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榆林采沉区住宅房屋脱险搬迁安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采煤沉陷区脱险搬迁工作的管理 保障采煤沉陷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脱险搬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被脱险搬迁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 地质灾害防治条 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新一期工程建筑设计标准以及建筑成本造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榆林采煤沉陷区内,具有合法房屋证照.遭受采煤沉陷严重破坏并列入政府脱险搬迁治理计划的住宅房屋,实施脱险搬迁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脱险搬迁区域四至范围。西自略阳街。东至东洲区搭连路西段。北自浑河南路,南至东露天北帮等相关区域.第四条,脱险搬迁人是指所属区政府 抚顺市采煤沉陷搬迁办公室负责协调 监督、管理。被脱险搬迁人是指脱险搬迁区域住宅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房屋承租人是指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租用人、第五条 脱险搬迁人与被脱险搬迁人应当按照本规定订立脱险搬迁补偿安置协议,脱险搬迁人与被脱险搬迁人都要遵守脱险搬迁协议,第二章,安置补偿第六条 采煤沉陷脱险搬迁安置房屋分12类套型房屋。最小套为40,45平方米,最大套为105。110平方米。多层楼房建设套型是40.45平方米套型至60,65平方米套型.高层楼房套型是75、80平方米套型至105、110平方米套型 每个套型区间不包括起始面积 包括终止面积。一类套型、40 45平方米二类套型.45.50平方米三类套型,50,55平方米四类套型。55。60平方米五类套型 60 65平方米六类套型,75、80平方米七类套型.80、85平方米八类套型.85、90平方米九类套型,90.95平方米十类套型,95,100平方米十一类套型,100。105平方米十二类套型。105,110平方米第七条。安置方式,一、多层安置 1、脱险搬迁私有产权房屋 按原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 上调10平方米就近户型安置,如果被脱险搬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搬出.再给予扩大5平方米确认产权。原面积不收款。扩大面积部分享受优惠政策价1200元,平方米,组织抓阄时。按15平方米优惠面积先行组织实施 2、上调15平方米后不足45平方米的安置到40,45套型,抓阄确定安置房面积及享受政策面积,45平方米内扩大部分享受1200元,平方米.3 由于实际安置中 将同一套型档次的房源捆在一起进行抓阄 实际抓阄面积可能大于15平方米.也可能小于15平方米,自然差享受优惠政策价1200元,平方米面积 以15平方米为基准、上下浮动,二、高层安置。安置到高层的,原则上可再扩大10平方米,套型内面积按建造成本价收款,如再申请扩大,按综合成本价收取,操作办法为 将原面积加15平方米再加10平方米进入相应套型.然后 由抓阄确定安置面积 原面积95平方米以上不足110平方米,安置到最大套型。不完全享受上靠15平方米政策。三,原房超出110平方米、1。如原楼房面积超出最大套型110平方米可安置到最大套型。不足面积予以评估货币补偿。也可分户、以分户面积之和最接近原面积确定户型 不享受上调15平方米就近上靠户型安置政策,原面积安置不收款 超出原面积按建筑成本价收款、小于部分予以评估补偿,予以确认产权、2 原平房超出110平方米的安置到最大套型 110平方米之内不收款,超出110平方米部分经评估予以货币补偿,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原房屋面积,新安置房屋面积、原房屋重置评估单价。国有土地房屋补偿.原房屋面积,新安置房屋面积,原房屋评估单价,公有住房补偿、原房屋面积.新安置房屋面积。原房屋评估单价,85.3,原平房超出110平方米也可分户予以安置.110平方米之内不收款,超出110平方米部分结算新旧房屋差价.不享受15平方米安置政策、予以确认产权,集体土地上收取的房屋差价 新安置房屋面积、110平方米。新房屋市场评估单价、原住房面积,110平方米,原房屋重置评估单价.国有土地上的新旧房屋差价。新安置房屋面积.110平方米.新房屋市场评估单价.原住房面积,110平方米.原住房市场评估单价.四,对于因套型短缺而无法安置的,可依次上靠套型安置 10平方米之内按建筑成本价收款,再扩大收取按综合成本价收款,对于未按搬迁协议及时搬出的.其扩大的5平方米部分按综合成本价收款,五.综合成本造价和建筑成本造价以市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造价清单进行测算确定 第八条,持有.抚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低保户.无力实行产权调换的.适当照顾特殊群体.可先行入住。按公有住房承租房缴纳房租 待交齐产权调换差价款后,再行办理产权。凡属下肢残疾,失去行走能力,双目失明.80周岁以上老人的脱险搬迁居民,如房源允许。经本人申请和有关部门认定公示后.优先在一楼进行安置、第九条,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 原则上先进行房改.产权调换后予以确权、特殊情况。不能房改的,按照公有住房予以安置、第十条、脱险搬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建筑面积以认定房屋合法使用证照记载为准,脱险搬迁私有房屋.建筑面积以认定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为准,第十一条.在正式安置前,对于需要临时避险的居民,由所在区政府负责。第十二条 安置程序、一,所属区政府组织灾害区域灾害评估.二 所属区政府确定搬迁区域 公告相关脱险搬迁事项、三。所属区政府公示政策及安置程序并组织宣传、入户调查,甄别证照。市采沉办监督指导,市联合调查组审核,四.区政府公示调查核量结果 五.居民提交搬迁申请、六。区政府汇总,预配户型.七,市采沉办复核,八。区政府对预配户型公示,九、区政府将公示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市采沉办、十,市采沉办批复,并提供房源、十一 区政府同居民签订协议.十二,区政府组织抓阄,并公示安置补偿结果。十三.市采沉办组织收取结算价款、十四。市采沉办会同区政府相关部门验收旧房,组织拆除、十五,市采沉办将安置资料归档管理,第十三条。证照甄别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局 公安局.监察局.市采沉办组成联合调查组 各区组成甄别小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甄别,对房屋证照。土地证照。居住房屋进行、三对照,一测量,甄别的房票复印件要加盖区甄别认定印章报联合调查组进行审核认定 审核后要加盖印章.区政府将甄别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 再实施脱险搬迁安置。第三章 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 法规已有规定的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十五条 市 区政府及房屋脱险搬迁安置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安置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采用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脱险搬迁安置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的行政责任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脱险搬迁安置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伪造土地 房屋证照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评估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 依据行业规范由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 附则第十九条,地质灾害影响区受破坏的住宅房屋,经市政府组织认定灾害破坏的。其脱险搬迁安置可比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抚顺市采煤沉陷搬迁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