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关于拆除中心城区违章建筑和临街到期临时建筑的通知 为了加快推进现代城市建设步伐,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提升城市品位.按照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和,首级卫生城市、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规定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市中心城区范围为违章。临街到期临时建筑物文施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拆除范围、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违章,临街到期临时建 构、筑物具体包括,一 未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设的建筑物,二、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临街到期临叫性建筑,三 占用人行道。广场设置的影响道路,广场功能发挥及城市景观的棚房等各类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四,街道两侧.广场周边影响街蜡效果的各类残墙断壁。五,利用临街建筑进行的搭棚接檐等设施,六,城市主干道上空架设的影响街景通视效果的各类管线设施.二,拆障政策规定 一.凡违章建,构 筑和临时建,构 筑,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有关规定 一律无偿拆除,二。不影响城市规划的临街到期临时性建筑.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后可予以暂时保留,三,凡属拆除范围内的违章建 构.筑 到期临时建、构.筑向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在自行拆除前,市城建规划局对其申报的新建项日不予审批 四 凡无主房或产权不明晰的建。构、筑、包括囚产权纠纷正在诉讼期间的房屋和产权涉及抵押的房屋.依法由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并按 担保法 相关规定办理后拆除。五。拆除后的土地一律作为城市道路.绿化.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川地 不得作其他用途 三、凡属于上述拆除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其业主必须在本通告发布之口起30口内自行拆除 逾期未拆除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组织强行拆除。四、对侮辱 殴打拆除工作人口,阻碍拆除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非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五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