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连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大建委发、2016.123号、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2015,40号。文件要求,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补助范围,对象和标准,一,补助范围、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 的房屋。2016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是全市涉农区。市,县.先导区,内,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它贫困户,以及农村散居的无住房成年孤儿、其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单亲母亲家庭。农村优抚对象在农村危房改造中给予重点关注 优先支持 二.补助标准,在补助范围内的D级危房户改造补助标准为6,5万元,户.其中中央补助1万元.市财力补助4万元.户、区。市。县、先导区 配套1,5万元,户.在此基础上节能示范户补助标准增加0。25万元 户,中央财力补助,C级危房户改造补助标准为0、5万元.户,中央财力补助。危房鉴定费用标准为500元,户 市财力补助,二,改造方式和建设标准、一。改造方式、原则上 拟改造房屋属于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区。市.县,先导区。政府要发挥组织 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加强农民自建房屋的技术服务和指导,解决好农民自建房屋中存在的结构设计安全隐患等问题 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在农户自愿、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农村危房改造卫生厕所入户、二。建设标准,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 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 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2,房屋建设应依据 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标准实施 三,危房改造对象确认程序 一.危房调查,由区 市,县,先导区 组织本辖区内乡镇调查辖区内危房情况,并录入住建部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作为危房改造的基础数据,二。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对户籍 家庭收入、住房危险程度及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 并须户主签字,并提供危房照片。户口本 户主本人身份证,土地使用证。房产执照和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 集体评议和公示,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无异议后 由村委会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乡 镇,政府.四.乡镇审查.乡。镇。政府对上报的危房改造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符合补助条件的危房改造对象上报区、市 县。先导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五、县级审核 区,市,县.先导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有资质的检测或建筑设计资质单位对乡 镇.政府申报的C。D级危房进行鉴定 并将出具的鉴定报告与申报材料共同留存备查 区、市 县。先导区 民政部门负责审查农户是否符合低保户,五保户的补助对象要求 对于其它的补助对象,由区。市.县 先导区、政府组织确认,区。市、县、先导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年度改造数量汇总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并加盖区,市.县 先导区,主管部门公章后上报市建委和市财政局、四、改造计划编制,资金拨付和资金管理,一,计划编制,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根据各区、市 县。先导区 上报的改造申请、编制年度改造资金计划。二、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下达的年度改造资金计划下达危房改造资金预算指标.将危房改造资金拨付到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乡、镇 指定账户 由乡,镇,一次性付给补助对象.三、资金管理。1,农村危房补助资金要按照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 等有关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2.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市拨 县用.市监管。的办法.实行专户管理 封闭运行.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补助资金。均纳入同级国库设立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户,管理.3。各区.市 县。先导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台账。内容包括,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收入和支出明细账册,资金审批 发放表。补助对象家庭情况备案表等.4,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收支。管理和发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坚持公开、公正 公平的原则。实行补助政策.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四公布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补助对象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要取消其补助资格.并及时追回其所领取的全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五。危房改造实施和管理,一、签订协议,各乡,镇,政府与确定的危房改造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 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 并明确各方责任 二 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区,市。县。先导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严格执行 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对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违规建设,造成重大质量隐患的 要依法从严查处.三 危房改造完成后 乡。镇、政府组织逐户竣工验收,县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30 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不拨付剩余资金,并责令其限时整改 四。建筑节能示范.涉及建筑节能示范改造的区、市。县。先导区,要安排不少于5个相对集中的示范点,村 每户节能示范户要采用2项以上的房屋围护结构建筑节能技术措施。要实行逐户施工过程检查和竣工验收检查 并做好检查情况记录、建筑节能示范户录入信息系统的.改造中照片。必须反映主要建筑节能措施施工现场,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完善外墙、门窗,屋面.地面等围护结构节能措施。五、改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其产权仍属农户所有,六,市建委,市财政局对改造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六,档案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证明材料,协议.竣工验收、改造.前 中、后,照片等材料 档案由乡镇政府统一保管,农户档案表应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住建部。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建档一户,录入一户,防止年底集中录入 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各区,市.县,先导区,危房改造牵头部门要及时统计汇总当地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并向同级残联部门提供相关数据.七.明确责任分工。市建委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方案.监督检查。市发改委会同市建委、市财政局制定年度改造投资计划,监督计划实施 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补助.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建委制定投资计划.下达预算指标,筹集资金、对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市民政局负责对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中的农村优抚对象,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低保户。以及农村散居的无住房成年孤儿进行确认,区,市.县 先导区。负责危房改造工作具体实施,八,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1.组织机构建设 各区、市。县,先导区,和乡镇要确认专门机构.组织人员负责危房改造工作。工作要落实到人。2,资金保障 各区,市、县。先导区 要在本级财政列支专项配套资金。保证补助资金足额发放,3、搞好动员宣传。各相关部门要深入村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农户改造危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加强管理、区。市。县。先导区。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危房改造任务、5,统计上报。危房改造实行,月报,制度、月报表的上报及时性和准确性将作为绩效考评指标 自危房改造工作实施起.在每月5日前将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大连市宜居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