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临川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有关部门。抚州市中心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 试行 已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落实.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抚州市中心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中心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并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房产管理局为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委托征收房屋所在辖区内的街道办事处 乡.镇,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征收实施单位,负责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临川区人民政府 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督促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及项目责任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工作职责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开展工作,第四条,征收实施单位 项目责任单位协助房屋征收部门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政府批准、批准后的方案应及时公布、并在公布方案的同时发布房屋征收公告,第五条、项目责任单位在市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前.应按有关法规办理并取得发改委,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项目资金证明、并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第六条、征收实施单位应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用途。结构 建筑面积。构筑物及土地上附属物、户数.常住在册户口人数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建档 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 以实际丈量为准、面积的计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房屋测量规范GB T17986,1、2000、涉及征收相关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村。组及被征收人应积极协助和予以配合 常住户口在册人口数 户数应经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定,第七条.房屋征收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和公寓房安置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选择补偿安置方式,第八条 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市场价评估 评估机构确定货币补偿金额时,应当综合反映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环境,容积率、结构,成新、层次.建筑面积等情况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九条,选择公寓房安置补偿的规定 一、被征收主体房屋,以下简称主房。按,征一还一。安置公寓房 安置公寓房的公摊面积计入还房面积、被征收主房与公寓安置房结构不同的,按重置价结算结构差价.主房是指经过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建设的 用于家庭人口生活起居的住宅房屋。房屋结构功能符合民用住宅建筑规范条件、房屋外围墙体与房间相衔接且独立成幢。其主要特征.拥有卧室 堂厅 客厅、厨房。正规门窗.具有生活所需的水,电。卫生设施,二.被征收主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按人均60平方米安置公寓房 三,被征收人选择的公寓安置房面积小于被征收主房面积部分 按一次性货币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大于应安置面积的。超出面积在10,以内按建筑成本价购买,超过10,以上部分按就近市场商品房价格购买。四.公寓安置房的分配按照,先拆迁先选房,和抽签选房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按房屋拆除时间顺序,经验收合格后发给选房号。以选房顺序号选房 经验收认定为同时拆除的、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号.房屋拆除由具备相应建筑企业资质的单位统一实施,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五、公寓安置房的办证。1,被征收人公寓房安置到位后,应按办证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给征收实施单位 由征收实施单位和项目责任单位负责统一办理国有划拨土地房屋产权证。2,被征收人要求公寓安置房办理商品房产权证的,应按申请之日该公寓安置房地段基准地价及容积率计算的楼面地价的50,补交土地出让金 再按规定办理商品房产权证、六、公寓安置房物业管理费5年内由征收部门支付70、被征收人支付30,5年后由业主自行缴纳物业管理费。第十条。被征收人的附属用房一律按重置价给予货币补偿 不计算安置面积,第十一条。城镇居民及异地农民在被征收地的农村祖业房屋.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不予公寓房安置、第十二条.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按重置价给予货币补偿,不予安置,第十三条,征收用于公益事业的学校.医院 福利院.敬老院等非生产经营性房屋及其附属物、征收实施单位应依照城乡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当地政府已有规划建设的,按照重置价格实行货币补偿、第十四条 对认定属违法建筑和超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并由规划或国土部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逾期不自行拆除的。对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由规划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由处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第十五条、房屋室内装修补偿金额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第十六条。地面上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补偿标准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3月14日公布的、关于印发抚州至吉安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及规费缴交标准的通知 中第一项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核算补偿金额 有关设施迁移补助标准。电,有线,宽带,电话等设施的迁移费按相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补助,具体金额在项目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中明确.第十七条、临时安置过渡费,搬迁费补助标准,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的,给予6个月一次性临时安置补助费,选择公寓房安置的,补助时间从签订征收合同到取得公寓房钥匙、另再增加3个月。临时过渡费补助标准按征收主房建筑面积每月6元,平方米计算.最低不低于400元,月,户.过渡期限及过渡费支付月度在项目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中明确,搬迁补助标准,属住宅房屋的,按800元。户计算.公寓房安置的按2次计算。属生产性用房的、按建筑面积16元,平方米补助或按照国家规定的货物运输、设备拆卸搬迁安装计费标准计算搬迁补助费。也可以委托房地产、资产 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第十八条,选择公寓房安置的农户.可以自愿转为非农城镇居民,经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审批后。享有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第十九条、被征收户安置人数按农村常住户口在册人口计算 并应经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定 独生子女按2人计算 原为本村农业户口的现役士兵,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 监狱服刑和劳教人员均可计算为安置人口、空挂户.搭挂户人口不予计算安置人口。第二十条。为加强房屋征收管理 有效解决征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按照房屋征收面积安排征收工作经费,其标准为.征收项目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按每平方米30元、1万平方米以下的按每平方米40元支付。第二十一条.公寓安置房建设由规划部门提出选址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公寓安置房建设单位应根据规划要求,按照城市居住小区的模式进行规划设计,配套建设 公寓安置房的建筑楼层、结构。房型。户型面积及交房标准 期限等应在项目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中明确。第二十二条、为鼓励提前搬迁。凡在公告规定的征收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并拆除完毕的.对被征收人按主房建筑面积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及方式在项目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中明确。第二十三条 在征收公告规定的征收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不明确的、由征收实施单位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机关按照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个人阻挠.辱骂,殴打征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或阻碍房屋征收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在实施项目征收与补偿安置过程中。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由所在单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已发布拆迁公告或正在实施拆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