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有土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阳市人民政府,颁布时间 2002,03 22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加大经营城市力度.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国有土地审批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 2001。15号 和,辽阳市国有土地储备招标拍卖管理办法、市政府第57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国有土地审批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界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方式。根据国有土地的使用性质不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别按如下方式处置,一、划拨.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或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该种方式仅限于党政机关。城市基础设施.军事、科研及国家重点扶持并投资的交通 能源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二。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除法律规定可采取划拨方式处置的以外,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律按出让方式处置,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招标、拍卖,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出让底价后.按市场竞争规律、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竞价,出价高者获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凡用于商业 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 写字楼等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同一地块有2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土地、政府收回的闲置土地、国有企业破产需变现的土地,企业申请盘活的土地、一律按此种方式出让。其中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拍卖出让 以获取最高出让金为主要目的,以出价最高为条件确定受让人的.对土地使用者资格无特殊限制 一般单位或个人均可能有受让意向的。土地用途和使用强度无特殊限制及要求的,对不具备拍卖条件。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公开招标出让,除为获取较高出让金外,还具有其他综合目标或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的。土地用途和使用强度受特殊限制,仅少数单位和个人可能有受让意向的.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特殊要求的、可对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者进行邀请招标.2、租赁,指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 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对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可采取此种方式,3,协议出让,指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改制企业用地和不宜通过招标 拍卖方式出让的土地,可采取此种方式出让。三,作价出资.入股,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到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根据企业改制需要,新设企业应保留国有股股权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由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国家股权持股人统一持有,并按比例收取企业红利 四 产权登记 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在原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新建不改变用途的生产经营附属设施的 土地使用者均须持有关资料到县级以上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和变更登记,二.严格履行用地审批手续、无论以何种方式处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均须依法严格履行用地审批手续 一 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要在中标或竞得后3日内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完备审批手续呈报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审批,二,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完备手续,核定价格后、报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审批、三.以出租方式处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租期 租金和完备手续后 报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审批、四 以划拨方式处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法律依据并完备审批手续后.报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审批、五.以作价入股方式处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要经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地价评估 确定土地资产量.核定股本金额后 报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审批 六,以登记方式处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勘察界址。面积 用途后。办理登记手续、七、处置改制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应由改制企业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完备土地使用权处置手续,按法律规定和程序报本级政府和上级政府审批,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应先期向政府提出土地使用权处置参考意见。三.严格掌握土地收益标准,以招标 拍卖方式处置土地的、招标 拍卖的底价不能低于宗地基准地价与储备招标拍卖前期费用之和。以协议方式出让的最低价格为宗地所处土地级别基准地价中的纯收益 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所征收的土地出让金不得低于最低价格的60,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若改变批准的土地用途或者容积率的、均要按协议出让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补交土地差价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降低土地收益的收取标准 四,严格土地收益管理与使用 国有土地收益原则上要全部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主要用于城市建设 国有企业改制、经营城市进行土地整理等。企业改制的土地收益政府同意全额返给企业的,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企业与外单位联合盘活土地资产的,要将依法核定的土地收益全额上缴同级财政。而后由财政部门根据政府的决定发放到使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