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全面推行保函保证的通知,大建委发.2017 347号.各区。市。县、先导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委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89号 精神 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全面推行保函保证的通知 辽住建。2017、150号 要求。现就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全面推行保函保证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对依法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等形式提供履约保证。且保函保证与现金保证具有同等效力,有关部门或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业企业必须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二,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可以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等形式提供履约保证,三.建设单位在与建筑业企业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 可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专用条款中,对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等形式提供履约保证做出补充约定 四、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建筑业企业加强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社会信用水平。鼓励建筑业企业以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等形式提供履约保证。五,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