,培育云南特色工种 着力培养技能型人才,完善培训管理细则、开展注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升注册执业人员职业素质,培育一支既有全国一流水平又熟悉云南民族文化特色的建筑业领军队伍,落实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的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有关补贴,资助政策.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 社会参与的建筑工人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制定建筑业执业技能标准、发展一批建筑工人技能鉴定机构,探索开展建筑工人技能评价工作 到2020年,建筑业中级工技能水平以上的建筑工人数量达到10万人。2025年达到30万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省教育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十七、推动建筑用工制度改革。优化建筑劳务用工组织形式。大力发展木工 电工 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专业企业,使其成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的公司化.专业化管理、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建立全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加快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记录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 培训情况,职业技能 从业记录等信息 逐步实现全覆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商局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十八,保护工人合法权益 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督促施工单位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到2020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实行建设工程费中有关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拨付工程项目各类款项时优先拨付人工费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督促企业落实工资支付责任.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建立和完善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督促施工单位不断改善建筑工人的工作环境,提升职业健康水平、促进建筑工人稳定就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 云南保监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七、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十九、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明确重点应用领域。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加快发展装配式钢结构和混凝土结构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竹。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到2025年、力争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的技术。标准和监管体系。形成一批涵盖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将装配式建筑产业打造成为西南先进 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新兴产业。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推广普及智能化应用、完善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机制,实现建筑舒适安全、节能高效。切实履行建筑节能减排监管责任、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质监局,各州 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十 提高建筑设计水平 强化规划管控.将城市设计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图则,的实施。对重点区域空间形态,景观视廊.公共空间。建筑高度和风貌等进行全面控制和引导、建筑设计要坚持适用 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点和时代风貌,突出建筑使用功能,回归建筑基本属性,强化文化传承创新,丰富历史文化内涵,杜绝贪大,媚洋 求怪等乱象,努力打造精品建筑 提高景观设计水平,实现与城市,建筑,一体设计。健全适应建筑设计特点的招标投标制度、推行设计团队招标。设计方案招标等方式,促进建筑设计企业公平竞争,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提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二十一 加快完善工程建设标准 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企业,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新技术、新工艺的团体或企业标准.加强建筑业与建筑材料标准对接.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加快修订地方标准,提高标准的时效性,健全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加快构建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 双随机,机制,建立全省工程建设标准专家委员会 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各州 市人民政府配合,二十二 强化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支持建筑业科技研发工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大力推进建筑工程减隔震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培育一批具有BIM技术应用能力的勘察、设计.施工.咨询服务。构件生产企业,开展建筑工程云计算平台建设试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