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地下敷设4.1 直埋、保护管及管沟敷设4.1.1.严寒或寒冷地区给水、排水。再生水、直埋电力及湿燃气等工程管线应根据土壤冰冻深度确定管线覆土深度、非直埋电力、通信,热力及干燃气等工程管线以及严寒或寒冷地区以外地区的工程管线应根据土壤性质和地面承受荷载的大小确定管线的覆土深度,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表4,1 1的规定 当受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取安全措施减少其最小覆土深度 表4,1、1.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m,注,聚乙烯给水管线机动车道下的覆土深度不宜小于1 00m 4,1。2,工程管线应根据道路的规划横断面布置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面.位置受限制时.可布置在机动车道或绿化带下面。4、1 3,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宜相对固定、分支线少.埋深大。检修周期短和损坏时对建筑物基础安全有影响的工程管线应远离建筑物,工程管线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宜为,电力.通信 给水,配水、燃气 配气.热力,燃气,输气。给水.输水、再生水、污水,雨水、4,1 4.工程管线在庭院内由建筑线向外方向平行布置的顺序、应根据工程管线的性质和埋设深度确定.其布置次序宜为、电力,通信,污水,雨水,给水,燃气,热力。再生水,4。1。5。沿城市道路规划的工程管线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其主干线应靠近分支管线多的一侧.工程管线不宜从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 道路红线宽度超过40m的城市干道宜两侧布置配水,配气.通信。电力和排水管线.4。1,6.各种工程管线不应在垂直方向上重叠敷设 4 1.7 沿铁路 公路敷设的工程管线应与铁路、公路线路平行,工程管线与铁路 公路交叉时宜采用垂直交叉方式布置。受条件限制时,其交叉角宜大于60 4、1、8 河底敷设的工程管线应选择在稳定河段。管线高程应按不妨碍河道的整治和管线安全的原则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级,级航道下面敷设。其顶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航道底标高2 0m以下,2。在.级。级航道下面敷设.其顶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航道底标高1.0m以下,3、在其他河道下面敷设 其顶部高程应在河道底设计高程0,5m以下,4。1.9,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本规范表4。1.9的规定,当受道路宽度。断面以及现状工程管线位置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要求时 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大于1,6MPa的燃气管线与其他管线的水平净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执行 表4、1 9 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注 1。地上杆柱与建。构.筑物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本规范表5。0,8的规定,2.管线距建筑物距离。除次高压燃气管道为其至外墙面外均为其至建筑物基础,当次高压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增加管壁厚度时、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3、地下燃气管线与铁塔基础边的水平净距。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地下燃气管线和交流电力线接地体净距的规定。4,燃气管线采用聚乙烯管材时 燃气管线与热力管线的最小水平净距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63执行,5,直埋蒸汽管道与乔木最小水平间距为2、0m、4 1,10.工程管线与综合管廊最小水平净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50838执行,4,1,11、对于埋深大于建。构.筑物基础的工程管线 其与建,构 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 应按下式计算.并折算成水平净距后与表4。1.9的数值比较,采用较大值,式中、L.管线中心至建 构、筑物基础边水平距离。m H,管线敷设深度。m h。建 构、筑物基础底砌置深度、m.B。沟槽开挖宽度、m、α.土壤内摩擦角 4,1 12,当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管线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通信、电力。燃气.热力 给水,再生水.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和排水管线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敷设。4,1.13、工程管线交叉点高程应根据排水等重力流管线的高程确定。4、1.14,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本规范表4,1.14的规定,当受现状工程管线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要求时 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减少其最小垂直净距。表4、1、14,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 m、注、1、用隔板分隔时不得小于0.25m、2、燃气管线采用聚乙烯管材时,燃气管线与热力管线的最小垂直净距应按现行行业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执行,3。铁路为时速大于等于200km。h客运专线时,铁路,轨底。与其他管线最小垂直净距为1,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