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区建设工程竣工测绘实施细则关于修订台州市区建设工程竣工测绘实施细则的通知 台建规,2012,124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椒江,路桥分局。黄岩区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竣工测绘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台州市区建设工程竣工测绘实施细则,台建规 2005 10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台州市区建设工程竣工测绘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一、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及测绘管理 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台州市区实际,制定本细则。二,本细则适用于,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工程。不含地下管线工程,三。建设工程竣工测绘实行属地管理原则,黄岩规划管理处 路桥规划管理处,市建设规划局椒江分局,黄岩区建设局分别负责与其受委托的规划管理范围相一致的竣工测绘管理,台州市城市规划区其他范围的竣工测绘管理由市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 四。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是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必备条件之一.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完成竣工测绘 未提交经检验合格的竣工测绘成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竣工规划核实,五、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各种附属设施和绿化配套工程完工。且施工临时建筑及设施等清理完毕后 方可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绘.测绘单位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竣工测绘,六.建设工程竣工测绘一般规定包括。一 竣工测绘平面坐标与高程系统.台州市区竣工测绘平面坐标系统统一采用台州市独立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二期复测成果、二 竣工地形图比例尺采用1,500。三 竣工测绘采用解析法作业,四 竣工测绘技术标准执行、台州市矢量地形图外业生产采集技术补充规定.试行.数据应当满足台州市区数据入库要求。七、建设工程竣工测绘包括建。构.筑物工程竣工测绘。道路工程,包括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竣工测绘.一 建。构,筑物工程竣工测绘 1 竣工测绘范围。包括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和相邻地块两部分 测绘时要求真实反映上述两部分的地物地貌、其中相邻地块的测绘内容必须在对现状地物地貌表达清楚的基础上、范围一般不小于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外50米 以城市道路和等级道路为界的应当将道路测完整,2、竣工测绘内容、包括竣工地形图测绘 建。构,筑物高度测量。建.构,筑物细部特征点坐标测量,1,竣工地形图测绘、应当表示范围内测量控制点,各种地物地貌要素,地表城市部件以及地下设施的外围界线。停车泊位.绿地平面布置和胸径15厘米以上的具有明显方位意义的独立树木.地理名称,建筑物的名称或者幢号。注记等。原则上不作综合取舍.屋顶绿地须单独绘制绿地平面布置图。测绘精度应当满足 1.500 1.1000.1。2000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DB33.T.552。2005,要求.2.建.构,筑物高度测量。主要包括室外地坪,室内地坪、屋面结构面,檐口以及建筑最高点的标高等 每栋建,构.筑物要求至少标注一个建筑总高.北侧外房檐。女儿墙、屋脊线或者屋顶最高处高程和地坪高程,同一建筑物的楼层不同时、应当绘出分界线,分别标注高程、地坪高程不同时、界线明显的应当绘出分界线并标注地坪高程.有半地下室,0。00在中间的、以标注建筑物第一层的室内地坪高程为宜、单独的地下车库宜同时测量室内地坪及净高,3,建、构 筑物细部特征点坐标测量,采集的建。构、筑物特征点.线、必须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准的该项目总平面图上的特征点、线 位置相一致.特征点.线.测绘成果必须与原规划坐标相比较。两者之间的差值要在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成果中说明.3,竣工测绘成果。1.建 构,筑物工程竣工测绘技术说明,包括时间、委托单位、测区位置,范围.面积 采用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作业依据、作业方法、实际精度.允许精度。人员与仪器设备情况、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等、2 野外观测记录及计算资料。3.控制点成果资料、4,建筑特征点成果表、5.竣工图叠加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总平面图 并用两种颜色加以区分的附图、光盘,6 1、500地形图和电子图形数据成果,光盘 二,道路工程竣工测绘。1,竣工测绘范围。一般为道路边线外20米范围内的地形地物.2 竣工测绘内容,包括竣工带状地形图测绘,细部点坐标测量。纵横断面测绘,1、竣工带状地形图测绘,应当表示测量控制点。建 构 筑物,道路,绿地.水系、管线及附属设施等各种地形地物要素和地理名称 注记等.原则上不作综合取舍 测绘精度应当满足 1.500,1 1000。1,2000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DB33。T 552,2005.要求,2,细部点坐标测量.主要包括道路中心线.或者边线,转折点.道路交叉点 主要附属物。桥梁、立交桥,等.采集的细部点点位应当反映道路走向及坡度变化,3、纵横断面测绘,道路中心线纵断面测绘采集的点位应当反映道路走向及坡度变化、点位间距不宜大于30米 纵断面测绘按照图根高程测量精度要求执行、沿中线逐点进行,横断面测绘的宽度一般包括道路外边线10米范围。若边线外10米内有建筑物的,则测至两侧建筑物,横断面测绘宜根据道路横向坡度的变化。选择有代表性的位置施测横断面.但至少包括道路中心线的直线和曲线部分的起点。中点,终点及交点等位置。3、竣工测绘成果、1 道路工程竣工测绘技术说明 包括时间 委托单位,测区位置,范围、面积。采用的坐标系和高程系,作业依据,作业方法.实际精度、允许精度 人员与仪器设备情况 需要说明的问题等.2 野外观测记录及计算资料 3,控制点成果资料.4,细部点成果表,5,纵横断面成果,6.竣工带状地形图 叠加规划道路中心线.边线的竣工地形图,7.1 500地形图和电子图形数据成果 光盘,八,竣工测绘成果实施质量检验制度。一 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成果检验分别由市测绘管理办公室。黄岩规划管理处,路桥规划管理处、市建设规划局椒江分局。黄岩区建设局负责实施,竣工测绘成果由测绘单位及时报送竣工测绘项目所在地的检验机构检验.检验机构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二。检验合格的竣工测绘成果由检验机构加盖,台州市区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检验合格章.市测绘管理办公室,黄岩规划管理处、路桥规划管理处。市建设规划局椒江分局,黄岩区建设局分别使用,台州市区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检验合格章,1.2、3 4、5。三。测绘单位应当对其完成的竣工测绘成果质量负责,竣工测绘成果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检验机构应当予以退件,重大质量问题的界定参照.浙江省1,500。1,1000,1,2000基础数字地形图产品检验规定和质量评定,试行,ZCB,001、2005。执行,竣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结果为测绘资质日常监管及年度注册的一项重要依据.九 检验合格的竣工测绘成果,测绘单位与建设单位各保留1份.其余的由测绘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分送相应的规划管理。测绘管理,园林绿化 城建档案,房屋登记管理机构各1份,十,竣工测绘成果实施实时汇交制度。各竣工测绘成果检验机构应当及时将检验合格的竣工测绘成果汇交至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十一.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将汇交的竣工测绘成果更新到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十二.各竣工测绘成果检验机构应当建立竣工测绘成果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形成竣工测绘成果电子档案和实物档案,十三.本细则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台州市区建设工程竣工测绘实施细则 台建规,2005。107号 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