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规划区内村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忻政发、2012.23号。忻府区人民政府。市区各有关单位,忻州市规划区内村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 已经市政府8月17日第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忻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8月30日,忻州市规划区内村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区内村民宅基地建房管理.保障城市规划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和相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如下办法,第二条、坚持依法办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制定村民建房有关政策,编制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指导编制修建性规划.指导村民建房管理工作。忻府区政府负责本区域村民建房管理,忻府区城乡建设局负责村民宅基地上的建房审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村民宅基地建房的初审工作、村委会负责村民宅基地建房申请的受理、公示及建房监督管理。协同市,区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第三条.严格审批程序.村民建房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必须符合村镇规划 用地不超过国土资源部门核定的标准,一般控制在二层以下.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含新建 扩建或翻建,在已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的基础上 按以下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一 申请建房村民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提供户籍关系 家庭成员情况.现有住房状况等材料.必要时确认四邻,二.村民建房申请经村委会集体讨论.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由村委会签署意见.报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 三.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建房申请人所提供的用地批准文件或宅基地使用证、村委会审核意见.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出具意见 报忻府区建设局,四,忻府区城乡建设局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意见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开工建设条件的 报市规划局备案、经市规划局备案审核后.忻府区城乡建设局签发建设意见书,同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及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五、忻府区城乡建设局、乡,镇,人民政府 村委会对村民建房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严厉查处违建 对违反本办法的建设行为。按.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厅、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范和查处市区违法建设的通知,忻办发 2012。74号。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直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