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水平,根据,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辽住建发.2011,35号,大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21号令.等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地铁工程的施工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地铁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区 市,县 先导区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由各区,市.县,先导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第四条,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职责。一 按规定进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 对发现的不文明施工行为应及时依法查处、二、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 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以及通讯地址、电子邮件信箱等.接到投诉 举报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人或者举报人。三 定期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应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活动实行施工单位总负责 建设单位总协调.监理单位监督指导的责任体制、停工或缓建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第六条 建设单位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一,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安全文明措施费 并在招标文件或者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单独开列文明施工费用的项目清单,二。应当在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同时提供安全文明措施费项目清单,并按照合同约定 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三,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措施费情况进行检查、并不得要求施工单位降低文明施工标准.第七条、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管理职责,一。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条件,二。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落实文明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三。根据施工生产状况和季节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四 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均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五、按规定提取安全文明措施费。专款专用.满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需要.六,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具 用品 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七,使用合格的机具。设备,已报废或未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机具.设备。不得投入使用.第八条、监理单位文明施工管理职责.一.审核施工单位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审核确认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 二,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并向建设单位报告、三,施工单位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标牌.其中包括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环境保护牌、文明施工牌 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牌和现场总平面图 工程鸟瞰效果图。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作业区、办公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 并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各区间应设置醒目的导向标识牌,第十条.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设置门楼和可封闭大门且不得设置在交通主干道一侧,门楼高度不得低于4米 宽度不得小于6米 门头要设置企业标志.并对出入口处采取亮化措施、二。在大门入口处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探头,并设置门卫,建立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要佩戴胸卡.三,按照规定设立连续。封闭的围挡、并保证其稳固,安全。美观.整洁。其中城市快速路 主干路和次干路周围500米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围档高度宜高于4米。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开展绿化美化环境工作。施工现场内的地面及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二 在施工现场进出口处应设置符合标准的洗车台,沉淀池。配备保洁员。并在主干路,次干路的施工现场进出口处要配置洗车机等高压冲洗设施。随时冲洗外出车辆。三。施工现场排渣车辆驶离前必须清洗车轮 清扫车体,苫盖严密。后挡板大车牌号必须清晰.四。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蓝色或者蓝黄相间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在建建筑物实行全封闭 安全网应定期清洗更换 保持清洁完好。五。遵守有关防噪声危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将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设置在施工现场中远离居民区一侧的位置、并在设有隔音功能的临时房.临时棚内操作,夜间施工不得进行捶打 敲击.锯割和混凝土振捣等作业,六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 废水.固体废物 噪声、振动,照明等产生的污染和危害、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垃圾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一。施工中产生的渣土,建筑垃圾应当按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排放。不得在施工场地周围倾倒或堆积渣土 垃圾不得焚烧 外运渣土 垃圾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做好苫盖,二 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 确保排水畅通 不得将未经沉淀处理的泥浆水直接排放到城市地下排水设施 不得使施工中产生的废水,泥浆流入到施工场地外,三,施工现场应当使用清洁能源。不得焚烧各类废弃物 四,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符合规定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并做到日产日清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为作业人员提供下列条件、一、职工暂舍选址应当安全。搭建不得超过2层,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职工暂舍.暂舍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2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 严禁使用通铺,地铺 非本工地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内的宿舍住宿、二。在施工现场设置食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应当依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手续,并遵守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食堂的从业人员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三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设施、冬期施工期间要为职工统一供应热水。同时 要设置独立的吸烟室和淋浴室.并按有关规定设置不小于50平方米的职工学习娱乐室,职工学校,四,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水冲式或者移动式厕所,并由专人负责冲洗和消毒,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 每四层应当设置移动式厕所。五,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和病媒生物防治等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制度 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符合规定的急救人员 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第十四条,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单位要根据建筑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 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制度,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设置接 火盆 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和,存放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二,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应当选用阻燃.保暖且有产品合格证的轻型钢活动板房并应当符合消防,安全。卫生,通风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临建设施内的。取暖保温设施要由施工单位统一购买.临时用电要统一专人管理 统一规划,统一设置 统一时间供电,断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明火取暖和使用额定功率超,过200瓦以上的用电电器.室内照明灯具低于2,5米的应使用36伏安全电压,暂舍、办公用房必须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分开设置,会议室、职工。学习娱乐室等人员密集的房间要设置在临时用房的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三。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 建筑工地要满足消防车通行 停靠和作业要求 在建建筑内要设置标明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醒目标志,并在楼,梯间和出入口设置临时照明设施,要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 规范材料堆放、以确保发生火灾时.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疏散和消防人员扑救快捷畅通。四,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0米时,施工单位要设置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并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冬季施工临时,消防供水管网必须采取防寒保温措施,要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设置消防竖管。并逐层安装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第十五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建筑工程。应当设置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管理系统、一,18层以上或50米以上高层建筑及构筑物。二,单体建筑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群体建筑面积达到5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工业厂房 三、隧道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第十六条,工程开工前.申办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 必须携带中标通知书,若无中标通知书,须携带,规划部门审批的详规图纸、原件、和相关资料到工程属地建筑安全管理机构进行是否需要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复核 符合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施工现.场。建设单位要在开工前将通信光纤接入施工现场、以满足建筑施工期间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信号传输的需要和工程建成后通信业务的需求.周边条件不具备铺设光纤 的施工现场、施工现场要通过无线网络传输或微波的方式将视频监控系统信号接入施工现场、第十七条。对于符合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条件的工程、施工企业应该携带中标通知书 原件。与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技术支持单位签定 施工现场监控。系统安装及维护合同 对于工期为1年及以上的项目、施工企业应与通信运营商签定 数据专线协议.对于工期为1年以下的项目、施工企业应与安装远程视频 监控系统技术支持单位签定。视频监控远程无线专网接入协议.上述合同及协议将作为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的内容之一、提交工程属地建筑安全管理机构审,核 第十八条 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管理系统设备的购置,安装维护费用和视频信号传输线路租赁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可以在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中列支,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主体工程完工后.通过属地建筑安全管理机构对建筑工程主体安全评价审核、方可拆除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办理退网手续.第二十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罚款.一。建设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二。建筑工程停工或者缓建的.建设单位未能保证工程现场环境整洁,影响城市市容的.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设置八牌两图的,二 未将施工现场的作业区,办公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并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的,三,未在非交通主干道一侧设立门楼和采用可封闭门扇的大门及连续、封闭围档的。四、在施工现场入口未设立门卫.公示门卫制度、五 在施工现场出口未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安排保洁人员。对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冲洗的,六,绿化美化环境,未对地面及道路进行硬化处理的,七。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蓝色或者蓝黄色相间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在建建筑物实行全封闭。并定期清洗,更换安全网.保持其清洁完整的,八,各种机械设备或者建筑材料和构、配件等未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划定的位置或者种类,规格有序放置,并挂设标识牌的,九,施工中产生的渣土 垃圾未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排放,外运时按照规定苫盖的,十。设立职工暂舍未使用阻燃,保暖.具有产品合格证的轻型钢活动板房,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卫生等要求的,十一 职工暂舍超过2层 每个房间居住人数超过12人。人均居住面积小于2.5平方米的或使用通铺 地铺的,十二,任意拉接电线,明火取暖和使用额定功率超过200瓦以上的电器的或室内照明灯具低于2,5米未使用36伏安全电压的。十三.职工食堂未依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手续.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十四.未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设施。十五。未设立独立的吸烟室 淋浴室和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职工学习娱乐室,职工学校,的。十六,未按照规定设立水冲或者移动式厕所,未有专人负责冲洗和消毒的,十七、未配置符合规定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生活垃圾未日产日清的。十八,未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未配备符合规定的急救人员。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十九。未设排水沟和沉淀池的、未使用清洁能源的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一,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未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并向建设单位报告的。二,施工单位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 未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的,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