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区城市居住区及其他院属绿地园林绿化建设技术规定衢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城市居住区及其他附属绿地园林绿化建设技术规定 的通知,衢建公。2005,92号.柯城区 衢江区建设局,城东分局。西区工程建设管理局、高新技术园区投资处 巨化集团公司建设部 市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市本级各房开公司、园林绿化公司,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浙建城 2002,74号、和市委。市政府 关于开展 五城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 衢委发。2005,12号。精神,加强衢州市区城市居住区及其他附属绿地建设,规范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改善城市绿地植物种植结构.确保绿地建设质量 更好地发挥城市绿化生态效益.提高城市景观质量.我局制定了 衢州市区城市居住区及其他附属绿地园林绿化建设技术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 五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衢州市区城市居住区及其他附属绿地建设,规范城市园林绿化技术 确保绿地建设质量 充分发挥绿化功能。提高园林艺术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衢州市区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区及其他附属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第三条,城市居住区及其他附属绿地建设应坚持以下原则,1.遵从,以人为本。的原则 创造舒适、安全、健康、平衡的生态型景观环境、2。坚持以。植物造景.为主,乡土树种为主,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应少于绿化用地面积的75,3.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适地适树 适地适花 综合考虑地方特色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等 4,植物配置应坚持植物生态适应性,突出季相变化、坚持物种多样性.乔木为主,乔,灌.藤.花,草合理配置、体现人工植物群落.速生与慢生.常绿与落叶科学合理搭配 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相结合.第四条,城市居住区及其他附属绿地绿地率指标按以下规定执行,一,新建教育.卫生等公共建筑用地35,二、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等住宅用地30、三、其它指标按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执行、四 市开发区,高新园区区域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指标执行,区域内各项绿化指标自行平衡.第五条、地下车库.地下建筑覆土顶面高相对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大于1米。平均覆土厚度不少于1米,乔、灌木种植面积比例参照第七条第四项规定执行的。绿地率按100 计。平均覆土厚度小于1米 灌木及地被配置为主的 绿地率按30 折算.其余屋顶绿化绿地率按绿地面积的20,折算,铺装地摆盆花不列入内。第六条,积极鼓励停车场加强绿化.林荫停车场及嵌草铺装停车场,绿地率按绿地面积.乔木种植穴.藻木和地被长成后实际面积、的20。折算.第七条。城市居住区及其他附属绿地植物配置要求 1。绿化植物应结合现状采用多种配置形式.注重按植物群落结构进行科学配置,力求上层大乔木,中层小乔木和灌木、下层地被植物,扩大绿地的复层结构比例,2,注重体现生物多样性 植物种类丰富多彩,绿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植物各类不低于10种,绿地面积在100 3000平方米的、植物种类不低于20种。绿地面积在3000,10000平方米的 植物种类不低于30种、绿地面积在10000,20000平方米的、植物种类不低于40种。绿地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植物种类不低于60种,3,树木的景观郁闭度,丛植。群植开放当年应于0 5,带植应大于0.6、密林应在0.5 0 7,疏林应在0.2.0 4,4,绿地中的乔木树种.原则上常绿树种占60,落叶树种占40。速生树种占60。中生和慢生树种占40。绿地的格局应为乔灌木种植面积比例不低于绿地面积的80。其中灌木种植面积宜不大于30,不含乔木树冠下灌木面积.其余为非树冠下草坪和其它地被植物。注重乡土树种的应用,绿地中乡土树种种植面积应于80。外来树种种植面积不于20、5,植物布置应充分考虑房屋.住宅的通风,采光.隔热,私密等特定功能。并处理好种植位置与建筑、地下管线等设施的距离,避免有碍植物的生长和管线的使用与维修.乔木原则上需距建筑物5,8米为宜,灌木距建筑和地下管网保持适当距离、高层,中高层房屋.住宅的绿化设计应充分考虑鸟瞰效果,满足高楼居民的俯视要求,6 绿化植物种植宜选用适当规格的苗木。做到近期效果与远期效果相结合.鼓励多种大苗,速生乔木原则上选用胸径不低于10厘米规格的苗木 中生和慢生乔木原则上选用胸径不低于12厘米规格的苗木.常绿乔木高度不宜低于2,5米规格。灌木和藤本的树龄一般以三年生左右为宜,苗木要求带冠.冠形匀称,无明显损伤,非适宜季节栽植的树木至少应保留枝条的三分之一,保持树冠的树形.严禁移栽古树名木、特殊原因需要迁移的,按有关规定报批,树木成活率要求,栽植季节内本地树木成活率应大于98,外地引种树木成活率应大于95。非适宜季节栽植的树木成活率应大于80,各类草坪的成活率和覆盖度应大于95,集中空秃面积不超过40c,7,多植庭荫树。多配置色叶植物 香源植物.保健植物,花灌木和多年生花卉,地被植物应选择管理粗放的观赏性品种.宜用藤本植物,攀援植物、等进行垂直绿化,以增加绿量.丰富建筑物的立面效果.儿童 老人活动场所禁用有毒、有刺、带尖及易引起过敏反应的植物材料 8 绿化种植后,应普及绿化知识。提高全民赏绿扩绿水平.第八条 对种植土的土质和厚度的要求,栽植地应选择肥沃.疏松,透气 排水良好的载植土、栽植土的PH值应控制在6,5,7,5,对喜酸性的植物应控制在5、6,5,屋顶。平台栽植土应以腐殖土为主。并掺蛭石。珍珠岩及经腐烂的木屑等质轻,排水良好的基质,地被植物和草坪栽植土同时应满足石砾粒径,1cm 树木栽植土土层厚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树木栽植土土层厚度要求栽植种类乔木,cm,灌木,cm,藤本 cm、备注深根浅根大小大小一般栽植。12080.16060406040,树坛。屋顶。平台1004030宜栽亚乔木。花灌木、乔,灌木带土球或根盘和栽植树穴的规格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树木栽植时 必须结合施用基肥.基肥应以腐熟有机肥料为主,也可施用复合肥料,用量要充足。第九条,园林小品配置设计应布局合理。基本满足使用功能。应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小品的造型,体量、尺度,色彩等应体现较强的艺术性.应结合我国传统园林手法 充分利用建筑、树木、地形。水体,通格等条件,设置对景、障景,借景.框景等不同景点,促使景区内的植物空间幽雅舒适变化丰富 第十条、绿地的地形设计应科学合理、有利于植物生长 处理好的地表排水。少设或不设地下管道.降低建设投资和养护管理费用、绿地范围内的垃圾站、锅炉房,变电站 变电箱等配套设施宜用灌木和乔木加以隐蔽.绿地应具备大树生长需要的空地条件。切实保证其必需的营养面积和生长空间.不应设置影响大树生长的地下设施 绿地的植物配置均应处理好与地下管线的关系.绿地中的硬质铺装,应尽量采用有利于植物生长的透气透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铺装场地应预留栽植穴,形成部分林荫覆盖硬地空间、第十一条 绿地中应丰富地被植物、实现地面全覆盖,提倡耐旱和野生地被植物的利用 冷季型草坪的应用要充分考虑灌溉和其它养护条件,第十二条。各类型绿地边的围墙若与城市道路毗邻,必须透空透绿.与城市景观融合,第十三条、城市建设或改造现有绿地、必须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用地范围内的现状树木和可尽量利用的其它植被材料.特别是古树名木和大树。第十四条。鼓励屋顶绿化.阳台绿化.积极倡导立体绿化、各类房屋和其它建筑物,构筑物。有条件的必须进行垂直绿化和顶面绿化,扩大绿化覆盖面积、具有一定规模的、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城市绿化面积,立体绿化宜选择适应性强的小灌木、攀援植物和地被植物,第十五条,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必须符合该建筑设计规定的荷载量。应具有良好的排灌、防水系统、不得导致建筑物漏水或渗水、栽植以低矮灌木,地被植物.草坪以及箱栽.盆栽植物为主、第十六条。提倡绿地内配置浇灌系统 有利于养护管理、巩固绿化成果.积极倡导实施亮化工程.提升景观效果、第十七条 在遵守本规定的同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十八条。向外地引进的树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植物检疫法律和法规 办好植物检疫手续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