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 区.经济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 监理、施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2015年抚顺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抚政办发.2015,8号,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防治施工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有关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各县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二、建设单位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和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方案制定和报批工作 并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 对施工现场实施定期检查。考核,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具体负责建立公司级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对施工现场实施定期检查、考核、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执行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指定项目部扬尘防治专职人员、做好扬尘防治工作的实施和管理.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负监督责任、具体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方案。现场管理机构建立.扬尘防治责任落实到位等情况 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不力等行为及时制止,扬尘污染防治的实施方案及人员,应在施工现场公示,三 在施工组织管理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施工扬尘控制实施方案,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监理企业应当按照施工扬尘控制方案进行监督管理,2.建筑工程现场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严禁现场露天搅拌.3 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建设单位应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 工程渣土的场地。并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应采取围档 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应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专门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 清扫和保洁工作。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池四周必须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运输车出场前必须冲洗干净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不得污染城市道路 6 建筑工程的施工料具必须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当严密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施工现场任何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装卸。物料堆放。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禁止使用空气压缩机式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7、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档 不得留有缺口。底边要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围墙围挡应坚固 稳定、整洁、美观、重要地区和主要路段范围内的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m.围墙围挡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墙围挡外侧宜用公益广告 宣传标语等进行美化或绿化.不得用不具备封闭围档功能的各类广告牌代替围墙.禁止紧靠围墙围挡内侧堆放泥土 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等 8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应采用砼硬化 道路的强度 厚度,宽度应满足安全通行卫生保洁的需要、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网络系统。禁止将泥浆 污水,废水等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9.施工单位应建立扬尘控制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 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内容 对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控制的技术交底。10、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出口应有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 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现场管理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1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必须合理选址,正确用材.确保使用功能和卫生。环保,消防等符合要求.四,建筑工程基础。主体 装饰装修及施工扫尾阶段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除遵守施工组织管理中相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在驶出建筑工地之前,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渣土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零星建筑垃圾应实行袋装清运,2,施工单位进行基础围护梁拆除时.必须采取遮挡、洒水等降尘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3。当连续晴天5天以上.且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应当暂停扬尘点的土方开挖作业.并对工地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严禁外架拆除,模板拆除 楼层内建筑垃圾清扫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4.脚手架应按规范进行搭设、脚手架外侧应当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的灰尘外逸,现场防护应封闭严密。牢固整洁 封闭高度应保持高出操作层1,5 m.5、施工现场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时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6.建筑工程装修,需用石材,木质材料时 施工单位应组织石材 木质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在现场进行小规模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时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7.在对楼层。脚手架 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时。应采用洒水降尘措施.禁止采用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手段、楼层内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 应当采用装袋扎口密封清运或用其它密闭容器清运,并采用垂直机械清运或管道清运方式.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 模板体系拆除和外架拆除时 模板、钢管的清理吊运、应当捆扎紧实后垂直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密目网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 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五,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部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受处罚的工程项目不得参评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等.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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