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会议电视会场系统的工程设计3.1。一般规定3,1,1.会议电视会场系统的工程设计应满足与远端会场的交互功能。3。1,2。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应包括音频系统,视频系统和灯光系统。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音频系统应保证会场有足够大的声压级。声音应清晰.声场应均匀,2,视频系统应保证会场图像清晰,3 灯光系统应保证会场照度 色温、3。1.3,会议电视会场系统从工程设计开始。应与建筑结构设计.建筑声学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和其他有关工程设计专业密切配合,3、1 4 会议电视会场音频系统中,模拟信号传输的电气互连优选配接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系统设备互连的优选配接值.GB T、14197的有关规定.系统设备之间宜采用平衡传输方式,3 1 5,会议电视会场视频系统中.模拟信号传输的电气互连优选配接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视听、视频和电视系统中设备互连的优选配接值、GB,T 15859的有关规定,3 1 6,会议电视会场系统所采用设备的性能指标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单机指标应优于本规范第4章的要求 3。1.7,会议电视会场灯光系统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3。1。8、会议电视会场的各种吊装设备和吊装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3,1.9、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应提供完整的图纸及说明文件.并应包括系统配置清单 原理框图 设备布置图和管线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